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2007629223K/2023-3103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04日
- 标 题:
- 柳城政办〔2023〕43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城政办〔2023〕4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04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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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政办〔2023〕43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柳城政办〔2023〕43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动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柳城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修订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研究制定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专题研究、解决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
(五)协调推进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配合柳州市建立健全覆盖柳城县各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和综合应用工作。
(六)组织推进各行业及相关领域信用建设具体工作,推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行业信用监管等责任。
(七)加强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的沟通协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八)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九)协调推进柳城县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十)承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名单
组 长:何 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 季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莫彦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彦阳 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
周芳婧 县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侯陶莉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县网信办主任(兼)
谢双汉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兼)
骆 秋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晓声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丘岳柳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许开琦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赖建锋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 勇 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局长
梁 宇 县教育局局长
张剑波 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许仁健 县民政局副局长
钟福平 县司法局局长
高 文 县财政局局长
周尚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 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冯庆华 柳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覃黎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汤运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荣军 县水利局局长
韦庆颂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奇丽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局长
秦 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春海 县应急局局长
李 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覃秋原 县统计局局长
韦启高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韦 斌 县医保局局长
周珏华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 苗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力毅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杨 婕 团县委书记
玉秀清 县残联理事长
乔景峰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莫彧林 柳城税务局局长
吕云勇 柳城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张华登 大埔镇镇长
蒋茜茜 龙头镇镇长
陆柳燕 太平镇镇长
杨延飞 沙埔镇副镇长
吴卫华 东泉镇镇长
莫海强 凤山镇镇长
陈家向 社冲乡乡长
陈惠泉 马山镇镇长
王晓锋 六塘镇镇长
王立平 冲脉镇镇长
全建业 寨隆镇镇长
吴夏宁 古砦乡乡长
陈丹月 柳城华侨管理区主任
韦英克 伏虎华侨管理区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黄群珍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联席会议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送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前报送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半年、年度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通报机制,不定期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对重大事项、工作进展、督查结果等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本单位相关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推进职责范围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柳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问题研究,工作中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要建立完善相应有效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