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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1-20

柳城县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柳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4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发〔2024〕6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发〔2024〕17号)文件要求,围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及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208条(其中文件类信息16条、人事类信息公开4条、通知公告类5条,直达资金类3条、减税降费类4条、财政专项资金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预决算经费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类共146条、其他重要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全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先审核后发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密事项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在信息公开平台上更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以文字结合图表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让公众能及时、准确、轻松地获取政策解读信息;组织召开部门预决算编制、采购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等专题业务培训会,传达学习上级政策文件精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向公众宣传政策信息,促进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未设置独立政府网站和其他的新媒体平台,依托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组织各股室、二层机构及时、全面地公开财政动态、部门预决算、重点领域公开信息等,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定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违反公开要求的情况追究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责任。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信息公开质量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更新还不够及时,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存在局限,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灵活。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主动性,围绕财政重点领域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不断探索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运用图文、视频结合等多种传播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提高财政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白阳中路8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269;电子邮箱:lcxczj2269@163.com)。

                   柳城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柳城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城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1-20 10:35   

柳城县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柳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4年柳城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发〔2024〕6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柳城政务办发〔2024〕17号)文件要求,围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及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208条(其中文件类信息16条、人事类信息公开4条、通知公告类5条,直达资金类3条、减税降费类4条、财政专项资金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预决算经费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类共146条、其他重要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全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先审核后发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密事项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在信息公开平台上更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以文字结合图表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让公众能及时、准确、轻松地获取政策解读信息;组织召开部门预决算编制、采购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等专题业务培训会,传达学习上级政策文件精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向公众宣传政策信息,促进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未设置独立政府网站和其他的新媒体平台,依托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组织各股室、二层机构及时、全面地公开财政动态、部门预决算、重点领域公开信息等,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定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违反公开要求的情况追究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责任。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信息公开质量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更新还不够及时,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存在局限,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灵活。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主动性,围绕财政重点领域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不断探索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运用图文、视频结合等多种传播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提高财政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白阳中路8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269;电子邮箱:lcxczj2269@163.com)。

                   柳城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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