柳城县六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六塘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社区居民委),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级部门有关要求,现将《六塘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柳城县六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塘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工作方案
为确保按时依规完成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积极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我镇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力争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主要目标
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工作,使全镇粮食生产局面明显改观,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粮食播种面积及粮食产量基本保持稳定。
三、补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六塘镇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国有农场耕地的在职农场职工(非财政全额拨款职工)。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国有农场补贴对象为已与农场签订了耕地承包协议的在职农场职工(非财政全额拨款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若已经承包了耕地,但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或已丢失协议书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
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拥有承包耕地承包权的农户(流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二)补贴范围
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或计税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后,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因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临时性食用菌简易棚、一年生中草药等)且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桉树、草皮、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竹子、多年生中草药和花卉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耕地,不予补贴。
(三)补贴依据
2025年六塘镇补贴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部分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对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可按承包面积(或计税面积)为补贴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耕地面积可继续按承包面积作为基础核减不予补贴面积后确定补贴面积。
(四)补贴标准
以往年度结余资金和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下达资金总额及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剔除撂荒地、改变用途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为基数,测算补贴标准,最终以县人民政府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和柳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的金额为准。
(五)补贴面积登记
按照地域管理权限,在耕地所属地域登记补贴面积。
(六)补贴发放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银行卡。
(七)惩罚措施
1.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和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结合,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以及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造成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2.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不如实登记补贴面积进而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的补贴资格。
四、责任职能分工
(一)责任主体
六塘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镇区域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主要负责制定印发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本镇区域范围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负责本镇区域范围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牵头制定本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的信息录入、汇总、上报、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在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中分组安排4个组,每组对应2个村(社区),每组负责指导和参与本区域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至验收阶段、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
(三)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为本村(社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各自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负全责,负责辖区内耕地地力补贴工作的宣传、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确认、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四)各挂村组
各挂村组全力配合所挂村(社区)开展此项工作,每个挂村组视本村(社区)的实际的工作进展而定,需加快推进工作的,则立即安排挂村组人员参与工作,并负责本村(社区)耕地地力补贴的核验工作,负责录入本村(社区)申报、验收数据,收集整理验收照片,按时转交镇农业服务中心,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五)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
组 长:王晓锋 六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伟华 六塘镇副镇长
成 员:杨宇婷 六塘镇肯社村挂村组长
梧 剑 六塘镇油兰村挂村组长
陈振威 六塘镇中团村挂村组长
秦梦媛 六塘镇黄冲村挂村组长
张芳芳 六塘镇六塘村挂村组长
兰黎莉 六塘镇拉燕村挂村组长
黄紫和 六塘镇三界村挂村组长
周 迪 六塘镇六塘社区挂村组长
梁基秋 六塘镇三界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克志 六塘镇油兰村党总支部书记
韦向茂 六塘镇中团村党总支部书记
梁决芳 六塘镇黄冲村党总支部书记
韦龙成 六塘镇六塘村党总支部书记
韦宝全 六塘镇肯社村党总支部书记
韦 德 六塘镇拉燕村党总支部书记
吴 斌 六塘镇六塘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吕伟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紫和同志担任。
五、工作重点和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开展培训(2025年3月24日前完成)
镇农业服务中心按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培训、宣传等工作。
(二)补贴面积的登记、确认、核实、公示、汇总、上报,测算补贴标准
1.村级登记、核减、上报农户信息和补贴面积,按照属地管理、就地登记的原则进行(2025年4月20日完成)。按照属地管理、就地登记的原则。按照现行行政区划,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础,农户如实申报农户基础信息和补贴面积,按村民小组(屯)、行政村(分场)登记签字确认,农户本人签字(2025年4月20日截止签字)、村委盖章。
2.镇级补贴面积核实、公示、汇总、上报(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各村、屯上报的数据进行全部实地审核核实,核实后录入,然后将每个村、屯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六塘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组织人员在相应村、屯内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调整后的面积经农户签字确认,不再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纸质+电子版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
3.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补贴面积抽查(2025年6月1日前完成)。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各村委(社区)干部组成工作组,对全镇7个村委1个社区居委、61个自然屯的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要对每个村(社区)随机抽取1-2个屯,每个村(社区)抽取15-20户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村(社区)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镇补贴面积数据大于自然资源部门公布的最新国土变更调查耕地面积的,要倒查补贴面积情况并书面说明原因。
4.按程序报审和批复(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镇级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统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和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下达资金用于测算全县补贴标准,并会同县财政局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联合行文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对我镇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拨付申请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一卡通”系统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三)及时发放补贴资金(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1.县内同一年度执行统一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2.到村、屯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的公告。收到县级补贴面积批复文件后,以六塘镇人民政府名义到每个村委(社区)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的公告。
3.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批复后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在2025年6月30日前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一项惠农工程,事关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和确保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切实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及时印发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三)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各村委、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栏、标语、广播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提高政策知晓度。本镇要设立并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获得农户理解和支持。通过政策宣传,发挥好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四)加强监管和指导。镇农业服务中心要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旦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发放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央下达的补贴经费和县配套的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执行,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补贴资金执行“一卡通”统一发放和实名制管理。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虚报补贴面积,套取补贴资金,以及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旦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停发当年申请的所有补贴。
(六)完善档案管理。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收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镇人民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以村为基本单位),经村委(居委)会盖章、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镇人民政府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七)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各村(社区)及时上交如下材料:
各村委、社区于2025年4月20日前必须将审核过的承诺书、四至户表、登记表、核验表,交镇农业服务中心。
附件:1.农服中心指导分组各村(社区)人员明细
2.2025年耕补验收注意事项
3.2025年六塘镇耕补承诺书
柳城县六塘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