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城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城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20〕448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柳政务办函〔2020〕23号)要求编制。全文由六部分内容组成: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围绕新《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
我县各行政机关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和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今年以来,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492条,全县各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率100%,公开及时率100%。
2、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根据《条例》新要求,我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桂政务公开办函〔2020〕1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柳政规〔2020〕33号)的文件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时调整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县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内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规范,更好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目前处于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阶段。
3、加强《条例》培训。
我县开展了2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业务培训,就新旧条例对比、新版年度报告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写等进行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4、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
按照《2020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柳政管发〔2020〕12号)要求,我县已梳理出并确定直接隶属县政府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55个,印发了关于公布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字〔2020〕6号),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5、推进部分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县各行政机关按照《2020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及时完成本部门2017-2019年以来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对因情势变化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已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公开。
2020年9月25日,县政管办结合柳城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培训,督促指导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管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健全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办事服务信息。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升监管效能。
(二)加强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机构职责、机构概况及单位办公位置和联系方式、权责清单等情况,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全方位集纳公开行政法规,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2020年10月31日前,我县各有关部门已全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公布本部门的权责清单。
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柳城政务办字〔2020〕3号),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二是有序推进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2020年9月25日,我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组织全县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23个部门和12个乡镇、2个华侨管理区进行了标准化目录编制业务培训。2020年11月20日完成柳城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并上报市行政审批局审核,11月29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一是各部门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有计划地梳理、审核文件类信息、人事信息、公务活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其它重要信息公开等内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容量。二是县政管办定期对各行政机关发布至门户网站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梳理门户网站中与栏目无关的信息,解决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1、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依法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以及公共卫生应急方案,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疫情应急知识,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情,2020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健康柳城”公众号依法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70余条。二是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栏目提供针对性便民服务,如核酸检测机构查询、健康码等相关政策措施,坚定公众信心。三是加强各类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开,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2020年11月3日印发了《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柳城政规〔2020〕12号)。
2、加强“六稳”信息公开。
一是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工作目标,及时把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送到企业。加大各项纾困惠企政策落实力度,协助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确保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民营企业,切实提高企业政策获得感。
二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提出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的对策和举措,在生产经营、管理提升、政策宣贯、投资融资、人才招聘等多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加快发展方面建言献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创新服务举措,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增强竞争优势、提升盈利能力、开展品牌创新,为企业技改扩能、设备更新、提档升级、延伸链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是鼓励助推政企银对接,深化税务、金融合作,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资本”,使企业充分享受诚信纳税成果,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产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
3、加强扶贫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扶贫政策及解读。公开我县出台的扶贫政策、扶贫脱贫规划及解读;公开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具体信息;公开扶贫产业开发项目建设计划具体信息。二是公开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扶贫项目具体情况。其中补助到户的扶贫项目公开补助对象名单等;公开扶贫项目采购和招投标具体信息。三是公开帮扶责任信息及扶贫成效。公开贫困户、贫困学生结对帮扶信息;公开获得“雨露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补助金额等基本信息。四是公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具体信息。
4、加强环保信息公开。
柳城生态环境局根据垂直管理要求及时配合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好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1、形成对接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2020年10月我县开展了“百人帮百企”百日攻坚大行
动。一是选派25名县非公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干部担任规上企业服务专员,到各乡镇70余家有帮扶需求的企业开展帮扶工作。二是县科工贸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及各银行柳城支行等单位根据职责每个单位选派2-5名左右业务骨干担任企业服务专员,或联动或独立组建服务队,针对性开展服务。三是县级选派70名左右干部担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情况和业务相近原则主动联系帮扶民营企业,开展“党旗领航”系列活动,进行党建工作交流、业务指导及需求摸排,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融资和发展难题。四是制定一批助企渡难措施。制定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和鼓励企业复工达产措施,以及相关激励政策,通过“个转企”“小并大”等方式,加大上规入统力度。五是优化流程审批,编制109个“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基础套餐目录,切实减轻企业在部门之间“来回跑”、重复填报申请材料的负担。
2、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有优化网站的营商环境专栏:
聚焦放管服,集成发布涉企政策,提高执行效果。2020年我县共发布涉企信息24条,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及时公布“简易办”改革政策以及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3、加强决策与执行公开。
一是决策公开。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听取公众意见,并在政策性文件印发后及时公开发布。2020年我县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6件,全部在柳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汇总征求意见情况。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还经过听证程序,听取公众意见。
二是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及时在单位网站公开机构职责、机构概况、及单位办公位置和联系方式,及时在单位网站业务管理栏目及时公开单位的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实施、监督、整改等信息,方便公众公开查询。
4、提高办事透明度。
一是各行政机关编制并公开负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公开实施清单和业务办理项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材料、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二是集中公开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通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举报方式和网上办理流程,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5、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我县司法局转发了关于《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柳城司通〔2019〕11号),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谁执法、谁公开”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实施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全过程公开执法身份,接受公众监督。
(五)增强解读回应力度
1、精准政策解读,深入基层实际。
加强政策解读。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今年以来,我县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5条。出台了《柳城县行政机关政策说明会实施办法》,由政府职能部门邀请政策服务对象进行现场解读,点对点直达群众、企业、媒体身边,形成了线上广泛公开与线下精准解读结合的模式,让服务对象对政策的解读更准确、更及时。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回应关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互动”专栏,下设领导信箱、民意征集、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智能问答、网上信访等6个子栏目,加强政民互动。对不了解情况的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及时引导纠正,把网络舆论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音,在有理有利有节中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有效的网络议程设置精准推送主流意识形态,切实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使群众认同理解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大化形成凝心聚力的效果。
(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1、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0年9月我县已完成政府网站的集约迁移、部门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内容保障、更新维护以及完善查询功能等工作,专栏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同时,各行政机关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子栏目下一级栏目中,增加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共性基础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2020年9月3日,县信息化办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55个部门进行新网站录入系统培训,使各部门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2、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我县开通并报自治区同意的政务新媒体有6个。其中微信公众号5个(4个订阅号:柳城普法、柳城警方、健康柳城、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个服务号: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博1个(柳城警方)。内容发布审核由各有关单位自行负责,柳城县信息化管理中心每周对以上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检查指标包括每周有更新、有有效互动交流、栏目无长期不更新、无无效链接等。
3、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目前我县成立了县政府热线中心,作为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二层机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现有在职人员3名,负责承办、转派、回复市级12345政府热线的工单。目前县政府热线中心已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并将政府热线办理工作纳入县绩效考评框架体系。2020年县政府热线中心共受理柳州市政府热线12345平台转办事项3649件,反馈率100%。接到群众来电158次(件),直接答复问题28个,转办问题130件,得到反馈130件。有效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及时解决民生热点问题。
(七)强化保障确保落实各项任务。
1、明确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我县确定一名副县长承担柳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柳城县行政审批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2020年9月11日,印发了《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领导、工作机构的函》(柳城政务函〔2020〕25号),要求各单位指定内设机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将名单上报备案,共有12个乡镇人民政府,2个华侨管理区,41个县级部门报送了责任机构和人员名单。确保各项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县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充实,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监督评估。我县各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2016年以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7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8 | -31 | 4714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10 | -320 | 5580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71 | +4 | 60528 | |
行政强制 | 148 | 0 | 20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 | +29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307 | 110858540.7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1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1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1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1 | 0 | 0 | 5 | 6 | 2 | 0 | 0 | 0 | 2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多数部门有专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但专职人员少,工作人员以兼职居多,且更换频繁。
2、依法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技能有待增强
3、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力度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部门承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2、加强队伍建设。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培训,联合信息化中心采用集中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
3、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征集民意,广纳群言,审慎决策,及时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城东大道15号二楼,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3212,电子信箱:lczwgkg@163.com)。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