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公开11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公开12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是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保护、旅游管理工作的部门,其组织结构和职能范围如下:
(一)局办一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应急、档案、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负责局班子会等会议的协调组织工作。统筹创文明城、卫生城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安排、安全生产、12345政府热线、机关后勤保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双拥、乡村振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反邪教、群团、工会和妇委会等工作。
依职责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政策调研工作。协调推进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承担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权力运行监管、行政许可听证、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先照后证”、“一事通办”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统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规范性文件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局办二室: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承担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配合纪检部门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办理信访举报(涉及违纪违规)。
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及二层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编制、职称改革和职称评审、离退休人员服务、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监督和指导相关科室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职(执)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等有关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
(三)局办三室: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及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资金使用的评审和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四)文化馆:拟订全县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全县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戏曲进乡村”工作。
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全县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团体。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戏曲进校园”及全县性艺术比赛、展演、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旅游演艺,促进艺术创作生产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县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
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示、传习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五)旅游股: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指导、促进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发展。协调促进文化和旅游服务业发展。牵头协调非公经济发展。指导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项目建设。
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形象品牌推广战略及旅游促进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协调文化产品、创意产品、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促销工作。
指导和推进全县全域旅游、特色旅游、红色旅游工作。拟订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指导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产品建设、人员培训及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工作。负责县域经济分类考核、假日旅游工作。开展和指导文旅特色小镇建设。
指导文明旅游工作。承担导游队伍建设(含导游资格培训和考试)、管理和体制改革等工作。指导全县星级旅游饭店业、民宿工作。指导全县旅行社、星级宾馆的评定、复核、申报等相关工作。
(六)体育股:负责对接市体育局。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体育指导员、各运动项目等级裁判员、等级运动员的审核、报批和管理;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抓好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做好全县体育竞技活动;组织队员参加各项赛事;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审查;负责全县体育市场的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七)博物馆:负责拟订全县文物保护与考古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和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协调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管理国有文物资源资产。指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 (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统筹文化遗产(含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等)综合性材料。
导全县各类博物馆的申报、建设、运行和评估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规划并推动落实。负责博物馆设立、变更、中止的备案和国家级博物馆评估定级申报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指导社会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指导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安防、消防防雷项目的管理实施。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
(八)广播电视管理站: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全县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指导、调控全县电视剧的播出。
承担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全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组织查处上述业务的违规行为。指导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协调推进全县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县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老少山贫等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查处“黑广播”。
(九)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集中行使文化、文物、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文物保护和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演艺演出等文化旅游领域及相关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安装、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或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电影片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依法查处著作权各种侵权行为。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全县旅游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转办协调和督办,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委托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及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禁毒宣传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任务。组织和实施文化市场业主培训,对业主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各类标准。监管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测、假日市场、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工作。
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柳城县博物馆、柳城县文化馆、柳城县少年儿童体校、柳城县图书馆、柳城县广播电视管理站。
机关内设局办一室、局办二室、局办三室、旅游股、体育股。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1072.73万元,同比减少276.77万元,同比下降20.51%。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072.73万元,同比减少276.77万元,同比下降20.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2.73万元,同比减少276.77万元,同比下降20.51%。
2025年收入预算减少的原因:有人员变动减少;公用经费福利费标准减少;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减少;公务员交通补、通讯补减少;减少了独生子女奖励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只下达了三个月指标,经费减少;绩效工资总量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07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88%,同比减少274.76万元,同比下降20.57%;项目支出1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2%,同比减少2.01万元,同比下降14.34%。
2025年支出预算减少的原因:有人员变动减少;公用经费福利费标准减少;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减少;公务员交通补、通讯补减少;减少了独生子女奖励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只下达了三个月指标,经费减少;绩效工资总量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2.73万元,同比增加减少276.77万元,同比下降20.51%。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9.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2.73万元,同比减少276.77万元,同比下降20.51%。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281.43万元,同比减少98.40万元,同比下降25.91%。减少的原因:有人员变动减少;公用经费福利费标准减少;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减少;公务员交通补、通讯补减少;减少了独生子女奖励金。
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万元,同比减少4.02万元,同比下降40.12%。减少的原因:减少了老体协人员经费项目方面的支出。
3.图书馆支出102.24万元,同比增加4.35万元,同比增长4.44%。增加的原因:转隶有两人至图书馆,经费增加。
4.群众文化支出209.27万元,同比减少47.28万元,同比下降18.23%。减少的原因:公用经费福利费减少;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减少;减少了独生子女奖励金;绩效工资总量减少。
5.博物馆支出22.28万元,同比减少1.55万元,同比下降6.5%。减少的原因:公用经费福利费减少;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减少;有人员辞职;绩效工资总量减少,经费减少。
6.群众体育支出37.88万元,同比减少6.56万元,同比下降14.76%。减少的原因:公用经费福利费减少;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减少;绩效工资总量减少。
7.广播电视事务支出60.42万元,同比减少7.36万元,同比下降10.86%。减少的原因:公用经费福利费减少;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减少;减少了独生子女奖励金;绩效工资总量减少。
8.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91万元,同比减少23.08万元,同比下降67.9%。减少的原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只下达了三个月指标,经费减少。
9.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43万元,同比减少25.96万元,同比下降52.54%。减少的原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只下达了三个月指标,经费减少。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29万元,同比减少21.66万元,同比下降16.93%。有人员变动减少,经费减少。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75万元,同比减少8.23万元,同比下降12.86%。有人员变动减少,经费减少。
1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62万元,同比减少13.35万元,同比下降40.49%。减少的原因:有人员变动减少,经费减少。
1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59万元,同比增加2.81万元,同比增长9.44%。增加的原因:有新增人员;因调资工资额增加,事业人员社保基数提高。
1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21万元,同比减少9.19万元,同比下降28.22%。减少的原因:有人员变动减少,经费减少。
15.住房公积金支出79.41万元,同比减少16.55万元,同比下降17.25%。减少的原因:有人员变动减少,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0.73万元,同比减少274.75万元,同比下降20.57%。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29.92万元,同比减少156.86万元,同比下降14.43%。减少的原因:有人员变动减少,经费减少;绩效工资总量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09万元,同比减少69.48万元,同比下降46.14%。减少的原因:有人员变动减少;公用经费福利费减少;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减少;公务员交通补、通讯补减少;减少了独生子女奖励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9.71万元,同比减少48.43万元,同比下降49.35%。减少的原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只下达了三个月指标经费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5万元,同比减少0.59万元,同比下降13.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2.35万元,同比减少0.59万元,同比下降20.07%。减少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万元,同比持平。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2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同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43万元,同比减少50.25万元,同比下降66.4%。减少原因是有人员变动调出减少;公用经费福利费标准减少。
2025年本部门共有5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66万元,同比减少19.23万元,同比下降25.68%。减少原因是有人员变动调出减少;公用经费福利费标准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7.28万元,同比增加3.87万元,同比增长113.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28万元,同比增加3.87万元,同比增长113.49%。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货物类采购预算7.2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产主要包括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967.56万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4个,金额12.01万元。分别为: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工作经费项目6万元、老体协、门协返聘人员经费2.01万元、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县级配套经费2万元、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县级配套经费2万元。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公开表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公开11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公开12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