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柳城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1-22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政府职能。全面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201921日,柳州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了《柳城县机构改革方案》,对我县的机构改革工作定下了总体目标。同日,我县立即召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及县编委会,会议审议了《柳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柳城县党政机关领导职数核定表》并原则通过。214日,我县召开了全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发《柳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中共柳城县委员会、柳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通知》。新组建需要挂牌的涉改部门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等13个单位,3月上旬全部完成挂牌工作,柳城县36个党政部门全部完成领导班子配备、机构组建、挂牌运行、人员转隶和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实现集中办公并以新部门名义开展工作,柳城县党政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有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落实有效。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了行政审批局,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改革。34日,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搬迁到城东大厦,启用新中心后,政务服务大厅从原来的400平方米增加到5000多平方米,全县有42个单位涉及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的事项进驻新中心对外办理,实现审批事项“一门办理”,极大的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动简政放权工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0项,承接下放事项2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9项,依据行政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1项;清理规范和新增中介服务事项共6项。按照自治区的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组织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全区取消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全面取消县、乡各类证明材料589项,只保留基本证照凭证52项,保留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10项,证明材料实现大幅度缩减并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2019年共发出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60份(次)。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2019年新增市场主体2697户。完善企业简易注销改革,87户企业完成简易注销,企业节约注销公告费近5.22万元。

(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强化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六位一体”新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严打整治行动成效显著,2019年每季度群众安全感均在96%以上。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落实“双随机”抽查及日常检查监管,按季度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辖区内涉重涉危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及后督察2019年共检查企业220家次(其中通过“双随机”抽查企业86家次),共下达《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32份,整改完成18家,立案调查7起,移送公安1起。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处罚金额1.3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2件、出台规范性文件24件,报送备案审查24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与现行改革开放政策不符、妨碍公平竞争和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清理工作。制定统一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备案审查意见书等文书格式,实现备案审查常态化。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逐渐形成了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县、乡(镇)、村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共聘请法律顾问47人。其中县政府聘任2位法律顾问,政府部门、乡镇政府和村(社区)共聘任45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发挥明显。2019年,全县法律顾问到各村(社区)现场服务1236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368人/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288条;提供法律援助206次,举办法治讲座280期;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解593件。

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高度重视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认真组织风险评估,切实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推进执法改革工作。下发《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4个文件的通知》(柳城办〔201958)以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4支综合执法队伍的“三定”规定,基本完成交通运输等4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理顺了行政执法体制

(二)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创新。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部门全覆盖。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6.7%。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及时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19年共组织开展2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75人参加,参考率100%,合格率94.3%。实现全县8009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覆盖,将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提升督查效能,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发挥绩效考评的积极作用,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行政执法制度等纳入法治建设考评范围。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县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复率达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件,受理15件,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等方式纠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综合纠错率26%。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发生行政应诉案件(一审)29件,被一审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的占已审结一审案件的17%,没有判决赔偿或补偿的案件,综合败诉率为17%。在审结的行政应诉案件中,作为被告的各级行政机关均没有收到司法建议。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出庭6件次,占一审案件总数的20.7%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县政府2019年举办了20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了5期法治专题讲座。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会议等专题学法制度已成常态。

八、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研究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柳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年初,县政府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乡镇主要领导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会议总结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全县当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明确全县当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对未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科学谋划。

九、存在问题和原因

2019年,尽管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

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比较严重,不习惯条条框框约束。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政府和部门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政府法治机构,法制审核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共有418人,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各执法部门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一般只有23名,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县镇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县执法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为军转安置人员,正式招录的少,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更少,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体制内的监督体系制约作用发挥不够,外部社会监督体系缺乏制度和程序支撑,内外监督没有形成有效合力,问责工作没有形成威慑力。突破规则、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社会风气盛行,对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产生了负面影响。

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坚持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统筹谋划和推进落实,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党内法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党内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的职能作用。

4.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法院和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到各级干部培训当中,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法治观念。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及时调整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法律顾问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在第一季度向县委、县人大汇报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形成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一是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关。出台了《柳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程序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必经程序,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二是印发《柳城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政府决策和项目研究中的法律参谋作用。县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了取缔非法网箱养殖、非法采砂等重大事项会商研究,及时准确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双沙”路、大埔-凤山、城东新区等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会审,确保补偿安置方案合法合规和项目的实施。

3.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能、权责等事项以清单的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布调整完善后的部门清单。二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我县要求县级部门对照权力清单实施行政权力运行,对不在清单之内的权力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保留,对调整和新增的行政权力要做好承接落实和后续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4.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复议申请,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多种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做到有诉必应,每一件应诉案件都主动、认真进行答辩和举证,按时参加法院的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部门衔接,强化与法院的沟通交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维护政府行政行为权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均能自觉履行出庭应诉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自觉行为。

十一、2020年工作思路

一是依法行政要不断提效。拟定《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实施方案》;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加大对部门(乡镇)法制机构人员培训与业务指导,做好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与督查工作;完成涉及县政府与指导部门的行政应诉,办理行政复议答复相关事项、本级行政复议,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及综合业务提高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工作;对政府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提升法治宣传成效。2020年作为“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们将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突出宣传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理念,继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新科技加大普法力度,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大数据”官方微信等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和受众面,做到传统与现代、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普法;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公示制度,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柳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五美五好”柳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0也是我县第一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收官之年,我们要做到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及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业务主管要具体抓,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新方式、新渠道、新平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大群众法治教育和普及力度;要强化督导检查,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定期检查通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力争2020年基本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目标。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0121  

抄送:中共柳城县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5日印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柳城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 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01-22 09:24    |  作者: 柳城政报〔2020〕1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政府职能。全面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201921日,柳州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了《柳城县机构改革方案》,对我县的机构改革工作定下了总体目标。同日,我县立即召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及县编委会,会议审议了《柳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柳城县党政机关领导职数核定表》并原则通过。214日,我县召开了全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发《柳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中共柳城县委员会、柳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通知》。新组建需要挂牌的涉改部门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等13个单位,3月上旬全部完成挂牌工作,柳城县36个党政部门全部完成领导班子配备、机构组建、挂牌运行、人员转隶和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实现集中办公并以新部门名义开展工作,柳城县党政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有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落实有效。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了行政审批局,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改革。34日,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搬迁到城东大厦,启用新中心后,政务服务大厅从原来的400平方米增加到5000多平方米,全县有42个单位涉及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的事项进驻新中心对外办理,实现审批事项“一门办理”,极大的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取消、承接、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动简政放权工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0项,承接下放事项2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9项,依据行政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1项;清理规范和新增中介服务事项共6项。按照自治区的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组织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全区取消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全面取消县、乡各类证明材料589项,只保留基本证照凭证52项,保留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10项,证明材料实现大幅度缩减并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2019年共发出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60份(次)。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2019年新增市场主体2697户。完善企业简易注销改革,87户企业完成简易注销,企业节约注销公告费近5.22万元。

(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强化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六位一体”新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严打整治行动成效显著,2019年每季度群众安全感均在96%以上。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落实“双随机”抽查及日常检查监管,按季度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辖区内涉重涉危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及后督察2019年共检查企业220家次(其中通过“双随机”抽查企业86家次),共下达《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32份,整改完成18家,立案调查7起,移送公安1起。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处罚金额1.3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2件、出台规范性文件24件,报送备案审查24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与现行改革开放政策不符、妨碍公平竞争和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清理工作。制定统一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备案审查意见书等文书格式,实现备案审查常态化。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逐渐形成了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县、乡(镇)、村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共聘请法律顾问47人。其中县政府聘任2位法律顾问,政府部门、乡镇政府和村(社区)共聘任45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发挥明显。2019年,全县法律顾问到各村(社区)现场服务1236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368人/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288条;提供法律援助206次,举办法治讲座280期;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解593件。

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高度重视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认真组织风险评估,切实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推进执法改革工作。下发《中共柳城县委办公室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4个文件的通知》(柳城办〔201958)以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4支综合执法队伍的“三定”规定,基本完成交通运输等4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理顺了行政执法体制

(二)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创新。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部门全覆盖。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6.7%。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及时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19年共组织开展2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75人参加,参考率100%,合格率94.3%。实现全县8009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覆盖,将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提升督查效能,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发挥绩效考评的积极作用,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行政执法制度等纳入法治建设考评范围。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县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复率达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件,受理15件,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等方式纠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综合纠错率26%。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发生行政应诉案件(一审)29件,被一审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的占已审结一审案件的17%,没有判决赔偿或补偿的案件,综合败诉率为17%。在审结的行政应诉案件中,作为被告的各级行政机关均没有收到司法建议。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出庭6件次,占一审案件总数的20.7%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县政府2019年举办了20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了5期法治专题讲座。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会议等专题学法制度已成常态。

八、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研究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柳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年初,县政府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乡镇主要领导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会议总结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全县当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明确全县当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对未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科学谋划。

九、存在问题和原因

2019年,尽管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

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比较严重,不习惯条条框框约束。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政府和部门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政府法治机构,法制审核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共有418人,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各执法部门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一般只有23名,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县镇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县执法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为军转安置人员,正式招录的少,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更少,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体制内的监督体系制约作用发挥不够,外部社会监督体系缺乏制度和程序支撑,内外监督没有形成有效合力,问责工作没有形成威慑力。突破规则、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社会风气盛行,对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产生了负面影响。

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坚持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统筹谋划和推进落实,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党内法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党内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的职能作用。

4.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法院和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到各级干部培训当中,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法治观念。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及时调整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法律顾问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在第一季度向县委、县人大汇报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形成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一是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关。出台了《柳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程序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必经程序,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二是印发《柳城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政府决策和项目研究中的法律参谋作用。县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了取缔非法网箱养殖、非法采砂等重大事项会商研究,及时准确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双沙”路、大埔-凤山、城东新区等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会审,确保补偿安置方案合法合规和项目的实施。

3.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能、权责等事项以清单的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布调整完善后的部门清单。二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我县要求县级部门对照权力清单实施行政权力运行,对不在清单之内的权力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保留,对调整和新增的行政权力要做好承接落实和后续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4.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复议申请,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多种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做到有诉必应,每一件应诉案件都主动、认真进行答辩和举证,按时参加法院的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部门衔接,强化与法院的沟通交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维护政府行政行为权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均能自觉履行出庭应诉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自觉行为。

十一、2020年工作思路

一是依法行政要不断提效。拟定《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实施方案》;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加大对部门(乡镇)法制机构人员培训与业务指导,做好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与督查工作;完成涉及县政府与指导部门的行政应诉,办理行政复议答复相关事项、本级行政复议,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及综合业务提高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工作;对政府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提升法治宣传成效。2020年作为“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们将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突出宣传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理念,继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新科技加大普法力度,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大数据”官方微信等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和受众面,做到传统与现代、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普法;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公示制度,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柳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五美五好”柳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0也是我县第一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收官之年,我们要做到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及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业务主管要具体抓,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新方式、新渠道、新平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大群众法治教育和普及力度;要强化督导检查,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定期检查通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力争2020年基本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目标。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0121  

抄送:中共柳城县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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