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柳城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柳州市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部署,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创示范,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决维护法治权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普法内容纳入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同时作为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教材,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做到依法必先懂法。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今年以来,开展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3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合采用述法、考核等方式,全县所有符合述法对象的个人通过书面述法、现场述法和专题述法达到“应述尽述”,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时,将述法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4月3日,召开依法治县第四次会议暨述法工作专题会议,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结交流经验。以述法促履职,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理顺政府各部门职责关系,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工作流程。2023年,我县梳理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定公布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梳理形成全县行政权力事项3609项,全县行政责任事项28958项,形成乡镇权责清单23项权责事项。优化机构职能,推动更好发挥政府效能。深入推进“提质效促落实”专题行动,巩固拓展基层减负成果,县政府各类文件、会议和督查持续压减。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461条。及时办理政府热线5787件,反馈率100%。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60393件,审批提速率86%。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要求,拟定、审议、出台规范性文件,同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2023年,共审核各类文件83件、协议121件,均依法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纳入目录范围的事项由承办单位严格按行政决策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注重公众参与,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或者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问题风险评估,引导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作出决定。
二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决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四个制度;按照“谁出台、谁审查”、“谁实施、谁清理”和“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需会审”的原则对本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相关单位报送12份涉及市场主体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均按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后实施。2023年末收到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投诉举报。
三是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柳城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方案》执行,明确了法律顾问的选任和聘用、工作方式、职责等方面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及规范性文件出台等重大行政事项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防范法律风险。 2023年我县共聘用法律顾问5人,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意见书、文件审查、法律培训等149件/次。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县执法部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执法透明;对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存储,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制定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合法。
二是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厘清县乡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对部分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下放给乡镇进行跟踪调研,坚持放权与各类资源保障同步推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标准。有序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着装、装备、案卷、文书、裁量、依据等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开展持证、新增、拟注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审核和数据录入,认真做好全县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2023年我县组织了两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共271人报名,经审核,两批次各有120人符合报考条件,两次考试的及格率分别为95.5%和92.2%。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不断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增强风险管控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先后修订完善《柳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柳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柳城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柳城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柳城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1个总体应急预案和10个专项应急预案,形成科学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县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落实。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今年以来我县先后组织开展各类急救援演练共12场次。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等救援队伍24小时备勤待命。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先后紧急处理地质灾害5处,紧急转移安置群众4户23人,劝阻游客离开沿江危险区域4批次600余人。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强化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县法院与12个乡镇调委会、县医调委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人民调解组织接受县法院委托和委派的调解案件。建立健全全县人民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76个,人民调解员990人。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共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3个。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方案》,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按照“321”工作法进行化解,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调解组织邀请法官、法律顾问参与疑难矛盾纠纷调解,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
三是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大力推进司法确认工作。2023年,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26件,为群众节约诉讼费、代理费等各项费用10余万元;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1870件,调解成功1837件,调解成功率98.2%。东泉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2022年全区模范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称号,东泉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吴亚仁荣获“全区模范商会人民调解员”称号,报送的两个调解案例也获选“全区商会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马山司法所所长廖宇放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四是法律援助服务优质高效。对法律援助扶贫重点服务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2023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484件。围绕“法治惠民行”主题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共286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50万元。
五是依托群众工作中心,健全集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法律咨询等于一体的接访机制,2023年,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案件329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责任单位群众满意率100%。持续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化解重复信访问题。群众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
六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质效。继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本着从群众利益出发,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认真梳理案情、分析矛盾根源,抓主要矛盾,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月底,柳城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受理案件55件,调解成功10件,受理案件中41个案件为原告阮绍华等41人诉柳城县人民政府强制清理凤山镇塘进屯、荡平屯土地行政赔偿案,目前调解案件正在持续推进中,对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促进作用。
举办法治讲堂,邀请律师顾问就征地程序、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的举证内容进行专题解读。2023年,我县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结案24件;应诉案件结案30件,败诉7件,败诉率23.33%,复议后应诉案件10件,胜诉率100%。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从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保障措施方面调整完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在广西柳州柳城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
二是及时、完整、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西柳州柳城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开通公众咨询、网上投诉、热线电话等交流类栏目,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互动咨询服务;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等。2023年,承办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51件(含闭会建议2件),政协提案55件。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行政许可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办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持续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自助办”,丰富政务服务渠道。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配备自助服务设备终端机324台,智能自助可办理的事项485项。2023年,智能自助办件量达13273件。
二是构建“一网通办”体系。对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打通政务服务之门,协同共享。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可网办率100%。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有关项目业主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成交金额367.96万元,节省金额38.47万元,节省率9.5%。
三是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范围。目前已制作电子印章部门42个,制作发放电子印章45枚。2023年,柳城县各部门共申请政务服务专用审批印章调用次数167341次。
四是推行“免证办”。通过人脸识别、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系统等渠道获取申请人信息,实现一秒识别申请人身份,一库提取关联性信息,目前共有领取养老金人员生存认证、公积金领取、投资项目网上备案、涉税事项等190项高频事项实现“免证办”。
五是智慧平台,亮点打造。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推行食品药品监管模式智慧化,在全区各县(区)中率先搭建综合食品药品安全监控指挥平台,2023年,全县已有511家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纳入AI+食品药品智慧平台监管,接入摄像头704个,通过平台发现违法违规问题756个,口头督促整改710个,转办处理46项,办结率100%。
(十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3年度普法任务措施清单,确定责任单位、责任部门普法的主要内容、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及指标要求,使普法工作可细化、可量化、可考核。强化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普法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大格局,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我县全民守法普法水平。
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23年9月19日,县司法局联合县民政局成立工作组到19个申报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屯进行实地核查,过现场座谈、查阅工作资料、查看法治宣传栏等,详细了解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工作、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各村给予精准指导。
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139个村(社区)目前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504名,2023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42班次,参加培训人次1292人。培训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和党的涉农政策,以及涉及矛盾纠纷调处等法治实践及案例,切实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理论基础,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治建设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
(十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印发《柳城县落实<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023年柳城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切实研提解决法治营商环境短板弱项的举措。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工作,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23年,登记存续市场主体为22217户、注册资本5633243.28万元,新增市场主体2248户,变更登记10544 项,注销登记5073户。
(十三)扎实推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
印发《柳城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创建任务104项,明确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分工。完成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申报材料104项目中100项指标的材料收集,其中4项为加分项、扣分项,经过自查我县无涉及法治建设方面获得国家级肯定或被通报的情形;100项基础指标项目化分解,逐项查找问题短板,定向对接牵头单位,通过层层发动,凝聚示范创建强大合力,对申报材料进行反复打磨提升完善,按时报送申报材料。最终确定报送柳城县信访局“国祥信访室”作为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单项项目并及时提交申报材料。
2023年8月23日,召开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努力以最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中,不断开创柳城县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柳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力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以点带面切实补齐短板弱项,增强示范创建总体竞争力。
(十四)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建立健全分别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头抓的法治责任体系。县委常委会听取法治建设计划,研究审议法治工作重要事项,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和各有关部门向委员会报告本乡镇、华侨管理区、本部门法治工作情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我县法治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全县所有乡镇均成立党委法治建设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各有关部门配备法治工作人员,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和乡镇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
二是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执法行为和案卷制作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瑕疵,主要集中在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法律文书不够详尽、法律依据引用不够精确、案卷制作不够完善等问题上,总体执法能力与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的意识不强,出庭应诉率不高,有的即使出庭却不出声,难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部分行政机关存在对案件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例如有的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审查流于形式,没有尽到审慎、全面、客观地调查核实义务。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4年,我县将加快推进《柳州市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统筹安排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法治柳城建设,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柳城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进一步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县镇两级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优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的科学性。统筹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紧盯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全面对标示范创建指标,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二)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能力提升,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建立全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常用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采用庭审观摩、案卷评查等方式方法,有效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