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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2-19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县依法治关于报送和公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任务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多措并举,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柳城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学习,夯实法治理念,为柳城县自然资源事业提供法治引领。二是进行专题党课学习,我局于2024年8月2日进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干部职工通过线上在学习强国、广西普法云等平台阅读推文、观看视频,在线下集中学习、组织专题读书班、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身作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队进村调查、了解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案件情况16次,召开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解会3次,接待走访群众8次,42余人。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1.科学合理优化政府职能体系。按照《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关于印发<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的通知》(柳城资源规划党组〔2020〕4号),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下发的内设机构进行了局部调整,进一步明确优化内设机构具体职能和责任分工。

2.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信息、流程和人员集成,全面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持续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全县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不断提升。

2)全面优化林木采伐申请审批流程。积极推行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申请30立方米以下集体和人工商品林,只需提交“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两张现场照”3份材料即可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实现即审即批。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严格按照规划对建设项目进行控制。我县已全部编制完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控规覆盖率达标100%,已完成乡镇总体规划全覆盖,各乡镇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总规出具规划技术指标和进行建设工作。2024年开发建设的项目能严格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技术指标,截止目前共出具规划指标171宗(其中私人建房141份)。

2)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定期对供地总量、结构、价格、变化趋势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土地供应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录入,并定期更新和监管。根据系统所显示的数据及土地动态巡查,建立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台账,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待监测宗地进行定期分类筛查,对已开竣工地块进行系统实时更新。

4.优化政府服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1)优化营商环境,减少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和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报材料精简为4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申报材料精简为2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材料精简为3项,加快了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等进程。对于持有国有土地权属证的私人房报建只需要提供国有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加上户主申请报告即可,极大提高私人建房的报批程序效率。

2)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有《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法院文书继承(遗赠)、地下车库等类型不动产转移登记(除历史遗留问题及农村不动产等复杂类型之外)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1个小时内办结,1个环节内办结,大大提高了办理登记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部门规章制定、重要事项审批、重大项目安排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召开会审会议研究用地、用矿项目审批。制定完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国土资源联席会议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评价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文明执法制度》等制度,编制完善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案件查处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切实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做到合法、客观、公正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严格依法办理政务公开申请,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持续推进征地、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等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6条,公开发文征求意见6次。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我局在行使行政执法权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森林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桂林规发〔2021〕3号)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的裁量幅度。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情况。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编制完善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案件查处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自然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自然资源联席会议制度》、《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评价制度》、《文明执法制度》等制度,对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确保做到合法、客观、公正执法。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身份、执法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的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文书、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过程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做到合法、客观、公正执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完成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事项清单。

4.自然资源执法成效显著。一是开展自然资源日常巡查监管情况。2024年1-11月开展自然资源巡查2000次,出动人员4400人,发现违法行为87起,有效制止87起。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1件,已结案56件,收取罚款859.4万元;共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没收违法所得1.75万元;共立案查处林地违法案件34件,已结案27件,处罚人数27人,收取罚款160.26万元。二是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依规落实案件查处工作。111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共4件,其中违法破坏耕地案件1起,林业违法案件3件,移送率达100%,公安机关已受理并立案调查。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1.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制度,确保快速、科学、有序地预防、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制定《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制定完善2024年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明确各级职责,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台账,确保早安排、明责任、细落实。

3.全面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集镇、学校等人员密集区、重要交通沿线等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在全县89个隐患点处设置了应急预案牌,并加强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灾后核查。同时,重要隐患点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技防能力。

4.根据排查出的隐患,按照轻重缓解分类处理,对亟需治理的项目进行工程治理,从源头上杜绝地灾隐患的发生。2024年度实施柳城县太平镇木界村上车屯至上油村金洞屯危岩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预算金额约117万元,工期180天,目前工程正在实施中

5.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根据气象信息和地灾预警,及时通知各镇、单位加强重要区域和隐患点的巡查监测,有效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力、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大格局。

6.制定应急响应方案,提升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

7.加大宣传力度,充分结合“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咨询日”等主题日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应急、避险自救能力。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1.信访工作情况。2024年广西综合信访系统转办件共计13件,均按《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办理。

2.开展纠纷调处工作情况。2024年共召开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解会9次;进村调查、了解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案件情况35次;土地山林权属纠纷案件正在调查中3件,已办结1件。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1.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构建防腐机制多次组织专题教育学习,提高干部廉政意识。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没有出现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群众总体满意度较高。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始终把群众对局工作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2024年度开展干部职工党风廉政警示教育4次,集体廉政谈话6次,制定《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在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情况。我局依托广西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和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按照规定进行执法信息公开,包括行政执法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救济途径,监督举报方式和联系人及受理反馈程序。

3.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情况。我局按照柳城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柳城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案卷质量评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对评查周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纠,对应当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和《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实体和程序规定。确保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都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卷档案规范。截至目前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基础数据共53条。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有序推进业务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信息、流程和人员集成,全面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持续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全县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不断提升

(十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注重加强社会宣传引导,采用横幅、宣传册、漫画图、微信、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和载体,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相关认知,进村入户的契机发放给村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政策,提高保护、依法使用自然资源法律意识,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自然资源行为的发生。2024年积极组织开展“三大纠纷”法治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世界野生动植”“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等宣传活动,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80条,悬挂横幅110条,张贴宣传海报52余张,共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宣传袋、宣传纸杯、宣传围裙、宣传纸巾等19500余份,出动宣传车120台次。

十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等。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职权法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依法决策切实做到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法全面履责依照法治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制度》,对涉及全局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

2.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我局党组及各部门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梳理主要权责清单,对应查找负面清单,制成“两清单一排查表”。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利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查明表现形式和原因,判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通过排查我局20个部门,梳理出权责清单200条,负面清单111条。局党组成员共排查出风险点27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9个;全局排查廉政风险点193条,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10个。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所行使的权力均有相关法律法规、“三定方案”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作为依据。

3.巩固落实我局《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主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成员及其他局领导班子与其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并组织我局年轻干部及年轻党员到柳城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推动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老实,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使年轻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非法占地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我县各大工程的建设和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办理用地手续就进行建设,从而导致我县占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屡禁不止的现象,仍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二)根据《柳城县机构改革方案》和柳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我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职责已于20247月发函划转到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转隶相关人员。因此当前执法工作尚处交接磨合阶段,执法机制尚未成熟完善。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职权法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依法决策,做到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凡做出的决策必须符合法律授权,不得越权决策、违法决策、违反程序决策。依法全面履责,依照法治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以行政综合执法为重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着力解决权责交叉、争权诿责问题为重点,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扰,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四)注重改革成果法制化,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

)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法治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表达诉求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公众普及法律规定和违法责任,增强公众守法意识。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2-19 17:38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县依法治关于报送和公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任务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多措并举,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柳城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学习,夯实法治理念,为柳城县自然资源事业提供法治引领。二是进行专题党课学习,我局于2024年8月2日进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干部职工通过线上在学习强国、广西普法云等平台阅读推文、观看视频,在线下集中学习、组织专题读书班、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身作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队进村调查、了解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案件情况16次,召开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解会3次,接待走访群众8次,42余人。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1.科学合理优化政府职能体系。按照《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关于印发<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的通知》(柳城资源规划党组〔2020〕4号),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下发的内设机构进行了局部调整,进一步明确优化内设机构具体职能和责任分工。

2.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信息、流程和人员集成,全面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持续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全县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不断提升。

2)全面优化林木采伐申请审批流程。积极推行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申请30立方米以下集体和人工商品林,只需提交“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两张现场照”3份材料即可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实现即审即批。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严格按照规划对建设项目进行控制。我县已全部编制完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控规覆盖率达标100%,已完成乡镇总体规划全覆盖,各乡镇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总规出具规划技术指标和进行建设工作。2024年开发建设的项目能严格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技术指标,截止目前共出具规划指标171宗(其中私人建房141份)。

2)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定期对供地总量、结构、价格、变化趋势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土地供应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录入,并定期更新和监管。根据系统所显示的数据及土地动态巡查,建立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台账,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待监测宗地进行定期分类筛查,对已开竣工地块进行系统实时更新。

4.优化政府服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1)优化营商环境,减少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和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报材料精简为4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申报材料精简为2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材料精简为3项,加快了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等进程。对于持有国有土地权属证的私人房报建只需要提供国有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加上户主申请报告即可,极大提高私人建房的报批程序效率。

2)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有《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法院文书继承(遗赠)、地下车库等类型不动产转移登记(除历史遗留问题及农村不动产等复杂类型之外)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1个小时内办结,1个环节内办结,大大提高了办理登记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部门规章制定、重要事项审批、重大项目安排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召开会审会议研究用地、用矿项目审批。制定完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国土资源联席会议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评价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文明执法制度》等制度,编制完善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案件查处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切实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做到合法、客观、公正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严格依法办理政务公开申请,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持续推进征地、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等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6条,公开发文征求意见6次。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我局在行使行政执法权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森林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桂林规发〔2021〕3号)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的裁量幅度。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情况。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编制完善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案件查处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自然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自然资源联席会议制度》、《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评价制度》、《文明执法制度》等制度,对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确保做到合法、客观、公正执法。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身份、执法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的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文书、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过程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做到合法、客观、公正执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完成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事项清单。

4.自然资源执法成效显著。一是开展自然资源日常巡查监管情况。2024年1-11月开展自然资源巡查2000次,出动人员4400人,发现违法行为87起,有效制止87起。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1件,已结案56件,收取罚款859.4万元;共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没收违法所得1.75万元;共立案查处林地违法案件34件,已结案27件,处罚人数27人,收取罚款160.26万元。二是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依规落实案件查处工作。111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共4件,其中违法破坏耕地案件1起,林业违法案件3件,移送率达100%,公安机关已受理并立案调查。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1.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制度,确保快速、科学、有序地预防、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制定《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制定完善2024年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明确各级职责,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台账,确保早安排、明责任、细落实。

3.全面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集镇、学校等人员密集区、重要交通沿线等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在全县89个隐患点处设置了应急预案牌,并加强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灾后核查。同时,重要隐患点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技防能力。

4.根据排查出的隐患,按照轻重缓解分类处理,对亟需治理的项目进行工程治理,从源头上杜绝地灾隐患的发生。2024年度实施柳城县太平镇木界村上车屯至上油村金洞屯危岩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预算金额约117万元,工期180天,目前工程正在实施中

5.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根据气象信息和地灾预警,及时通知各镇、单位加强重要区域和隐患点的巡查监测,有效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力、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大格局。

6.制定应急响应方案,提升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

7.加大宣传力度,充分结合“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咨询日”等主题日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应急、避险自救能力。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1.信访工作情况。2024年广西综合信访系统转办件共计13件,均按《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办理。

2.开展纠纷调处工作情况。2024年共召开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解会9次;进村调查、了解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案件情况35次;土地山林权属纠纷案件正在调查中3件,已办结1件。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1.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构建防腐机制多次组织专题教育学习,提高干部廉政意识。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没有出现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群众总体满意度较高。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始终把群众对局工作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2024年度开展干部职工党风廉政警示教育4次,集体廉政谈话6次,制定《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在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情况。我局依托广西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和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按照规定进行执法信息公开,包括行政执法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救济途径,监督举报方式和联系人及受理反馈程序。

3.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情况。我局按照柳城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柳城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案卷质量评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对评查周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纠,对应当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和《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实体和程序规定。确保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都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卷档案规范。截至目前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基础数据共53条。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有序推进业务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信息、流程和人员集成,全面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持续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全县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不断提升

(十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注重加强社会宣传引导,采用横幅、宣传册、漫画图、微信、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和载体,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相关认知,进村入户的契机发放给村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政策,提高保护、依法使用自然资源法律意识,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自然资源行为的发生。2024年积极组织开展“三大纠纷”法治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世界野生动植”“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等宣传活动,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80条,悬挂横幅110条,张贴宣传海报52余张,共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宣传袋、宣传纸杯、宣传围裙、宣传纸巾等19500余份,出动宣传车120台次。

十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等。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职权法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依法决策切实做到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法全面履责依照法治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制度》,对涉及全局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

2.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我局党组及各部门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梳理主要权责清单,对应查找负面清单,制成“两清单一排查表”。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利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查明表现形式和原因,判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通过排查我局20个部门,梳理出权责清单200条,负面清单111条。局党组成员共排查出风险点27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9个;全局排查廉政风险点193条,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10个。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所行使的权力均有相关法律法规、“三定方案”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作为依据。

3.巩固落实我局《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主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成员及其他局领导班子与其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并组织我局年轻干部及年轻党员到柳城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推动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老实,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使年轻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非法占地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我县各大工程的建设和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办理用地手续就进行建设,从而导致我县占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屡禁不止的现象,仍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二)根据《柳城县机构改革方案》和柳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我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职责已于20247月发函划转到柳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转隶相关人员。因此当前执法工作尚处交接磨合阶段,执法机制尚未成熟完善。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职权法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依法决策,做到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凡做出的决策必须符合法律授权,不得越权决策、违法决策、违反程序决策。依法全面履责,依照法治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以行政综合执法为重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着力解决权责交叉、争权诿责问题为重点,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扰,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四)注重改革成果法制化,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

)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法治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表达诉求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公众普及法律规定和违法责任,增强公众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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