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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21〕80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行2021年烈士纪念日烈士公祭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9-27

各有关单位:

为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根据《烈士公祭办法》,县人民政府定于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9:00正式开始,请参加活动人员8:30前签到进场完毕。

二、活动地点:柳城县烈士陵园(原县城白阳岭烈士陵园)

三、参加活动人员及人数分配

    县四家班子领导,县人武部领导;

(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直)主要领导1名(详见附件3)

(四)各乡镇1名主要领导;

(五)县城学校师生代表100人(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六)功臣代表18人(由各乡镇负责通知);

(七)烈士家属代表100人(由各乡镇负责通知);

(八)驻县部队官兵代表(包括武警柳城中队、武警十四中队和31651部队)30人(由县人武部负责通知);

(九)柳城监狱狱警10人(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通知);

(十)礼兵10人(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9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通过县电子政务系统反馈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故不能到会的,请按程序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请假替会手续,联系电话:7610007。

(二)参加公祭仪式的人员须衣着整洁,军人着短袖夏常服;学生统一穿校服;单位有制服的同志统一着装制服;其余人员统一着白色衬衫和深色裤子。共产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共青团员佩戴团徽。活动期间不得嬉闹喧哗,活动开始前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三)为缓解交通压力,四家班子领导乘坐的车辆及各乡镇、华侨管理区组织接送烈士家属的车辆统一集中停放在鼎丰商城地下停车场,其他参加活动的各单位人员请步行前往活动现场。

(四)请县文明办协助县退役军人局做好活动现场布置及活动签到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监测工作。

(五)请县委宣传部通知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在墓区自由祭扫过程中,注意安全,勿相互拥挤、踩踏墓碑等,做到文明、有序及安全。


附件:1.柳城县举行2021年“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方

  2.柳城县2021年“9·30”烈士公祭活动现场人员站位安排表

3.“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县直)

4.会议回执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柳城县举行2021年“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为了褒扬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确保实现“不忘初心、缅怀先烈、文明祭扫”的总目标,根据《烈士公祭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上午9:00(参加活动人员必须于8:30前抵达活动现场)于柳城县烈士陵园(原白阳岭烈士陵园)举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三、参加活动人员

(一)县四家班子领导,县人武部领导;

(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三)县直“双拥”成员单位主要领导1名(32人);

(四)各乡镇1名主要领导(12人)。

  (五)县城学校师生代表100人。

   (六)功臣代表18人;

  (七)烈士家属代表100人;

   (八)驻县部队官兵代表(包括武警柳城中队、武警十四中队和31651部队)30人;

  (九)柳城监狱狱警10人;

  (十)礼兵10人

五、举行公祭活动仪式程序

  (一)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塔等)行鞠躬礼,宣布柳城县烈士公祭仪式开始

(二)请礼兵就位;

  (三)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四)向烈士默哀三分钟;

  (五)请县领导宣读祭文;

  (六)请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七)请礼兵向烈士敬献花篮,播放《献花曲》;

  (八)请县领导整理花篮缎带;

  (九)瞻仰烈士纪念碑,向烈士献花,自由祭扫烈士墓。  

六、成立“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  耀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韦文学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魏雄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罗庆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尚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梁鸿华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曾小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春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珏华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罗彦平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覃建恒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兼)

        侯陶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石仁忠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熊国松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覃菊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程  稳  县人武部副部长

        张华登  大埔镇镇长

        陆柳燕  太平镇镇长

        莫海强  凤山镇镇长

        蒋茜茜  龙头镇镇长

        吴卫华  东泉镇镇长

        全建业  寨隆镇镇长

        王立平  冲脉镇镇长

        吴夏宁  古砦仫佬族乡乡长

        王晓锋  六塘镇镇长

        陈家向  社冲乡乡长

        韦志刚  沙埔镇镇长

        陈惠泉  马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负责安全维护、组织活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周尚佳,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安排。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魏雄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罗庆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尚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成  员:从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抽调。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协调各组配合开展工作;

(二)安全保卫组

组长:覃建恒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石仁忠  县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罗春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梁鸿华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程  稳  县人武部副部长

成员:从工作组成员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武警、消防及预备役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上访人员疏导工作;负责指挥车辆停放、人员入场(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医疗救护组

组  长:邹彩芬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志雄  县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从县人民医院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工作,意外事故的医疗抢救。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侯陶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徐  科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  员:从工作组成员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车辆接送保障组

组  长:罗彦平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成  员: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抽调。

主要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联系、组织、接送本乡镇参加活动的烈士家属、功臣代表及工作人员到县烈士陵园参加纪念活动,并认真做好往返途中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工作;县机关事务局负责接送武警官兵及礼兵参加活动。

七、相关单位、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职责;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对烈士公祭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和协调礼兵参加活动;

(三)县退役军人局:负责拟写主持词、祭文以及烈士陵园内的环境卫生清扫、横幅和花篮的定制、活动现场的音响、涉及播放曲目光盘的制作及操作人员的安排、组织礼兵演排(现场献花篮)、活动现场的布置、活动人员签到、烈士家属误工费发放,负责组织志愿者参加活动;

(四)县教育局:负责落实组织中小学校师生参加活动及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等工作;

(五)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通知武警柳城中队、武警十四中队和31651部队参加活动;

(六)县文明办:负责协助组织志愿者,负责现场活动人员的引导、疏导、文明祭扫工作,协助县退役军人局做好烈士陵园的环境卫生、活动现场布置等工作;

(七)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对烈士公祭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落实活动日相关路段道路车辆交通秩序,做好对行人、车辆的疏导及车辆的停靠工作;

(八)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负责针对不稳定退役人员的摸排工作,做好预案,有效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相关医院,做好医务人员的选派及对烈士公祭活动过程中人员突发疾病、体温异常者的应急救护处置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十)县城管执法局:负责附近街道秩序维护及车辆疏导工作。

(十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烈士公祭活动现场的应急预案、安全指导及督查工作;

(十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送武警官兵及礼兵参加活动。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联系、组织、接送参加活动的烈士家属、功臣代表及工作人员到县烈士陵园参加纪念活动,并认真做好往返途中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高度负责,认真做好“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始终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稳定。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如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下,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稳妥应对;如发现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和非法活动苗头,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现场指挥人员,并依法及时处置,力争把问题稳控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化。确保公祭活动安全、有序。

(三)活动当天,参加人员着正装(上白下黑或者上穿浅色衣服,下穿深色长裤);功臣代表着退役时军装,佩戴军功章;军警代表着正装;请参加人员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四)各工作组于9月27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安排表(电子版)报送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韦彦平,电话:7610007,邮箱:lctyjrbgs@163.com)。



附件2

柳城县2021年“9·30”烈士公祭活动现场人员站位安排表

第1列

第2—6列

第7-8列

第9列


第10—15列

第16-17列

第18列

退役军人事务局、志愿者代表20人。

学校师生代表100人。

军警代表30人

功臣代表18人

烈士家属代表100人

县直“双拥”成员单位32人

乡镇领导及工作人员25人




附件3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县直)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总工会、县税务局、团县委、县妇联主席、县人防办、县融媒体中心、县人武部政工科



附件4

参加活动人员回执单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单位

职务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索  引  号:
11450222007629223K/2021-15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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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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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21〕80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行2021年烈士纪念日烈士公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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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2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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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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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21〕80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行2021年烈士纪念日烈士公祭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9-27 20:31   

各有关单位:

为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根据《烈士公祭办法》,县人民政府定于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9:00正式开始,请参加活动人员8:30前签到进场完毕。

二、活动地点:柳城县烈士陵园(原县城白阳岭烈士陵园)

三、参加活动人员及人数分配

    县四家班子领导,县人武部领导;

(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直)主要领导1名(详见附件3)

(四)各乡镇1名主要领导;

(五)县城学校师生代表100人(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六)功臣代表18人(由各乡镇负责通知);

(七)烈士家属代表100人(由各乡镇负责通知);

(八)驻县部队官兵代表(包括武警柳城中队、武警十四中队和31651部队)30人(由县人武部负责通知);

(九)柳城监狱狱警10人(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通知);

(十)礼兵10人(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9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通过县电子政务系统反馈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故不能到会的,请按程序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请假替会手续,联系电话:7610007。

(二)参加公祭仪式的人员须衣着整洁,军人着短袖夏常服;学生统一穿校服;单位有制服的同志统一着装制服;其余人员统一着白色衬衫和深色裤子。共产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共青团员佩戴团徽。活动期间不得嬉闹喧哗,活动开始前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三)为缓解交通压力,四家班子领导乘坐的车辆及各乡镇、华侨管理区组织接送烈士家属的车辆统一集中停放在鼎丰商城地下停车场,其他参加活动的各单位人员请步行前往活动现场。

(四)请县文明办协助县退役军人局做好活动现场布置及活动签到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监测工作。

(五)请县委宣传部通知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在墓区自由祭扫过程中,注意安全,勿相互拥挤、踩踏墓碑等,做到文明、有序及安全。


附件:1.柳城县举行2021年“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方

  2.柳城县2021年“9·30”烈士公祭活动现场人员站位安排表

3.“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县直)

4.会议回执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柳城县举行2021年“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为了褒扬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确保实现“不忘初心、缅怀先烈、文明祭扫”的总目标,根据《烈士公祭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上午9:00(参加活动人员必须于8:30前抵达活动现场)于柳城县烈士陵园(原白阳岭烈士陵园)举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三、参加活动人员

(一)县四家班子领导,县人武部领导;

(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三)县直“双拥”成员单位主要领导1名(32人);

(四)各乡镇1名主要领导(12人)。

  (五)县城学校师生代表100人。

   (六)功臣代表18人;

  (七)烈士家属代表100人;

   (八)驻县部队官兵代表(包括武警柳城中队、武警十四中队和31651部队)30人;

  (九)柳城监狱狱警10人;

  (十)礼兵10人

五、举行公祭活动仪式程序

  (一)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塔等)行鞠躬礼,宣布柳城县烈士公祭仪式开始

(二)请礼兵就位;

  (三)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四)向烈士默哀三分钟;

  (五)请县领导宣读祭文;

  (六)请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七)请礼兵向烈士敬献花篮,播放《献花曲》;

  (八)请县领导整理花篮缎带;

  (九)瞻仰烈士纪念碑,向烈士献花,自由祭扫烈士墓。  

六、成立“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  耀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韦文学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魏雄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罗庆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尚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梁鸿华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曾小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春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珏华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罗彦平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覃建恒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兼)

        侯陶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石仁忠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熊国松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覃菊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程  稳  县人武部副部长

        张华登  大埔镇镇长

        陆柳燕  太平镇镇长

        莫海强  凤山镇镇长

        蒋茜茜  龙头镇镇长

        吴卫华  东泉镇镇长

        全建业  寨隆镇镇长

        王立平  冲脉镇镇长

        吴夏宁  古砦仫佬族乡乡长

        王晓锋  六塘镇镇长

        陈家向  社冲乡乡长

        韦志刚  沙埔镇镇长

        陈惠泉  马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负责安全维护、组织活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周尚佳,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安排。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魏雄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罗庆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尚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成  员:从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抽调。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协调各组配合开展工作;

(二)安全保卫组

组长:覃建恒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朱卫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石仁忠  县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罗春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梁鸿华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程  稳  县人武部副部长

成员:从工作组成员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武警、消防及预备役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上访人员疏导工作;负责指挥车辆停放、人员入场(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医疗救护组

组  长:邹彩芬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志雄  县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从县人民医院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工作,意外事故的医疗抢救。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侯陶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徐  科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  员:从工作组成员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车辆接送保障组

组  长:罗彦平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成  员: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抽调。

主要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联系、组织、接送本乡镇参加活动的烈士家属、功臣代表及工作人员到县烈士陵园参加纪念活动,并认真做好往返途中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工作;县机关事务局负责接送武警官兵及礼兵参加活动。

七、相关单位、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职责;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对烈士公祭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和协调礼兵参加活动;

(三)县退役军人局:负责拟写主持词、祭文以及烈士陵园内的环境卫生清扫、横幅和花篮的定制、活动现场的音响、涉及播放曲目光盘的制作及操作人员的安排、组织礼兵演排(现场献花篮)、活动现场的布置、活动人员签到、烈士家属误工费发放,负责组织志愿者参加活动;

(四)县教育局:负责落实组织中小学校师生参加活动及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等工作;

(五)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通知武警柳城中队、武警十四中队和31651部队参加活动;

(六)县文明办:负责协助组织志愿者,负责现场活动人员的引导、疏导、文明祭扫工作,协助县退役军人局做好烈士陵园的环境卫生、活动现场布置等工作;

(七)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对烈士公祭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落实活动日相关路段道路车辆交通秩序,做好对行人、车辆的疏导及车辆的停靠工作;

(八)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负责针对不稳定退役人员的摸排工作,做好预案,有效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相关医院,做好医务人员的选派及对烈士公祭活动过程中人员突发疾病、体温异常者的应急救护处置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十)县城管执法局:负责附近街道秩序维护及车辆疏导工作。

(十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烈士公祭活动现场的应急预案、安全指导及督查工作;

(十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送武警官兵及礼兵参加活动。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联系、组织、接送参加活动的烈士家属、功臣代表及工作人员到县烈士陵园参加纪念活动,并认真做好往返途中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高度负责,认真做好“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始终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稳定。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如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下,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稳妥应对;如发现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和非法活动苗头,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现场指挥人员,并依法及时处置,力争把问题稳控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化。确保公祭活动安全、有序。

(三)活动当天,参加人员着正装(上白下黑或者上穿浅色衣服,下穿深色长裤);功臣代表着退役时军装,佩戴军功章;军警代表着正装;请参加人员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四)各工作组于9月27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安排表(电子版)报送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韦彦平,电话:7610007,邮箱:lctyjrbgs@163.com)。



附件2

柳城县2021年“9·30”烈士公祭活动现场人员站位安排表

第1列

第2—6列

第7-8列

第9列


第10—15列

第16-17列

第18列

退役军人事务局、志愿者代表20人。

学校师生代表100人。

军警代表30人

功臣代表18人

烈士家属代表100人

县直“双拥”成员单位32人

乡镇领导及工作人员25人




附件3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县直)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贸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总工会、县税务局、团县委、县妇联主席、县人防办、县融媒体中心、县人武部政工科



附件4

参加活动人员回执单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单位

职务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