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城 县
交通运输局文件
柳城交〔2024〕56号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
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柳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局财务,柳州劲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柳城分公司、广西柳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城汽车总站、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柳城县盛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柳交运〔2024〕143 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柳城县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柳交运〔2024〕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道路客运补贴直接补贴资金的分配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合法营运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延伸农村的城市公交经营者。
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从事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或者毗邻县间,起讫地至少有一端在乡村且主要服务于农村居民的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具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
延伸农村的城市公交经营者,是指城市公交线路向城市规划区外延伸,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村镇的城市公交企业,具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
延伸农村的城市公交(新能源公交)不重复享受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助。农村客运车辆指在农村地区运行的公共汽电车和持有道路运输证、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的客运车辆。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
1.补贴标准
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下达到我县的资金为1200021.86元。我县2023年度农客实际运营座位月合计为21756.5座位*月,补贴标准=1200021.86÷21756.5=55.156935(元/座·月)。
2.补贴金额
(1)柳州劲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柳城分公司12辆农村客运车辆共运营2470座位*月,补贴:2470×55.156935=136237.63元。
(2)广西柳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城汽车总站29辆农村客运车辆共运营6004座位*月,补贴:6004×55.156935=331162.24元。
(3)柳城县盛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7辆延伸至农村公交车共运营9452座位*月,补贴:9452×55.156935=521343.35元。
(4)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8辆延伸至农村公交车共运营3830.5座位*月,补贴:3830.5×55.156935=211278.64元。
以上补贴金额合计:1200021.86元
二、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资金的分配
2023年下达到我县的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资590298.82元。
(一)补助对象及分配标准
1.2023年度以预约响应方式开通建制村客车的经营者,按每村2000元标准补助。(以2023年柳州市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建制村通客车市级财政补贴申报材料为依据)
2.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延伸农村的城市公交经营者,在扣除对预约村的补助后,剩余补助资金按农村客运车辆实际运营座位月数平均分配后,发放到经营者。(以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申报材料为依据)
(二)补助金额
1.我县以预约响应方式开通建制村客车共27个,每个村补助2000元,其中泰禾公司17个,共补34000元;劲达公司10个,共补20000元,合计54000元。(按扣除对预约村的补助后,剩余补助资金590298.82-54000=536298.82元,按农村客运车辆实际运营座位月数平均分配)。
2.农村客运车辆共96辆,2023年实际运营座位月数21756.5座位*月,补助标准为536298.82÷21756.5=24.65005(元/座·月)。
(1)柳州劲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柳城分公司12辆农村客运车辆共运营2470座位*月,补贴:2470×24.65005=60885.62元。
(2)广西柳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城汽车总站29辆农村客运车辆共运营6004座位*月,贴:6004×24.65005=147998.90元。
(3)柳城县盛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7辆延伸至农村公交车共运营9452座位*月,补贴:9452×24.65005=232992.28元。
(4)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8辆延伸至农村公交车共运营3830.5座位*月,补贴:3830.5×24.65005=94422.02元。
以上补贴金额合计:590298.82元
三、发放步骤
(一)企业按补贴标准分别如实填报燃油补贴审核表、发放明细表与相关承诺书,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报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
(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审核表通过道路运输管理所领导签字盖章、交通运输局领导签字盖章,再交局财务,由局财务向县财政申请用款计划,资金到帐后拨付给企业,企业按照标准向实际承担燃油支出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驾驶员全额发放燃油补贴。
四、保障措施
各客运、公交企业要高度重视发放工作,要精心组织,落实专人,及时准确填报,应整理和保存资金申报相关基础档案、运营台帐与电子数据等资料,确保填报的运营时间数据有据可依、真实可靠。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强制以补贴款抵扣任何款项。
附件:1.秦禾公司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发放审核表、明细表
2.劲达、盛腾公司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发放审核表、明细表(1)
3.劲达、盛腾公司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发放审核表、明细表(2)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