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 柳城县太平镇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太平镇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08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预算表(公开09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10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柳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4)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6)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柳城县太平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财政预决算工作。
(2)对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增收节支为工作目标。
(3)负责票证的领发、结报、保管、监督和使用。
(4)负责全镇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3、柳城县太平镇计生站的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
(3)依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格确认、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和信息上报等基础性工作。
(4)依法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生育控制、落实“首选”环扎措施、孕前、孕期的经常性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依法审查、核发、校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时足额上缴国库。依法开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行为。
(7)依法查处违法利用超声诊断仪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指导行政村(居)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两无一提高”等活动。
(8)依法开展人口统计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反馈、上报等统计管理工作。
(9)完成镇人民政府交给的有关工作任务。
4、柳城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本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图书馆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2)负责本镇广播、电视、电影等新闻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3)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5、柳城县太平镇劳保所的主要职责
(1)政策宣传。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具体业务咨询服务。
(2)登记调查。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建立台账并录入电脑,及时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3)职业介绍。收集、反馈、公布职业供求信息,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开发岗位、联系用工招聘、组织劳务输出等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4)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对象认定以及小额担保贷款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乡镇所属引办、挂靠企业做好招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5)职业培训。组织辖区各类人员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社会保险。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服务工作。
(7)退管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文体和社会公益活动。指导村(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协助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申领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费、救济费等。
(8)维权服务。指导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协助上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9)负责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10)完成县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和资金管理,指导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财务公开、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防止集体资产损失。
(2)负责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的管理,认真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监测农民负担动态和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措施的实施,推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四项制度。
(3)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股份合作组织,各种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
(4)负责粮油新品种(系)、新技术、新农艺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5)负责粮油作物栽培技术的培训、指导、总结工作和粮油基地、园区建设工作。
(6)负责耕地质量监测和肥料使用技术工作。
(7)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8)负责品种管理,规范新品种(系)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9)负责种子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
(10)负责种子质量监控、市场管理,确保种子质量达国标,保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11)负责种子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种子工程的技术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
(12)负责全镇农业拖拉机安全检查、机械维修工作,负责辖区拖拉机管理和拖拉机安全年审验及驾驶人员的考核等工作。
(13)负责全镇的农业机械化作业、播种、机耕、机翻等工作。
(14)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15)负责农机配件产品经营的质量监督、申办执照。
(16)农机购置补贴的申报。
(17)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
(18)负责本乡镇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19)协助农机管理部门对本镇进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20)实施农业机械试验推广,向群众推荐优质适用的农业机械。
(21)负责本镇农机机械化统计。
(22)负责实施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
(23)承担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24)承担辖区内畜牧、饲料、草原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25)承担辖区内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7、柳城县太平镇林业站的主要职责
(1)传播林业科技信息,咨询推广林业先进经验,开展林业培训,经营林木种苗,管辖镇内竹木及其成品、半成品、柴炭。
(2)野生动物、林业产品的运输、经营监管。
(3)森林采伐监督检查;松脂采割的监督检查。
(4)一般违章野外用火处罚。
(5)一般盗伐滥伐林木案的查处。
(6)林地管理、林权勘界发证等。
8、柳城县太平镇水保站的主要工作安排
(1) 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
(3)负责协助水费收缴。
(4)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镇小型水利、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5)做好水利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协助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案件。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9、柳城县太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主要职责
(1)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资源利用、基本农田保护、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镇企业发展规划权。
(3)协助做好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村镇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镇企业普法等宣传、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
(5)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太平镇财政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太平镇计生站、柳城县太平镇文广站、柳城县太平镇劳保所、柳城县太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柳城县太平镇林业站、柳城县太平镇水保站、柳城县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08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预算表(公开09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10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878.49万元,同比减少55.45万元,同比下降2.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8.49万元,同比减少55.45万元,同比下降2.87%。
2022年收入预算减少的原因:1、四险两金缴费基数减少,预算收入也相应减少;2、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扶贫工作站的预算不在乡镇编制。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8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5.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06%,同比减少56.99万元,同比下降3.09%;项目支出9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同比增加1.54万元,同比增长1.69%。
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原因:1、四险两金缴费基数减少,预算收入也相应减少;2、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扶贫工作站的预算不在乡镇编制。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新增村级组织员工资补贴项目经费。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878.49万元,同比减少55.45万元,同比下降2.87%。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878.49万元,同比减少55.45万元,同比下降2.87%。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8.49万元,同比减少55.45万元,同比下降2.87%。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支出12.5万元,同比持平。
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同比持平。
3.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46.21万元,同比增加27.37万元,同比增长3.81%。增加原因:太平镇人民政府在职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增资、定额公用经费提标、增加在职人员福利费。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24万元,同比增加2.54万元,同比增加21.71%。减少的原因:项目支出新增村级组织员工资补贴项目经费。
5.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9.71万元,同比减少8.2万元,同比下降8.38%。减少的原因:太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在职人员减少。
6.行政运行(财政事务)支出67.82万元,同比减少2.86万元,同比减少4.05%。减少原因:太平镇财政所公务员奖励性补贴年初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支出2万元,同比持平。
8.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同比持平。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2.5万元,同比持平。
10.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25%,减少原因:压减项目经费预算。
1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同比持平。
12.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万元,同比持平。
1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同比持平。
14.图书馆支出0.52万元,同比持平。
15. 广播电视事务支出38.59万元,同比增加8.62万元,同比增长28.76%。增加原因:太平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在职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增资、定额公用经费提标、增加在职人员福利费。
1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4.62万元,同比减少6.13万元,同比下降22.86%。减少原因:太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减少。
17.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29万元,同比增加6.12万元,同比增长34.69%。增加原因: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提高。
18.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09万元,同比增加2.92万元,同比增长20.61%。增加原因: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提高。
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44万元,同比减少12.8万元,同比下降8.81%。减少原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少,减少市场监督管理所、扶贫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预算。
2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22万元,同比减少6.4万元,同比下降8.81%,减少原因: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减少,减少市场监督管理所、扶贫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预算。
2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0.6万元,同比持平。
22.计划生育机构支出150.56万元,同比减少6.82万元,同比下降4.33%。减少原因:太平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在职人员减少。
2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12万元,同比减少3.62万元,同比下降10.42%。减少原因:行政和参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减少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预算。
2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2万元,同比减少3.75万元,同比下降0.1%。减少原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减少扶贫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预算。
2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11万元,同比增加14.1万元,同比增长88.07%。增加原因: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全年预算,2021年只做半年预算。
26.事业运行(农业农村)支出185.87万元,同比增加4.84万元,同比增长2.67%。增加原因:太平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增资、定额公用经费提标、增加在职人员福利费。
27.事业机构(林业和草原)支出26.64万元,同比增加8.93万元,同比增长50.42%。增加原因:太平镇林业站在职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增资、定额公用经费提标、增加在职人员福利费。
28.水土保持支出26.69万元,同比增加0.84万元,同比增长3.25%。增加原因:太平镇水利站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增资、定额公用经费提标、增加在职人员福利费。
29.住房公积金支出108.93万元,同比减少9.6万元,同比下降8.81%。减少原因: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减少市场监督管理所、扶贫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预算。
30.其他支出45万元,同比持平。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5.64万元,同比增加56.98万元,同比增长3.09%。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51.38万元,同比减少80.05万元,同比下降6.5%。减少的原因:四险两金缴费减少,公务员奖励性补贴减少,减少市场监督管理所、扶贫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5.78万元,同比减少5.91万元,同比下降3.25%。减少的原因:减少市场监督管理所、扶贫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预算,政府的车辆经费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58.48万元,同比增加28.98万元,同比增长6.75%。增加的原因: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提高,村干工资增资。
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9万元,同比减少7.61万元,同比下降54.79%。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3.29万元,同比减少0.11万元,同比下降3.23%。减少原因是减少市场监督管理所、扶贫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3万元,同比减少7.5万元,同比下降75%。减少原因是:政府的车辆经费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预算。
六、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95万元,同比减少1.57万元,同比下降1.58%。减少原因是减少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预算、政府的车辆经费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预算。
2022年本部门共有8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83万元,同比减少4.34万元,同比下降5.28%。减少原因:减少扶贫开发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23.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5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23.53%。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货物类采购预算10.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1个,金额92.86万元。分别为:乡村振兴及保洁经费10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0.3万元、村级组织员工资补贴3.54万元、其他事务经费(用于乡镇公共服务、疫情防控、城乡“两险”征缴工作经费的支出)5万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7.5万元、乡镇人大工作经费5万元、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经费0.5万元、乡镇交通安全联席经费0.4万元、征兵工作经费1.5万元、乡镇纪委、监察工作经费3万元、妇联业务工作经费0.5万元、团委业务工作经费1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万元、维稳、处纠工作经费3万元、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之家活动经费1.5万元、国防动员工作经费0.5万元、国防教育工作经费0.5万元、预防艾滋病经费0.6万元、村民委办公经费45万元、财政综合业务费2万元、图书购置费0.52万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名称 | 村民委办公经费 | 项目编码 | 450222216030010001555 | |||
年度绩效目标 | 保证障经费正常,保障村委会工作业务日常运转 | |||||
中期绩效目标 | 保障村委会工作业务日常运转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委会数量 | =15个 | |||
质量指标 | 完成支付率 | ≥9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时限 | ≤3天 | ||||
成本指标 | 县级资金 | =45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村干工作积极性、保障机构日常正常运转 | 有效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对办理业务的满意度 | ≥98% |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799.72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