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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1-20

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投促促进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件要求,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等各项流程,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定化。2024年,我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主动收集各业务方面的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基础管理。加强内设机构政府信息管理,将各栏目的内容落实到相关股室,从严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开展涉及社会主体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错链、错敏词等及时整改,切实维护政府机密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着力优化信息发布设置。不断更新招商、投资有关信息,扩大政策宣传率和知晓率。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公布单位联系信息。根据要求,完善我单位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投资促进中心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分管负责同志,明确一名具体分管领导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信息收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信息上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检查及沟通。落实专人每季度对发布至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和发文登记本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常态化的日常自查自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2024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理由错误等问题,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单位将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传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同时,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的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  |   发布日期: 2025-01-20 16:25   

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投促促进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件要求,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等各项流程,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定化。2024年,我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主动收集各业务方面的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基础管理。加强内设机构政府信息管理,将各栏目的内容落实到相关股室,从严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开展涉及社会主体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错链、错敏词等及时整改,切实维护政府机密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着力优化信息发布设置。不断更新招商、投资有关信息,扩大政策宣传率和知晓率。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公布单位联系信息。根据要求,完善我单位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投资促进中心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分管负责同志,明确一名具体分管领导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信息收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信息上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检查及沟通。落实专人每季度对发布至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和发文登记本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常态化的日常自查自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2024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理由错误等问题,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单位将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传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同时,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的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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