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柳城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2-03

柳城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开展法制宣传。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2、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3、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4、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5、办理本县的国内经济、民事公证业务。

    6、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司法局属于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政工股、法制股、基层股、社区矫正股,管理一个公证处,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和12个司法所。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5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3人,其中行政在职47人,事业在职3人,二层机构事业编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明确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和上级司法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2019年各项工作。

1、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更加有力。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教育进程。
2、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效。

3、深化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安置帮教执法监管工作更加规范。

4、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经济、保障民生更加专业。

5、深化固本强基工作,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更加扎实。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945.9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1.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5.9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1.25%

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因本年新增了个二层机构、工资增加(部门津贴增加),相应增加了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94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80%,同比增加295.55万元,同比增长34.04%;项目支出7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9%,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因本年新增了个二层机构、公用经费增加、工资增加(部门津贴增加),相应增加了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945.9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1.25%。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945.9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1.25%。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5.9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1.25%。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583.95万元,同比增加198.4万元,同比增长33.97%。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公证处增加了3人事业编)、工资增加,同时相应增加了公用经费、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二是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纳;三是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四是增加伙食补助、通讯补助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科目调整,把基层司法业务的1万元调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9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3.44%。减少的原因:科目调整,把基层司法业务的1万元调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普法宣传支出42万元,同比持平。

5.法律援助支出1万元,同比持平。

6.社区矫正支出4.5万元,同比持平。

7.事业运行支出10.15万元同比增加10.15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新成立了个全额拨款的二层机构(事业单位:柳城县公证处),人员增加。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44万元,同比增加 10.9万元,同比增长95.27%。增加的原因:本年把我局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春节慰问列入年初预算。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3.90万元,同比增加32.58万元,同比增长28.60%。增加的原因:工资、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相应增加养老保险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2.67万元,同比增加11.64万元,同比增长27.27%。增加的原因:医保缴费基数提高,相应增加行政单位医疗。

1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万元,同比增加0.6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增加了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柳城县公证处),所以产生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42万元,同比增加11.74万元,同比增长32.23%。增加的原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相应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13.住房公积金支出69.24万元,同比增加19.59万元,同比增长28.29%。增加的原因:工资、人员增加,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相应增加公积金支出。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8.4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4.04%。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31.11万元,同比增加239.72万元,同比增长32.78%。增加的原因:一是增加了个二层机构(柳城县公证处),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增加了部门津贴);二是社保缴费增加;三是增加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2.69万元,同比增加45.5万元,同比增长37.08%。增加的原因:一是增加了个二层机构(公证处),人员增加,公用支出增加;二是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三是增加伙食补助、通讯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4.65万元,同比增加10.26万元,同比增长70%。增加原因:本年度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春节慰问列入年初预算。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8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82万元,同比增加2.07万元,同比增长17.6%。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82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4%。增加原因:增加了个二层机构(公证处),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1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20%。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20%。增加原因是:2018年5月新购了1辆法制宣传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2万元。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69万元,同比增加45.50万元,同比增长37.08%。增加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另外,司法局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2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原因是新增了一个公证处(二层机构),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司法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普法宣传项目42万元、基层司法业务项目29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司法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242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_[119]柳城县司法局(1).xls


柳城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0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开展法制宣传。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2、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3、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4、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5、办理本县的国内经济、民事公证业务。

    6、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司法局属于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政工股、法制股、基层股、社区矫正股,管理一个公证处,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和12个司法所。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5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3人,其中行政在职47人,事业在职3人,二层机构事业编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明确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和上级司法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2019年各项工作。

1、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更加有力。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教育进程。
2、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效。

3、深化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安置帮教执法监管工作更加规范。

4、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经济、保障民生更加专业。

5、深化固本强基工作,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更加扎实。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945.9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1.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5.9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1.25%

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因本年新增了个二层机构、工资增加(部门津贴增加),相应增加了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94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80%,同比增加295.55万元,同比增长34.04%;项目支出7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9%,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因本年新增了个二层机构、公用经费增加、工资增加(部门津贴增加),相应增加了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945.9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1.25%。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945.9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1.25%。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5.9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1.25%。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583.95万元,同比增加198.4万元,同比增长33.97%。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公证处增加了3人事业编)、工资增加,同时相应增加了公用经费、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二是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纳;三是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四是增加伙食补助、通讯补助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科目调整,把基层司法业务的1万元调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9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3.44%。减少的原因:科目调整,把基层司法业务的1万元调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普法宣传支出42万元,同比持平。

5.法律援助支出1万元,同比持平。

6.社区矫正支出4.5万元,同比持平。

7.事业运行支出10.15万元同比增加10.15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新成立了个全额拨款的二层机构(事业单位:柳城县公证处),人员增加。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44万元,同比增加 10.9万元,同比增长95.27%。增加的原因:本年把我局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春节慰问列入年初预算。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3.90万元,同比增加32.58万元,同比增长28.60%。增加的原因:工资、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相应增加养老保险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2.67万元,同比增加11.64万元,同比增长27.27%。增加的原因:医保缴费基数提高,相应增加行政单位医疗。

1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万元,同比增加0.6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增加了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柳城县公证处),所以产生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42万元,同比增加11.74万元,同比增长32.23%。增加的原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相应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13.住房公积金支出69.24万元,同比增加19.59万元,同比增长28.29%。增加的原因:工资、人员增加,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相应增加公积金支出。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8.45万元,同比增加295.66万元,同比增长34.04%。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31.11万元,同比增加239.72万元,同比增长32.78%。增加的原因:一是增加了个二层机构(柳城县公证处),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增加了部门津贴);二是社保缴费增加;三是增加2019年公务员预发绩效奖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2.69万元,同比增加45.5万元,同比增长37.08%。增加的原因:一是增加了个二层机构(公证处),人员增加,公用支出增加;二是定额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三是增加伙食补助、通讯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4.65万元,同比增加10.26万元,同比增长70%。增加原因:本年度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春节慰问列入年初预算。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8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82万元,同比增加2.07万元,同比增长17.6%。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82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4%。增加原因:增加了个二层机构(公证处),人员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1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20%。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20%。增加原因是:2018年5月新购了1辆法制宣传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2万元。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69万元,同比增加45.50万元,同比增长37.08%。增加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另外,司法局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2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原因是新增了一个公证处(二层机构),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司法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普法宣传项目42万元、基层司法业务项目29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司法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242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_[119]柳城县司法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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