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城政办〔2023〕19号)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xxgk/)查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城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公开制度。通过公开促进社会稳定、强化监督、推动政策落实、优化服务、回应关切,切实满足了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进一步保障了群众权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柳城县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紧扣重点,扎实做好主动公开
1.加大政务主动公开力度。2023年,柳城县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746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459条,政策解读信息17条,柳城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321条。2023年,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0份,现行有效101份。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和程序,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数量39165件,行政处罚决定数量5454件,行政强制决定数量4485件,全县本年度共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2373.9676万元。
2.深化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保障、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救灾领域、乡村振兴、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减税降费、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公益、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城乡规划、公共文化服务、涉农政策、法律服务、城市综合执法、重大建设项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31个重点领域信息(包括新增的广播电视、交通运输、水利、统计、新闻出版版权、旅游、自然资源7个领域信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和责任落实。同时,及时主动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公开工作年报、机构概况、人事任免、公务活动、政策解读、权责清单等相关政府信息。
3.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完善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内容发布审查、定期抽查等制度。全县政府部门共开通抖音、微博、“柳城人柳城事”“看柳城”等政务新媒体共96个,积极转载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文章、重大活动等权威信息。每月对全县政府系统保留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检查并上报抽查结果,对存在的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4.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落地。按照线上、线下“双轨并行”以及“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公开原则,柳城县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一是相关政策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音频等形式,用“大白话”传递政策信息。二是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一体化平台设置了惠企政策专区、政策解读专栏,建立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汇集本县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把惠企政策与政务公开相融合,提升惠企政策服务,实现惠企政策事项一体发布、一口申报,一窗兑现,推动政策解读精准直达。三是在龙城亲清在线平台移动端提供惠企政策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在线兑付等服务,积极推动我县构建完善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线下,一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打造政务公开专区,融合政务公开、服务咨询、政务“悦”读、惠企政策宣传等多项功能,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为全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柳城样板”。二是打造惠企惠民政策服务三级全覆盖。强化专区主阵地建设,在全市率先梳理亮出新增7个领域198项公开事项家底,并建成县-乡镇-村三级惠企政务公开专区一体化标准化服务体系,把县、乡镇、村联动帮办队伍变成政务公开的“移动窗口”,形成政务公开新格局。我县政务公开的经验做法走在了全区领先行列,并获全区推广先进典型。三是加快推进政策落细落实。2023年,柳城县针对招商引资、民政和社会救助、征兵、医保经办、征地拆迁、校外机构、自然资源领域、国家资助和生源地贷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业和科技、城市执法、医疗机构管理、糖料种苗验收、农机补贴等16个重点民生领域召开了政策说明会共42场次,有效推动了各领域各项政策精准推送给企业和群众。
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收集重点和责任主体,实现舆情应对日常化。根据《关于遴选2023—2024年柳城县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的公告》,柳城县公开拟遴选4家单位为2023—2024年柳城县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为全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支撑。柳城县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参与网络安全监测、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柳城县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直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的态度,认真办理每一件留言诉求事项,做到事事有交代,确保切实妥善地解决问题。每一条热线和留言都做到及时录入及时转办,加强了对群众反映的重难点问题的有效办理。做到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2023年,柳城县“市长信箱”共受理各类来信170件,回复率达100%。
(二)规范流程,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畅通在线申请渠道,拓展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办理、答复等功能。柳城县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端口,实现依申请件“线上办”,摆脱线下奔波,实现“零跑路”。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专区智慧屏及依申请公开专区自助电脑,可实现线上依申请办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共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相关信息的申请22件,全部按期答复,及时答复率达100%。
(三)深入推进,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公开流程。根据《条例》相关要求,柳城县进一步修改完善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强化信息审核。严格划定审核责任,落实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严把保密审查关口。安排专人及时加载相关信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的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统一格式,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加载内容无误。三是落实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发文时严格填写公开属性,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文件,按照“发文即公开”的原则,及时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
(四)优化提升,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
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精神,将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整体改版并整合至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一是规范门户网站建设。按照自治区网站绩效考核指标完善栏目建设、权限分配、栏目维护等工作;加强政务网建设,强化政务网支撑能力,做好电子政务外网机房设备的升级更新工作,2023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发适配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移动(手机)端应用;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增加了“智能推送”“工业强县”等栏目,同时整合信息公开栏目,对共性栏目进行集约建设,大大减少了网站栏目数量,有效规避栏目更新不及时风险,让栏目设置更科学、更合理,更丰富。二是提升网站安全管理。为严格有效管理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新媒体、机房等日常事务,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执行“周检测、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的递进式监管制度。随着我县电子政务外网城域网建设完善,入侵防御系统、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审计系统、web应用防火墙均已使用,部署在互联网、核心数据中心边界,防范非法访问入侵,加强防护核心数据中心区域,保障数据运行安全。我县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已通过二级等级保护测评。三是建设高效政府服务热线。建立了及时反馈、“规范高效”的办理流程,形成“打得通、联得动、办得快”热线工作格局,提高群众诉求的办理效率。2023年,全县办理自治区、柳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办事项5448件,反馈率100%,及时率99.89%。
(五)强化考核,积极落实监督保障责任
1.规范规章制度。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保证信息质量,坚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共55个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意识,做到“先审核,后发布,再检查”,降低失误率。
2.加大监督力度。落实专人每季度对发布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和发文登记本进行逐项检查,对出现的问题给予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定期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对所属专栏进行更新检查及维护,为全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通过常态化的日常自查自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2023年,全县共下发了3期政府信息公开检查通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我县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3.强化业务培训。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监测等有效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培训上,采用老带新、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政务公开工作氛围更加浓厚,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10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916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54 | ||
行政强制 | 448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73.967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方式有待丰富。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单一,政务公开方式缺乏多样化和便捷性。三是队伍能力仍需提升。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及压力加大,对人才队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务队伍素能建设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规范发布程序。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使政务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除继续组织学习基础业务知识外,还需加强新法新规文件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