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2-03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人民检察院。

机关内设机关内设公诉部、检务保障部、政治监察部、侦查监督部、业务管理部、诉讼监督部、法警队。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7人,其中政法编制45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0人,其中政法编制48人,行政工勤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坚持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抓思想、抓队伍,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开展“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载体,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保持检察队伍先进性,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促进柳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注重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力求在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进一步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供依法、规范、廉洁服务。注重对社会各类企业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继续做好精准扶贫,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三)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聚焦主业主责。以检察核心数据业务为抓手,加大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打击力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建立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帮扶教育、心理疏导和法治宣传等工作。加强对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四)是全面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刑诉法,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突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纠纷案件的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努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以及刑罚交付等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判决、调解以及执行活动监督。

(五)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继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做好综合配套改革,以改革推动发展,以创新求得突破。切实强化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求,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备把握速裁程序适用范围,提升诉讼效率。

(六)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好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成果,保持检察队伍的先进性。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创新检察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职业保障建设措施,解决案多人少难题。

(七)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根基。加强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紧跟上级院步伐推时智慧检务工程项目工作。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045.23万元,同比增加305.21万元,同比增长41.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5.23万元,同比增加305.21万元,同比增长41.24%

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2019年县级预算新增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县级绩效预发部分、法警执勤津贴、加班津贴、伙食补助、聘用书记员工资。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04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21%,同比增加263.69万元,同比增长36.57%;项目支出60.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9%,同比增加41.52万元,同比增长218.53%。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2019年县级预算新增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县级绩效预发部分、法警执勤津贴、加班津贴、伙食补助、聘用书记员工资。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045.23万元,同比增加305.21万元,同比增长41.24%。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045.23万元,同比增加305.21万元,同比增长41.24%。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5.23万元,同比增加305.21万元,同比增长41.24%。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639.19万元,同比增加158.65万元,同比增长33.01%。增加的原因:2019年行政运行支出新增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县级绩效预发部分、法警执勤津贴、加班津贴、伙食补助。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52万元,同比增加41.52万元,同比增长218.53%。增加的原因:2019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新增聘用书记员工资。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74万元,同比增加18.48万元,同比增长223.73%。增加的原因:2019年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新增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66万元,同比增加35.37万元,同比增长34.58%。增加的原因: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新增了县级预发绩效部分、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62万元,同比增加13.26万元,同比增长34.57%。增加的原因:2019年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数新增了县级预发绩效部分、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

6.公务员医疗补助46.91万元,同比增加16.72万元,同比增长55.38%。增加的原因:2019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基数新增了县级预发绩效部分、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

7.住房公积金支出82.59万元,同比增加21.21万元,同比增长34.56%。增加的原因:2019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新增了县级预发绩效部分、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4.71万元,同比增加263.69万元,同比增长36.57%。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1.4万元,同比增加229.34万元,同比增长38.09%。增加的原因:2019年支出增加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县级绩效预发部分、法警执勤津贴、加班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7.45万元,同比增加17.96万元,同比增长16.4%。增加的原因:2019年支出新增伙食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5.86万元,同比增加16.38万元,同比增长172.78%。增加的原因:2019年支出新增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5万元,同比减少5.82万元,同比下降27.29%。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3.5万元,同比减少3.82万元,同比下降52.19%。减少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2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14.28%。减少原因是车辆随转隶人员到县监察委,减少1辆。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某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44万元,同比增加17.95万元,同比增长16.39%。增加原因是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新增伙食补助及公用经费提高标准。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如下:

聘用书记员工资42.24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745.76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_[117]柳城县人民检察院.xls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0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人民检察院。

机关内设机关内设公诉部、检务保障部、政治监察部、侦查监督部、业务管理部、诉讼监督部、法警队。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7人,其中政法编制45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0人,其中政法编制48人,行政工勤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坚持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抓思想、抓队伍,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开展“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载体,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保持检察队伍先进性,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促进柳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注重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力求在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进一步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供依法、规范、廉洁服务。注重对社会各类企业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继续做好精准扶贫,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三)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聚焦主业主责。以检察核心数据业务为抓手,加大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打击力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建立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帮扶教育、心理疏导和法治宣传等工作。加强对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四)是全面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刑诉法,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突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纠纷案件的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努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以及刑罚交付等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判决、调解以及执行活动监督。

(五)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继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做好综合配套改革,以改革推动发展,以创新求得突破。切实强化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求,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备把握速裁程序适用范围,提升诉讼效率。

(六)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好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成果,保持检察队伍的先进性。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创新检察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职业保障建设措施,解决案多人少难题。

(七)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根基。加强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紧跟上级院步伐推时智慧检务工程项目工作。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045.23万元,同比增加305.21万元,同比增长41.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5.23万元,同比增加305.21万元,同比增长41.24%

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2019年县级预算新增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县级绩效预发部分、法警执勤津贴、加班津贴、伙食补助、聘用书记员工资。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04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21%,同比增加263.69万元,同比增长36.57%;项目支出60.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9%,同比增加41.52万元,同比增长218.53%。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2019年县级预算新增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县级绩效预发部分、法警执勤津贴、加班津贴、伙食补助、聘用书记员工资。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045.23万元,同比增加305.21万元,同比增长41.24%。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045.23万元,同比增加305.21万元,同比增长41.24%。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5.23万元,同比增加305.21万元,同比增长41.24%。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639.19万元,同比增加158.65万元,同比增长33.01%。增加的原因:2019年行政运行支出新增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县级绩效预发部分、法警执勤津贴、加班津贴、伙食补助。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52万元,同比增加41.52万元,同比增长218.53%。增加的原因:2019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新增聘用书记员工资。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74万元,同比增加18.48万元,同比增长223.73%。增加的原因:2019年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新增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66万元,同比增加35.37万元,同比增长34.58%。增加的原因: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新增了县级预发绩效部分、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62万元,同比增加13.26万元,同比增长34.57%。增加的原因:2019年行政单位医疗的基数新增了县级预发绩效部分、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

6.公务员医疗补助46.91万元,同比增加16.72万元,同比增长55.38%。增加的原因:2019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基数新增了县级预发绩效部分、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

7.住房公积金支出82.59万元,同比增加21.21万元,同比增长34.56%。增加的原因:2019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新增了县级预发绩效部分、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4.71万元,同比增加263.69万元,同比增长36.57%。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1.4万元,同比增加229.34万元,同比增长38.09%。增加的原因:2019年支出增加检察系统绩效预发部分、县级绩效预发部分、法警执勤津贴、加班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7.45万元,同比增加17.96万元,同比增长16.4%。增加的原因:2019年支出新增伙食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5.86万元,同比增加16.38万元,同比增长172.78%。增加的原因:2019年支出新增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5万元,同比减少5.82万元,同比下降27.29%。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3.5万元,同比减少3.82万元,同比下降52.19%。减少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2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14.28%。减少原因是车辆随转隶人员到县监察委,减少1辆。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某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44万元,同比增加17.95万元,同比增长16.39%。增加原因是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新增伙食补助及公用经费提高标准。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如下:

聘用书记员工资42.24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745.76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_[117]柳城县人民检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