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 柳城县太平镇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603柳城县太平镇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九、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2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柳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3)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4)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6)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柳城县太平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要求,抓好本镇党的建设。
(3)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和文秘、人事、民族宗教侨务、目标管理、工青妇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4)围绕经济建设,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5)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柳城县太平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财政预决算工作。
(2)对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增收节支为工作目标。
(3)负责票证的领发、结报、保管、监督和使用。
(4)负责全镇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4、柳城县太平镇计生站的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
(3)依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格确认、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和信息上报等基础性工作。
(4)依法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生育控制、落实“首选”环扎措施、孕前、孕期的经常性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依法审查、核发、校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时足额上缴国库。依法开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行为。
(7)依法查处违法利用超声诊断仪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指导行政村(居)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两无一提高”等活动。
(8)依法开展人口统计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反馈、上报等统计管理工作。
(9)完成镇人民政府交给的有关工作任务。
5、柳城县太平镇广播站文体组和广播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本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图书馆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2)负责本镇广播、电视、电影等新闻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3)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6、柳城县太平镇劳保所的主要职责
(1)政策宣传。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具体业务咨询服务。
(2)登记调查。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建立台账并录入电脑,及时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3)职业介绍。收集、反馈、公布职业供求信息,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开发岗位、联系用工招聘、组织劳务输出等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4)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对象认定以及小额担保贷款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乡镇所属引办、挂靠企业做好招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5)职业培训。组织辖区各类人员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社会保险。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服务工作。
(7)退管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文体和社会公益活动。指导村(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协助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申领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费、救济费等。
(8)维权服务。指导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协助上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9)负责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10)完成县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和资金管理,指导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财务公开、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防止集体资产损失。
(2)负责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的管理,认真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监测农民负担动态和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措施的实施,推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四项制度。
(3)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股份合作组织,各种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
8、柳城县太平镇林业站的主要职责
(1)传播林业科技信息,咨询推广林业先进经验,开展林业培训,经营林木种苗,管辖镇内竹木及其成品、半成品、柴炭。
(2)野生动物、林业产品的运输、经营监管。
(3)森林采伐监督检查;松脂采割的监督检查。
(4)一般违章野外用火处罚。
(5)一般盗伐滥伐林木案的查处。
(6)林地管理、林权勘界发证等。
9、柳城县太平镇水保站的主要工作安排
(1) 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统一管理本镇水资源,搞好镇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
(3)负责协助水费收缴。
(4)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镇小型水利、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5)做好水利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协助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和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案件。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10、柳城县太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主要职责
(1)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资源利用、基本农田保护、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镇企业发展规划权。
(3)协助做好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村镇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镇企业普法等宣传、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
(5)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主要职责
(1)1.负责粮油新品种(系)、新技术、新农艺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2)负责粮油作物栽培技术的培训、指导、总结工作和粮油基地、园区建设工作。
(3)负责耕地质量监测和肥料使用技术工作。
(4)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5)负责品种管理,规范新品种(系)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6)负责种子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种子质量监控、市场管理,确保种子质量达国标,保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8)负责种子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种子工程的技术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
12、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管理站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农业拖拉机安全检查、机械维修工作,负责辖区拖拉机管理和拖拉机安全年审验及驾驶人员的考核等工作。
(2)负责全镇的农业机械化作业、播种、机耕、机翻等工作。
(3)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4)负责农机配件产品经营的质量监督、申办执照。
(5)农机购置补贴的申报。
(6)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
(7)负责本乡镇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8)协助农机管理部门对本镇进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9)实施农业机械试验推广,向群众推荐优质适用的农业机械。
(10)负责本镇农机机械化统计。
13、柳城县太平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
(2)承担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辖区内畜牧、饲料、草原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4)承担辖区内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14、柳城县太平镇扶贫开发工作站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社会帮扶项目、外资帮扶项目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
(2)组织开展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不断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
(3)承担组织、指导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的编制、申报,参与项目审核评估,项目招投标及协调实施项目,监督资金使用、组织自查验收。
(4)负责对口帮扶、定点帮扶、计生帮扶、党建帮扶工作联系,协助实施好各类社会扶贫项目。
(5)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及贫困地区干部农民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
(6)负责信贷扶贫工作、小额贷款贴息、扶贫龙头企业的引进和资格初审推荐;组织申报实施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外资扶贫等项目。
(7)负责全县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和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的衔接工作,完成扶贫开发统计,各类扶贫开发材料和表册上报、扶贫开发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15、柳城县太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等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注册工作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等行业办理经营许可的资料初审、现场核查和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初审及日常管理;
(3)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含食品药品类)及其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负责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食品药品快检抽样,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农村家宴、广告发布等行为日常监管;
(4)负责消费维权站点建设工作,及时受理、处置辖区内消费纠纷、食品违法、质量安全等投诉举报案件;
(5)负责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各类市场主体(含食品药品类)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村协管员聘任培训考核等工作;
(6)负责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网络违法交易、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案件,负责查处辖区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和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案件;
(7)负责建立完善辖区内市场主体户口信息,实行信用分级监管,指导辖区经营单位开展文明诚信、星级经营场所、守合同重信用等创建活动,指导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申报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及名牌产品;
(8)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协会及分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城县太平镇共有直属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2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柳城县太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太平镇财政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太平镇计生站、柳城县太平镇文广站、柳城县太平镇劳保所、柳城县太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组)、柳城县太平镇林业站、柳城县太平镇水保站。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管理站、柳城县太平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柳城县太平镇扶贫开发工作站、柳城县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九、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2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933.94万元,同比增加209.61万元,同比增长12.1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3.94万元,同比增加209.61万元,同比增长12.1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为0万元,同比持平。
2021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93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2.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28%,同比增加212.22万元,同比增长13.02%;项目支出91.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2%,同比减少2.61万元,同比增长下降2.78%。
2021年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2021年项目经费定额减少。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933.94万元,同比增加209.61万元,同比增长12.16%。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933.94万元,同比增加209.61万元,同比增长12.16%。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3.94万元,同比增加209.61万元,同比增长12.16%。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支出12.5万元,同比持平。
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同比持平。
3.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18.84万元,同比增加196.87万元,同比增长37.71%。增加的原因: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7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同比下降33.9%。减少的原因:2021年项目经费定额减少。
5.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7.91万元,同比增加10.25万元,同比增长11.7%。增加的原因:2021年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
6.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支出70.68万元,同比减少8.3万元,同比减少2.52%。减少的原因:人员减少。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支出2万元,同比持平。
8.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同比持平。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5万元,同比增加(减少)2.5万元,同比减少(下降)100%,减少原因:2021年项目经费定额减少。
10.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万元,同比增加(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20%,减少原因:2021年项目经费定额减少。
11.行政运行(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0.34万元,增加0.15万元,同比增加0.37%。增加的原因: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
1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同比持平。
13.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万元,同比持平。
14.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同比减少6.91万元,同比减少58.02%。减少原因:2021年项目经费定额减少。
15.图书馆支出0.5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16. 广播支出29.97万元,同比减少1.64万元,同比减少5.19%。减少原因: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17.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2.95万元,同比增加6.13万元,同比增加22.86%。增加原因: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绩效工资列入部门预算。
1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65万元,同比减少0.87万元,同比减少4.7%。减少原因: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减少。
19.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17万元,同比增加6.1万元,同比增长75.59%。增加原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多。
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24万元,同比增加9.41万元,同比增加6.93%。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21.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62万元,同比增长4.7万元,同比增加6.92%,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22. 事业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7.79万元,同比减少4.54万元,同比减少36.85%,减少原因:人员减少。
23.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0.6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4. 计划生育机构支出157.38万元,同比增加44.77万元,同比增长39.76%。增加原因:2021年新增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
25.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74万元,同比增加1.8万元,同比增加5.46%。增加原因:人员增多。
26.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57万元,同比增加0.99万元,同比增长2.7%。增加原因:新增人员。
27.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01万元,同比减少16.1万元,同比下降50.14%。减少原因:2020年已缴2021年1-6月费用
28. 事业运行(农业农村)支出181.03万元,同比增加25.76万元,同比增长22.03%。增加原因:2021年增加下放单位退休人员,绩效工资纳入2021年度预算。
29. 事业机构(林业和草原)支出17.71万元,同比减少10.78万元,同比减少37.84%。减少原因:项目经费定额减少。
30. 水土保持支出25.85万元,同比增加4.61万元,同比增长21.7%。增加原因: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绩效工资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
31. 扶贫事业机构支出16.74万元,同比增加3.07万元,同比增加22.46%。增加原因: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
32. 住房公积金支出108.93万元,同比增加0.51万元,同比增长0.47%。增加原因:增加人员。
33.其他支出4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50%,增长原因2021年项目经费定额增加。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2.62万元,同比增加212.22万元,同比增长13.02%。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31.43万元,同比增加50.52万元,同比增长4.28%。增加的原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列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69万元,同比增加19.36万元,同比增加11.93%。增加的原因: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29.50万元,同比增加142.34万元,同比增长49.57%。增加的原因:村干工资增加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9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5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90万元,同比减少0.17万元,同比下降1.21%。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3.40万元,同比减少0.53万元,同比下降18.29%。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10.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10.5万元,同比持平。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52万元,同比增加4.97万元,同比增长5.26%。增加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
另外,下属共有1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17万元,同比增加14.39万元,同比增长21.23%。增加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工青妇党建双拥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8.5万元,同比增加3.54万元,同比增长71.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5万元,同比增加3.54万元,同比增长71.37%。增长原因:新录用人员需要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货物类采购预算8.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个,振兴乡村及保洁经费项目1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太平镇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792.51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