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柳城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4年1月12日在柳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柳城县财政局局长 高文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柳城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柳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财政工作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主线,以防范债务风险为前提,以加强财源建设为重点,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中心,以保障基本民生为底线,及时抓住新冠疫情解封开放的发展新机遇,有力推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0,200万元的103.33%,同比增长13.32%。其中:税收收入35,849万元,同比增长24.60%;非税收入26,358万元,同比增长0.89%。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3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32,345万元的84.96%,同比增长24.14%。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2,304万元,同比增长15.74%。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07万元,同比增加13.3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08,988万元,同比增长0.19%;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1,38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7,105万元;调入资金4,700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17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82,304万元,同比增长15.74%。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357万元,同比增长24.14%;上解上级支出14,3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200万元(置换存量债务);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95万元,年终结余61,706万元(专项结转)。
(二)预备费执行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800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灾害、突发事件等应急性支出。预备费结余198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736万元,2023年新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4万元,2023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17万元统筹安排使用,2023年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9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5,713万元。其中:当年本级收入25,0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96%,同比下降10.35%;上级补助收入4,144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2,26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275万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5,71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8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2.56%,同比增长41.67%;调出资金4,700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571万元,年末结余31,62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上年结转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年末结余9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入46,545万元,完成预算数105.48%,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3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214万元。上年结转28,7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支出41,209万元,完成预算数104.43%,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99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214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累计结余34,108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2023年自治区转贷的政府债券83,6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1,38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1,187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 20,200万元);专项债券52,26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2,761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9,500万元)。
(二)还本付息及债务余额。
2023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36,237万元,其中:还本支出29,771万元(一般债券20,200万元、专项债券9,571万元),付息支出6,466万元(一般债券3,620万元、专项债券2,846万元)。
截至2023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22,347.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1,340.95万元、专项债务111,007.00万元,我县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各位代表,以上数字是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数,与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自治区财政决算批复后才能反映准确数据,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我县抓住新冠疫情解封开放的发展新机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积极培植财源,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开源节流,千方百计增加财力,确保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聚焦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增长。狠抓财税征管,强化税源监控,堵塞收入漏洞,深挖财源增长潜力,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税,构建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源头控管、协税护税长效机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目标。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207万元,较上年增长13.32%。
2.力争上级资金,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抢抓政策机遇,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全力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99,478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75,4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059万元。
3.盘活存量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能。加强各领域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目前收回各类财政存量资金1,123万元,统筹用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
4.保重点压一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压减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民生等重点领域,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634万元,比上年同期预算安排659万元下降3.8%。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新增一般性支出,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尚未形成支出的“三公”经费按照5%压减,会议费和培训费按照15%压减。
(二)精准发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稳住经济发展大盘。
1.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强工业”战略,支持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壮大行动,进一步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做优做特地方特色产业,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本级财政工业发展投入3,098万元。
2.聚焦项目谋划,加大争取政府债券力度。2023年我县获得自治区政府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金额 83,6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1,387万元,专项债券52,261万元。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引领作用,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3.持续推进“桂惠贷”,支持实体经济稳步发展。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贷前审核和事后跟踪,助力“桂惠贷”惠企利民显成效。全年“桂惠贷”完成放款1,409笔,投放176,603万元,共惠及市场主体1008户,已完成授信企业1030户,完成授信1488笔,授信金额278,474万元,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县级配套资金191万元。
4.发挥“直达”作用,激活惠企利民资金效能。一是加强资金监管。对每一笔资金打上标识,实现资金分配、安排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痕迹管理。二是建立通报制度。实时关注资金预算分配及使用进度,确保直达资金尽早尽快直达基层。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预算75,757万元,已分配下达74,183万元,直达资金支出58,542万元。
(三)以人为本,持续改善民计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1.坚持以民为本,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聚焦教育、卫生、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全年民生支出224,386万元,同比增长2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9.47%。教育经费支出 45,863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全面均衡发展;卫生健康支出 27,381万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66,975万元,支持兜牢残疾人康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底线,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2.聚力资金安排,落实政策助推乡村振兴。一是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对全县衔接资金项目及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督查,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及项目有序开展。2023年全县筹措落实各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13,124万元,支出总额13,124万元;二是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奖补工作。全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共240个,安排财政奖补资金3,321万元,受益人口达5万多人。
3.巩固惠民惠农,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全面梳理整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进一步调整我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政策清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2023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补贴项目80项,发放补贴资金28,720万元,惠及居民13万余人。
(四)提质增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大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深化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治理能效。一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结合财力水平、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项目储备情况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审预算。二是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形成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闭环机制。采取单位全覆盖自评+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的方式,对8个重点项目支出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资金67,475万元。三是实现预算公开全覆盖。拓宽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范围,涉及70个部门和261个部门所属单位,公开内容持续细化。
2.提升评审效能,节支增收效果显著。2023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对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等82个建设项目进行了财政评审。送审总金额226,291万元,审定金额205,719万元,核减金额20,572万元,平均核减率为9.09%。
3.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重点,不断增强服务质量和公信力,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023年共实行政府采购16,096万元,与采购预算16,341万元相比,节约资金245万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惩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全年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4件,实名举报案件1件,处以罚款0.3万元,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4.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是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政兴发展集团,建立了柳城县属国有企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增强了融资、造血等功能,防止资产流失。二是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标对表对存在问题进行清查整改,全力做好2022年度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完善并强化财务管理。
(五)除险固安,坚决筑牢安全底线,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1.兜牢“三保”底线,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三保”资金坚持预算安排算满算足,预算执行优先保障。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加强库款管理和资金调度,加强“三保”支出库款保障和运行监控,确保不发生“三保”支付风险。
2.打击整治金融风险活动,确保金融领域安全稳定。一是开展防非打非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风险。本次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宣传辅导3万人次。二是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顿。财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我县权益类交易场所及金融服务类公司开展清理整顿,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防止群体性信访情况发生,将群众来访消化在基层。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维护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积极落实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加强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及债务监测平台的月报上报工作,完善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规范政府隐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部门单位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零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俭、量入为出,讲求绩效。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79,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62,207万元增加16,793万元,增长27%。其中:税收收入49,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36.68%;非税收入30,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3.82%。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310,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000万元,返还性收入9,51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5,54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926 万元,上年结转61,706万元,调入资金21,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310,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1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00万元。
本级可用财力安排178,286万元,支出构成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04,387万元,比上年103,551万元增加836万元,增长0.81%;
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3万元(含预备费2,220万元),比上年 12,509万元增加584万元,增长4.6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24万元,比上年12,191万元增加1,933万元,增长15.85%;
项目支出安排36,630万元,比上年39,040万元减少2,410万元,下降6.17%;
上解支出10,052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按预算口径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10,6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0,685万元,收支预算平衡。其中:(1)地方可用财力收入178,286万元,计划安排支出178,286万元;(2)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和定向一般转移支付70,693万元,支出安排70,693万元;(3)上年专项结转资金61,706万元,支出安排61,70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75,54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99万元,上级提前下达基金补助收入2,576万元,上年专项结转31,62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75,54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6,877万元,农林水支出1,434万元,其他支出4,152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62万元,上年专项基金结转支出31,62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21,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30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200万元,年末结余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50,80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450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350万元。上年结转34,1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45,91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561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35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累计结余38,997万元。
三、“三公两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两费”经费1,343.4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1,505.01万元,下降10.73%。
“三公”预算安排602.8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634.18万元,下降4.94%。其中:公务接待费167.38万元,下降16.7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5万元,增长0.5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两费”预算安排740.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870.83万元,下降14.95%。其中:会议费191.95万元,下降15.18%;培训费548.65万元,下降14.88%。
四、“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35,176万元,其中:保工资94,694万元、保运转5,985万元、保基本民生34,497万元(含上解企业养老,法院、检察院、环保、税务人员经费上划等支出10,052万元)。
五、完成2024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拓宽财源渠道,挖掘增收潜力。
1.强化收入征管。各部门齐抓共管,构建综合制税信息网络平台,共享涉税信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税源管控,夯实税源基础;挖潜非税收入,进一步梳理我县资产资源情况,全力促进财政收入增收。
2.大力培植财源。坚持“项目为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育新增税源,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兑现惠企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及金融扶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发展,充分利用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多措并举涵养可持续发展税源。
3.盘活资产资源。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出租、处置等方式,变“资产”为“资本”;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加强各领域存量资金、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盘活力度,加快项目支出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聚焦“过紧日子”,保障重点领域。
1.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勒紧“裤带子”,捂好“钱袋子”,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严控“三公”“两费”,减少财政运行成本,确保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
2.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地位,从预算安排到资金使用实行全流程监测,对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强化“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硬性约束,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3.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对全县衔接资金项目及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及项目有序进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三)紧盯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
1.推进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实现绩效工作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覆盖,运用单位全覆盖自评+第三发机构现场评价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2.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财会监督实质性融入预算管理全流程,构建财会领域重大风险智能识别预警和实时处置机制。
3.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和拨款,严禁新增财政借垫资,严格控制预算执行,坚持支出预算和收入预算同增同减。
(四)精心谋划项目,防控债务风险。
1.用足用好债券资金。加大债券项目申报力度,聚焦工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认真做好债券项目的统筹规划,积极争取债券发行额度,落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增动力的积极作用。
2.稳妥化解隐性债务。明确债务化解方案,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的总体思路,通过预算安排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产处置、债务转化、对接金融机构展期降息等措施,持续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3.狠抓债务风险防控。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做到债务规模与建设规模相匹配,严格审核每笔债券资金支出,健全债务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实现债务监测全覆盖,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抓政策资金支持,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
1.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各部门要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政策导向,研判、吃透、抢抓政策机遇,加大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补助力度,全力缓解财政压力。
2.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国家严控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背景下,政府地方债券是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渠道。按照国家“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准做实项目储备,主动做好项目申报对接,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