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公务员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城县公务员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柳城县公务员局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坚持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柳城县公务员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城县公务员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严格制定本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主动公开公务员招录信息,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监督的参与度,保障了权力的健康阳光运行。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务员拟录用公示公开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类公开信息的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和公开要求,让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分门别类的做好各类审批决定和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全面性、主动性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明确分管领导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信息收集、审核、网上录入、上传发布、信息上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1名工作人员参加柳城县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1次,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展开,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尽管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按部就班的开展信息公开,方式不够灵活。二是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仍需要提升。
2023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更新质效,做到及时主动更新内容。二是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于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中共柳城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7号中共柳城县委组织部,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982,电子信箱:lcxgwyg@163.com)。
柳城县公务员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