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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1-16

    2023年来,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条例》第20条、21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和上级机关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拓宽统计服务手段和领域,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渠道及时公布各类统计信息,着力打造阳光统计,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整体工作,全面、准确搜集统计调查数据并在科学处理数据的基础上,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柳城县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公开率达100%,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服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共公开信息46条,其中:部门新闻0条,通知公告1条,规划计划0条,公务活动14条,行政处罚0条:柳城县统计局“双公示”目录公开,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的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厅(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修改目录、拟废止目录)。其他重要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统计公报11条,统计数据14条,没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类信息公开3条,人事信息0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我局没有设置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订《柳城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柳城县统计局在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查力度,做到“三审三校”,严格划定审核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做到有拟稿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方审核校对确认后方可发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发文时严格填写公开属性,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发文即公开”的原则,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积极做好统计局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数据专题等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的同时,对新增统计政策法规、统计标准、统计数据发布、统计知识、统计制度方法、统计分析报告等公开栏目的工作,有计划地拓展公开内容。二是召开政策说明会,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政策精准推送给企业和调查对象。举办统计开放日2场,召开政策说明会1场,惠及企业群众500多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设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配备2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以及信息收集、梳理、发布工作。认真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

2、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及时准确公开公布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有关切身利益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仍需哿,政策解读工作还不够全面;二是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点发布数据、对公务活动信息撰写的发布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为宣传统计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要求各股室在撰写统计分析的同时,积极撰写统计公务活动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和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没有收费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主楼6楼东区,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311,电子信箱:lcxtongjiju@126.com)。

                                              柳城县统计局

                                   2024年1月8日


柳城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24-01-16 11:54   

    2023年来,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条例》第20条、21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和上级机关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拓宽统计服务手段和领域,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渠道及时公布各类统计信息,着力打造阳光统计,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整体工作,全面、准确搜集统计调查数据并在科学处理数据的基础上,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柳城县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公开率达100%,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服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共公开信息46条,其中:部门新闻0条,通知公告1条,规划计划0条,公务活动14条,行政处罚0条:柳城县统计局“双公示”目录公开,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的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厅(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修改目录、拟废止目录)。其他重要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统计公报11条,统计数据14条,没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类信息公开3条,人事信息0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我局没有设置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群众当场或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订《柳城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柳城县统计局在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查力度,做到“三审三校”,严格划定审核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做到有拟稿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方审核校对确认后方可发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发文时严格填写公开属性,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发文即公开”的原则,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积极做好统计局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数据专题等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的同时,对新增统计政策法规、统计标准、统计数据发布、统计知识、统计制度方法、统计分析报告等公开栏目的工作,有计划地拓展公开内容。二是召开政策说明会,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政策精准推送给企业和调查对象。举办统计开放日2场,召开政策说明会1场,惠及企业群众500多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设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配备2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以及信息收集、梳理、发布工作。认真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

2、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及时准确公开公布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有关切身利益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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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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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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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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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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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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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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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仍需哿,政策解读工作还不够全面;二是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点发布数据、对公务活动信息撰写的发布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为宣传统计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要求各股室在撰写统计分析的同时,积极撰写统计公务活动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和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没有收费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柳州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主楼6楼东区,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2311,电子信箱:lcxtongjij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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