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开展2022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桂政办电〔2022〕4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 制定本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原则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路面秩序管控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等五大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即: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压紧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切实消除“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合理规划高速公路通行指引,完善普通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补齐农村公路短板漏洞,强化城区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切实提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县城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靠站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秩序。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升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探索适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五、《实施方案》的细则解读
(一)详见《实施方案》第7页《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具体任务分工表》: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第9页,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力开展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开展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第10、11,页城全力提升县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通过开展酒驾醉驾违法集中整治、开展高速公路秩序集中整治、开展农村地区秩序集中整治。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行动,稳定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四)第12页,各部门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