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应公开尽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现将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东泉镇严格执行《条例》第二十条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聚焦公开透明,充分尊重百姓知情权、监督权、话语权。2023年,东泉镇在柳城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乡镇集约栏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72条,其中:文件类信息公开栏目64条,人事信息栏目1条,公务活动栏目36条,其他重要信息公开栏目71条;通过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公众号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有效拓宽了政务信息收集渠道,增大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高度认识、加强领导、配齐队伍。东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切实加强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东泉镇实行领导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主要责任人,对此项工作带头组织好,带头督促好,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政府信息管理组织基础。严格要求抓督查、实事求是抓成效。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直接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及时上报全镇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情况。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政务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信息“填报、初审、复审、复核、公开”的“五步曲”进行。对密级把握不准的信息,由同级保密机关进行审核。截至目前,全镇无一例政务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三是进一步凸显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实效。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坚持加强规范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增强公开的实效性。充分发挥政府信息门户网公开栏的分类作用,及时、完整地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文件类信息、公务活动、人事信息、其他重要信息等法定公开的信息,切实增强政务信息平台的便民性和科学性、便捷性。二是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及时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镇、村两级政务信息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例行信息发布制度。三是持续落实12345热线的接收办理制度,安排专人在第一时间对交办事项进行分类、下发和催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处理平台、电话进行回复反馈,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群众基础,服务于群众。2023年全镇政府12345热线受理群众咨询、诉求、意见建议件532件(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东泉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狠抓落实压实责任。一是加强考核和督办。建立健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引起重视。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另一方面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三是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9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来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在丰富和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信息满足群众的需求面不够广,渠道资源需进一步加强整合。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对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做到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机关事务工作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功能、完善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政务信息除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公众号上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如在集镇、街道主要节点处充分利用好公示栏进行宣传,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镇文化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多处场所的设施,设置政务信息查询点,方便群众查阅,努力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拓宽群众需求面。开放社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信息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城县东泉镇胜利路100号,邮编:545206,电话:0772—7961301)。
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