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政发
柳城政发〔2023〕2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柳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29


柳城政发〔2023〕2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柳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东泉镇对河石板桥等8处近现代建筑物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经柳城县人民政府核定为我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历史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对于传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部门、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科学规划,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协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负责对我县历史建筑建立相应的历史建筑档案,设立标志牌,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资金对需要修缮维护的部分历史建筑进行修缮维护。

附件:柳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柳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一、对河石板桥(东泉镇对河村)

二、柳城华侨管理区礼堂(东泉镇柳城华侨管理区)

三、柳城华侨农场茶厂烟囱(东泉镇柳城华侨管理区)

四、胜利街大码头(凤山镇胜利街)

五、禄村屯蓝家祠堂(六塘镇肯社村委禄村屯)

六、欧酉石拱桥(六塘镇黄冲村委欧酉屯)

七、石林石板桥(古砦乡大户村委石林屯)

八、老街石拱桥(龙头镇老街)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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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50222007629223K/2024-01044
主题分类:
文化
发文单位: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柳城政发〔2023〕2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柳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城政发〔2023〕2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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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政发〔2023〕2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柳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12-29 23:55    |  作者: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柳城政发〔2023〕24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柳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东泉镇对河石板桥等8处近现代建筑物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经柳城县人民政府核定为我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历史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对于传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部门、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科学规划,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协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负责对我县历史建筑建立相应的历史建筑档案,设立标志牌,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资金对需要修缮维护的部分历史建筑进行修缮维护。

附件:柳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柳城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一、对河石板桥(东泉镇对河村)

二、柳城华侨管理区礼堂(东泉镇柳城华侨管理区)

三、柳城华侨农场茶厂烟囱(东泉镇柳城华侨管理区)

四、胜利街大码头(凤山镇胜利街)

五、禄村屯蓝家祠堂(六塘镇肯社村委禄村屯)

六、欧酉石拱桥(六塘镇黄冲村委欧酉屯)

七、石林石板桥(古砦乡大户村委石林屯)

八、老街石拱桥(龙头镇老街)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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