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门户网站(http://www.gxzf.gov.cn/)、中国柳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7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6997,电子信箱:lczwzx@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县政府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专门成立政务公开股,负责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都调整分管领导,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完善县、乡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柳城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信息8011条,通过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93条。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条例》的实施,我县建立健全了《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柳城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试行)》等多项制度,部署和推动全县各相关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6年,我县各单位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有变动的单位及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送和更新,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城”门户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目前我县“中国·柳城”政府门户网站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围绕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长信箱”、“政务服务”、“重点信息公开专栏”、 “在线服务”、 “网上行政大厅”、“行政审批办件信息公布与查询”等板块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大加强了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和发布信息化,方便老百姓通过简单便捷的方式查询政府公开信息。
二是完善“一中心两馆”建设。推进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加强各级各部门向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公开信息工作,规范各单位向“一中心两馆”交送主动公开文件资料工作流程,做好材料的归档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台账。
三是完善新闻媒体公开。通过报刊、柳城电视台、短信、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民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布于众。
四是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保障。我县积极配合自治区、柳州市,部署各单位、各乡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使用统一平台,及时公开信息,为统一平台提供内容保障。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工作。
(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推进我县财政信息公开,我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柳城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和单位在已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决算信息的基础上,除涉密信息外,逐步向社会公开出台的财税政策、预决算管理制度、预算收支安排、预决算执行情况、预决算情况以及部门和单位涉及资金的管理制度、预决算编制程序、收支安排、执行结果等信息。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县围绕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易地搬迁等工程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做好项目基本信息、资金来源、实施情况等信息的公开。
(三)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我县扶贫办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门的扶贫计划和实施方案,紧密围绕扶贫工作任务,结合新时期扶贫有关重点问题,将重要的扶贫工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县扶贫项目开发建设、扶贫政策、扶贫名单公示等扶贫领域信息。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公开。我县安要求推进关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招投标公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信息的公开,通过申请、手里、审核、分配等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告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住房保障信息,并将受益群众分配入住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我县环保局每个季度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并在每个季度对我县的河水水质情况发布水质监测报告,大气环境质量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我县在2016年柳州市县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有13家重点排污单位,我县环保部门也按要求把这些重点排污单位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等环境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进行公开。
(六)教育卫生领域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方案、高中新生录取工作程序、学校财务,尤其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中考录取、教师公开招聘等相关信息。同时也对我县医疗机构的院务信息、疫情防控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我县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城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0多条。上述信息中除依申请公开和保密件外,通过网络或其他新闻媒体或其他宣传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达2800多条。
(三)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各单位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送政府信息文件4000多份。
(四)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没有收到书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照《柳城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试行)》,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将不予公开的信息的标题、文号、密级、生成日期、不予公开的理由等内容录入《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和《行政机关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每个季度向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一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已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机构、办公场地、人员,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建设,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及时答复申请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全部免收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2016年是换届年,各部门之间领导和干部流动大,工作人员之间工作交接不到位,个别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所疏忽,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下步,我县将按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全民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我县将通过培训班的形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我县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加强政策解读、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