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
1.人大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
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职能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
2.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办理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和县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编辑、报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县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3.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制定柳城县政务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配合审核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县直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及区(市)直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统筹协调管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调处办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的“三大纠纷”案件。办理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区、市关于民族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专门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负责起草有关民族事务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全县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
参与研究制订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和相关措施。
承办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相应事务,指导开展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落实相关民族优惠政策,促进少数和民族各项事业的发展。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指导、落实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和法规在柳城县的贯彻实施。
根据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业务部门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研究、制定适合柳城县宗教工作实际情况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加强全县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沟通。对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措施,供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6、旅游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旅游行业管理的各项行政规章。
负责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研究草拟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参与、监督检查全县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查。
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负责全县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和协调处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指导、监督旅游安全管理,参与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
研究柳城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柳城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组织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指导、促进旅游商品开发;管理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与合作。
负责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标准;负责旅游信息报送和旅游统计及旅游信息咨询;负责指导和推荐旅游景区(点)开展质量等级评定。指导旅行社申办及经营旅游业务;负责旅行社设立申报、星级饭店评定与复核申报;指导旅游涉外饭店、餐馆、商场定点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荐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认证和专业技术等级考评
7、编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县机构编制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负责县直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党政群轩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拟定县直党政机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党政群机关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直机关及各事业单位、乡镇的机构改革工作。
拟定县直党政群机关及乡镇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编制总额分配方案。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执行机构编制管理预算约束机制和监督惩处制度。根据柳城县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8、法制办主要职责:
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法律论证工作。审查修改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清理、汇编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行政处罚法》的组织实施和督办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承办向县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调查重大行政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具体组织对下一级政府和本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评议考核。
负责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及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确认,审核发放和管理有关监督检查证、行政复议资格证及行政执法证。
协调部门之间及部门与乡镇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行政裁决进行指导。
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或承办因不服县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而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案件的答辩工作。
代理县人民政府参加行政、民事、经济诉讼;对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承办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案件和有关部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理决定草案的审查工作。
进行政府法制宣传,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人进行必要的政府法制工作业务培训,对从事政府法制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训练,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9、档案局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档案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订年度档案工作计划及档案馆接收、征集、开发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
制订发展全县档案工作的政策,提出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合理开发利用档案资源及改善档案保护条件。
研究提出强化全县档案系统管理机制的意见,指导建设完善档案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党建服务、为社会服务的管理体系。
研究制定实施全县档案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行业内科研课题和改革方案。
负责贯彻执行档案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法规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综合档案室的定升级评审活动,负责全县档案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档案收集、接收、征集,档案史料编研工作及参与史、志的编修工作,负责档案信息化工作。
10、侨联主要职责:
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县各侨联委员依法开展活动,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弘扬中华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企业、文化卫生、社会公益事业。
广泛团结归侨、侨眷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县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侨属企业服务。
参与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县人大、政协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研究改革开放中侨情、侨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要求,不断改进工作,积极协助做好新华侨及其眷属的工作。并根据中国侨联《关于当前开展侨务对台工作的意见》,以侨为桥,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密切与海外侨胞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对县内和国内外侨情进行调查研究,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建议和提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
11、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协助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和县政协办抓好县委、县政府两大院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大院办公区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水电、基建和公有设施管理等工作,确保四家班子的正常运转。
做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做好涉及四家班子的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安排,主要包括礼堂、音响等设施的管护及会务的有关工作等。
做好应急公务用车的管理及派遣工作。
做好全县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12、接待办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四家班子领导关于来宾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负责上级领导检查、视察及各市、县、区主要领导来访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四家班子领导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县领导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接待工作、负责县内各旅游景点、定点的宾馆饭店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县四家班子领导交办的大型活动及大型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负责接待用品的开发、采购和保管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负责管理政府食堂;承办县四家班子交办的其他事业。
13、信息化办主要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柳城县政务网络建设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公开制度等并监督实施。
参与柳城县的信息化建设、承担县政府在“中国柳城”门户网站上信息公开发布和电子政务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承担“中国柳城”门户网站的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应用推广与技术服务。
组织实施全县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开展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负责衔接与自治区、柳州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政府办共有直属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8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柳城县处理山林水利土地纠纷办公室、柳城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柳城县旅游局、柳城县编委办公室、柳城县法制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档案局、柳城县人民政府侨联办公室、柳城县机关后勤中心、柳城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柳城县信息化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1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事业编制7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6人,其中行政在职85人,事业在职7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
1.人大主要预期目标:
召开人大常委会10次会议。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十七届三次会议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组织代表到区内外学习,学习先进经验,互通信息。举办县、乡镇人大代表知识培训班,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以及参加全国、区、市人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
承办柳州市(县、区)工作联席会。组织常委会委员专题调研、视察活动以及社情民意活动,通过调查报告或议案、建议及其他形式给县委决策作参考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批评。组织市、县、乡人大代表开展年中调研。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做好其他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预期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县委、县政府的一系列重大政策;突出抓好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和服务质量。实行严格的任务交办制度,每项工作都有人布置、有人负责、有人反馈。进一步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规范办文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主任办公会制度,重大问题做到集体研究、会议决定。
坚持规范化办文,严格公文处理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精心选好调研课题,大力开展决策性调研、典型性调研。为上级领导和本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信息服务,做到重要动态信息及时、准确,一般动态信息有用、有特色。进一步健全完善来访接待、登记备案、移交转办、督查落实等信访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问题,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加强全县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3.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预期目标:
不断推进新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推进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继续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归并整合,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继续推进“354560”改革,提高服务企业效能。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进一步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落实文件源头管理、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等管理机制。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网络巡查,督促各有关单位抓好日常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率和完整率,努力实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良好局面。
4、调处办主要预期目标:
一是新案调解率不低于90%,积案调解率不低于80%。二是做到“三个减少”,即矛盾纠纷复发增量减少,历史积案存量减少,“三大纠纷”群体性事件减少。三是“两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三大纠纷调处不力而引发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三大纠纷”调处不力而致使纠纷转化为恶性刑事案件
5、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主要预期目标:
加大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继续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开展贫困生助学工作。积极向上级申报,为少数民族贫困生解决入学困难。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开展古砦仫佬族乡成立20周年乡庆筹备工作。
6、旅游局主要预期目标:
以开发建设旅游项目为重点,提升景区(点)管理服务质量为目标,加大全县旅游形象宣传,接待游客人数、旅游总收入等综合指标增长15%以上。
7、编委会办公室主要预期目标:
完成上级下达的体制改革目标。完成上级下达的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任务。完成340多个事业的年检、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完成年度公招、增人等的编制使用审批工作。
8、法制办主要预期目标:
2019年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坚决服从组织的人事和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完成法定职责工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推诿,不撂挑子,站好最后一班岗。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极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
9、档案局主要预期目标: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素质和能力。继续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切实提升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继续推进农村土地确权与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立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建立起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和最符合社会需求的档案服务方式。
抓好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功能建设,着力推进档案资源建设,注重加强地方特色档案、专门档案的收集和征集,不断丰富馆藏,改善馆藏结构。
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及新馆建设县政府要求,切实做好到期档案的移交进馆的谋划工作,确保该移交的档案按期移交进馆,接收进馆的档案必须保证质量,丰富馆藏。
10、侨联主要预期目标:
继续开展“侨法宣传进侨场”活动,加大侨法宣传力度,依据侨法,努力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侨联职能,提供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侨界和谐稳定。特别需要做好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我县的侨心稳定。
不断拓宽联谊范围,积极开展联谊活动。立足于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以血缘、地缘、业缘为基础,不断创新侨联联谊手段。
落实好《柳州市扶持贫困归侨救助办法》的实施,关心、关注和帮助生产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
11、机关事务管理局预期目标:
一是要在机关节能降耗上实现新跨越。二是要在公务用车管理上加强监管力度,继续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三是要在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上实现新跨越。要进一步细化会务、活动接待预案方案,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接待标准,努力做到会务接待保障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无差错、零失误。四是要在机关物业管理上实现新跨越。要坚持以“三服务”为宗旨,以“三满意”为标准,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管、指导与考核,加强机关大院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卫生保洁、会议服务、安全秩序等方面的保障服务工作水准,为县级机关各部门开展职能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便利的后勤保障和整洁优美、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五是要在安保工作上实现新跨越。
12、接待办主要预期目标:
提高行政效能,实行限额用餐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定并规范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实行限额使用公务接待用餐费,控制接待经费增长。
13、信息化办主要预期目标:
持续做好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维护管理、政府大院网络维护和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柳城县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维护服务工作;完成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867.35万元,同比增加503.64万元,同比增长21.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7.35万元,同比增加503.64万元,同比增长21.31%
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绩效奖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86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9%,同比增加467.14万元,同比增长23.65%;项目支出42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80%,同比增加36.5万元,同比增长9.4%。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绩效奖等人员经费增加。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867.35万元,同比增加503.64万元,同比增长21.31%。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867.35万元,同比增加503.64万元,同比增长21.31%。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7.35万元,同比增加503.64万元,同比增长21.31%。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人大事务)支出291.70万元,同比增加61.04万元,同比增长26.46%。增加的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纳入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支出2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60%。减少的原因:人大项目支出中公务接待费减少。
3.人大会议支出38.5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2.7%。增加的原因:人大会议经费增加。
4.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42.2万元,同比持平。
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3.8万元,同比增加13万元,同比增长120.37%。增加的原因:科目调整,将2018年列入“人大信访”和“人大监督”科目的项目支出调整至本科目。
6.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41.37万元,同比增加149.08万元,同比增长38%。增加的原因:人民政府办公室、处理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纳入预算。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3.5万元,同比减少48.93万元,同比下降26.82%。减少的原因:人民政府办公室缩减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经费。
8.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99.89万元,同比增加91.43万元,同比增长17.98%。增加的原因: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工资增加,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纳入预算。
9. 专项服务支出12.16万元,同比增加12.16万元,同比增加12.16万元。增加的原因: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增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0.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支出88.93万元,同比增加27.75万元,同比增长45.37%。增加的原因: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纳入预算。
1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65万元,同比减少2.35万元,同比减少47%。减少的原因: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缩减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经费。
12. 行政运行(民族事务)支出71.45万元,同比增加22.63万元,同比增长46.64%。增加的原因:民族及宗教事务管理局人员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纳入预算。
13.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8.8万元,同比增加24.8万元,同比增长620%。增加的原因:把开山寺、安乐寺庙会安保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及增加宗教工作经费。
14. 行政运行(港澳台侨事务)支出20.82万元,同比增加7.28万元,同比增长53.75%。增加的原因: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纳入预算。
15. 行政运行(档案事务)支出95.71万元,同比增加21.5万元,同比增长28.98%。增加的原因:档案局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纳入预算。
1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档案事务)支出3万元,同比持平。
1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支出1.3万元,同比增加1.3万元。增加的原因: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经费项目科目变更。
18.宗教事务支出3.2万元,同比增加3.2万元。增加的原因:宗教三级网络管理费由“宗教工作专项”科目调整为“宗教事务”科目。
19. 华侨事务支出1.8万元,同比增加1.8万元,同比持平。
20.法制建设支出11.9万元,同比增加11.9万元。增加的原因: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增加行政应诉、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柳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项目预算。
21. 行政运行(文化和旅游)支出51.99万元,同比增加51.99万元。增加的原因:旅游局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科目变更。
2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和旅游)支出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增加的原因:旅游发展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科目变更。
23.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2.9万元,同比增加52.42万元,同比增长500.57%。增加的原因: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和春节慰问经费列入年初预算。
2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3.37万元,同比增加32.86万元,同比增长11.31%。增加的原因:基数调增。
25.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8.57万元,同比增加11.52万元,同比增长10.96%。增加的原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26.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万元,同比增加0.8万元,同比增长42.55%。增加的原因:医保缴费基数提高。
27.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3.44万元,同比增加6.6万元,同比增长7.05%。增加的原因:医保缴费基数提高。
28. 住房公积金支出194.02万元,同比增加20.16万元,同比增长11.59%。增加的原因: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42.75万元,同比增加467.14万元,同比增长23.65%。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84.9万元,同比增加345.55万元,同比增长21.08%。增加的原因:社保缴费增加;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9.69万元,同比增加87.52万元,同比增长21.36%。增加的原因: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纳入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8.16万元,同比增加34.07万元,同比增长241.80%。增加的原因: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及春节慰问经费列入年初预算。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5.6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5.65万元,同比减少5.82万元,同比下降3.6%。减少主要原因是:接待经费和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80.65万元,同比减少1.32万元,同比下降1.61%。减少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业务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75万元,同比减少4.5万元,同比下降5.66%。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3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初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初预算75万元,同比减少4.5万元,同比下降5.66%。减少原因是已处置3辆公务用车,车辆减少。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019年政府办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8个行政机关和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9.69万元,同比增加87.52万元,同比增长27.17%。增加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纳入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11.12万元,同比增加11.12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12万元,同比增加11.12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分散采购11.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1.2元)。
政府办及相关单位2019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5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人大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经费36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2.2万元、机关事务局政府大院电费49万元、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接待办公务接待费65万。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软件系统等,总额1971.47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_[101]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