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柳城县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柳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城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城财政〔2019〕72号)。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1、资金规模
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845万元。
2、项目安排
2021年我县组织实施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建设项目27个。分别为:(1)大埔镇靖西村靖西屯、力田屯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20万元;(2)太平镇上火村回家屯路灯亮化工程10万元;(3) 沙埔镇大安村石井塘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18万元;(4) 沙埔镇沙埔村芭芒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27万元;(5) 沙埔镇上雷村下榴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15万元;(6)古砦仫佬族乡大户村稻花飘香至古砦街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95万元;(7)寨隆镇下尧村安乐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21万元;(8)马山镇马山村平山屯、保寸屯和北浩村新村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29万元;(9)伏虎华侨农场社区第六和第七居民小组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20万元;(10)大埔镇里明村里明屯生产循环路道路硬化修复工程25万元;(11)大埔镇三塘村周村屯主干道道路硬化工程25万元;(12)伏虎村太平屯球场建设及太平屯至木村屯排污沟修缮25万元;(13)龙头村蒙村屯村道修缮26万元;(14)柳城县太平镇太平村粮所背产业道路硬化30万元;(15)柳城县太平镇长岭村六村屯村中沟整治工程30万元;(16)沙埔镇碑田村山厂屯产业道路硬化20万元;(17)东泉镇碑塘村谢家屯产业道路硬化37万元;(18)凤山镇大湾村高街屯产业道路硬化70万元;(19)社冲乡冲江村至石碑坪古木村道路硬化工程50万元;(20)社冲乡凤凰来仪农业核心示范区道路硬化工程20万元;(21)六塘镇拉燕村羊角屯水塘挡土墙及水渠硬化项目20万元;(22)冲脉镇冲脉社区冲脉屯古孟产业道路硬化48万元;(23)社冲乡社冲村公店主路至卫生院道路硬化工程30万元;(24)大埔镇中寨村中寨屯码头崖山抗战纪念室30万元;(25)侯信烈士纪念碑维修改造工程26万元;(26)冲脉镇烈士纪念碑维修改造工程28万元;(27)龙头镇烈士纪念碑建设工程50万元。
3、投资总规模
2021年投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共计845万元,全部资金安排用于修建基础道路设施、路灯亮化、烈士墓园建设修缮等。项目共计安排27个,其中:亮化工程项目9个,投资25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个,投资456万元;革命事务建设项目4个,投资134万元。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以上27个项目共支出资金84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完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率100%。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一)制度机制建设(10分)
1、管理办法(2分):由县财政部门制定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该项自评得分2分。
2、项目决策(2分):项目申报经过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由县人民政府上报市财政局审批。该项自评得分2分。
3、项目调整(3分):2021年无调整项目。该项自评得分3分。
4、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3分):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筹备项目实施工作,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施工方、监理公司、设计公司、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等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该项自评得分3分。
(二)项目管理(18分)
1、项目报备及时性(4分):自治区下达资金后,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按时报上级财政部门审定备案。该项自评得分4分。
2、项目落实及时性(3分):项目批复后,县财政局按时下达指标到县乡村振兴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和下达建设项目给各乡镇组织实施。该项自评得分3分。
3、项目管理合规性(6分):项目实施均按规定进行项目评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该项自评得分6分。
4、项目绩效目标(5分):所有项目都编制产出、效果、满意度绩效指标。该项自评得分5分。
(三)资金管理(18分)
1、资金支出进度(5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845万元,支出进度100%。该项自评得分5分。
2、资金拨付(5分):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到项目单位。该项自评得分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资金按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范围、标准、用途使用。该项自评得分5分。
4、账务核算(3分):项目按照财务核算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核算。该项自评得分3分。
(四)产出(30分)
1、项目完成程度(14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27个,按项目个数计算,项目完成程度100%。该项自评得分14分。
2、完成数量和质量(8分):项目全部完成计划工程量,完工项目验收合格。该项自评得分8分。
3、完成成本(8分):项目计划投资额845万元,已拨付使用845万元。该项自评得分8分。
(五)效果(24分)
1、政策目标实现程度(15分):项目投入使用后有效改善老区交通条件,为群众提供照明便利,有效改善革命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地提高农民经济效益,达到政策目标预期。该项自评得分15分。
2、维持与反馈机制(9分):通过对完工的项目村进行调查,当地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该项自评得分9分。
(六)扣分项(-20分)
财经纪律:未出现贪污腐败问题;未被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纪委、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该项自评得分0分。
自评总得分100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项目规划,提高资金效率。规划项目聚焦乡村振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搞超标工程、豪华工程、形象工程和盆景工程,既要保证推进项目衔接,又要着眼长远,最大限度发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部门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做好交通、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得到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3、加强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二)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前期的调查、规划、设计及后期的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使本就困难的县级财政更加捉襟见肘。
2、项目建成后,缺乏相应的维护治理费用,使得部分项目发挥社会效益的持续性受到影响。
(三)改进措施及对自治区的建议
1、建议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可安排项目设计、评审、监理费等,以缓解县级财政支出压力。
2、建议对建成项目安排一定的维护治理费用,促进项目发挥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