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报〔2022〕2号 中共柳城县委员会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开局之年。柳城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是指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柳城县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通过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充分履行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紧紧抓住党政工作部门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在推进本部门及辖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顺利完成我县的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构建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我县已完成除公安、规划等专业性特别强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外20个县级部门承担的180项(大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主体由“碎片化”聚合为“一个部门、一枚印章”,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头跑”变为“一站办”。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审批与监管信息交流制度、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审查员制度、观察员制度及实地检查工作规则等6项制度,建立行政审批局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决策、审批、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实现良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效果,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2021年,我县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081件,办结率100%,审批提速达87.01%。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柳城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要求,拟定、审议、出台规范性文件,同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21年共审核各类文件83件,均依法提出审核意见。
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2021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现行有效的14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79件,拟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宣告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纳入目录范围的事项由承办单位严格按行政决策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注重公众参与,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或者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势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问题风险评估,引导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作出决定。
二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决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保证决策行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三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单位各部门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及规范性文件出台等重大行政事项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防范法律风险。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与县级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事项上的综合协调,以及对派驻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充实乡镇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2021年12月中旬,已完成全县12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柳城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柳城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柳城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各执法单位、乡镇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双免”清单,清理、修正《柳城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助推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是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在执法岗位在职在编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查漏补缺工作,组织全县6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续职)考试。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骨干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了新法修订亮点、新知识点、对新法实施后执法文书运用、罚没财物处理等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工作经验等业务培训,有效规范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业务水平。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方法,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文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卫生健康系统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
二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本系统本部门重大风险责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严防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一是建立健全全县人民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70个,人民调解员950人。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三是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共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7个,2021年共调解纠纷162件,达成协议金额123万元。四是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大力推进司法确认工作,2021年,共有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73件,为群众节约诉讼费、代理费等各项费用11万余元。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2534件,调解成功2453件,调解成功率96.8%。五是法律援助服务优质高效。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三留守”人员、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特困家庭等作为法律援助扶贫重点服务对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家庭开辟绿色通道,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对法律援助扶贫重点服务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2021年共完成法律援助案310件。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从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保障措施方面调整完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在广西柳州柳城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
二是及时、完整、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西柳州柳城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开通公众咨询、网上投诉、热线电话等交流类栏目,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互动咨询服务;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同时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等。2021年我县承办人大议案建议52个、政协提案62个,办复率达到100%。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行政许可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办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就近能办、跨区可办。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要。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行政执法通过手机APP移动执法,提高了行政监管的便利性。
(十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进一步完善五类重点对象守法学法清单制度,强化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普法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大格局,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我县全民守法普法水平。进一步落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相关单位确定责任单位、责任部门普法的主要内容、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及指标要求,使普法工作可细化、可量化、可考核。制定了2021年度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全面覆盖交通运输、环保、文化、医疗卫生、教育、旅游、税收、消防、公共安全、城乡建设、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了普法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了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加大了落实力度。
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法律明白人”专项培训活动,切实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县139个村(社区)均已确定3名共417名“法律明白人”。
(十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柳城县健全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机制,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头抓的法治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听取计划,研究审议法治建设工作重要事项,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秘书股,专门负责我县法治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和有关部门还配备了相关法制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和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的现象。个别部门和乡镇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重视,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水平不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乡镇、县直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无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有事无人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县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势有待进一步创新。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下,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势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2022年,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柳城加快建成广西公园城市、打造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拓展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方案,研究制定出台《柳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并加以实施;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拓宽法治政府宣传渠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众号、宣传活动等形势积极宣传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及做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村(社区)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及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公众参与度和听取制度。扩大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过程的范围。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程序,不断推进法律顾问管理与使用的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县司法局和各执法部门继续加强相关的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上级文件,采取网上检查执法公示和实地检查执法案卷等形势进行监督。建立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就执法领域的“多头管理”进行协调。
(六)加大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和行政权力的规范运用,加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中共柳城县委员会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