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市政公用设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方案评审等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管理、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3、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监督城镇建设项目报建和招投标活动;管理工程监理、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指导全县城镇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的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选址和城镇规划区内用地规划。
5、综合协调县城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城建监察工作。
6、会同县计划、财政部门制订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归口管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和排污处理费等专项城建资金。
7、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管理和指导公、私房的修缮养护、白蚁防治、危旧房屋鉴定和直管房屋的租赁经营等工作。
8、负责对燃气行业的安全、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工作的管理以及城市路灯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柳城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柳城县房地产管理所。
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股、建管股、市政股、计财股、人防办、防震办等7个股室。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7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事业在职3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继续加大党建工作力度。2019年,一是继续以多种形式纵深推进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精神的落实转化为工作成果;继续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使“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巩固,学习型党组织不断得到体现。二是继续抓好规范建设,创新创建达标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法。继续严格按照《柳城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通知》要求,逐一落实创建工作内容。三是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党组织进行检查和指导,掌握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根据县城规划提升设计,加大力度推进县城重点区域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实施。继续推进东区路网、东区文化广场、东区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搭建好东区框架。完成六塘、东泉、寨隆等三个乡镇的总体规划调整上报工作,完成社冲、马山、古砦、冲脉、龙头等乡镇总规调整成果。
(三)大力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鸡公山至柳城一级公路项目和县城整体提质升级项目建设。
(四)有序推进2019年危改工作。做好2018年农村危改的收尾工作,2019年5月完成2018-2019年危改工程全面竣工。提前布置2019年危改工作。
(五)2019年继续加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力争在2020年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继续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严防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742.7597万元,同比增加45.7359万元,同比增长6.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2.7597万元,同比增加45.7359万元,同比增长6.56%。
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一是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增加了两个县配套项目补助款,分别是:2019年农村改厨改厕项目、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742.7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52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4%,同比减少212.1211万元,同比下降34.12%;项目支出333.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86%,同比增加257.857万元,同比增长342.1%。支出预算增加原因:一是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增加了两个县配套项目补助款,分别是:2019年农村改厨改厕项目、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42.7597万元,同比增加45.7359万元,同比增长6.56%。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42.7597万元,同比增加45.7359万元,同比增长6.56%。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2.7597万元,同比增加45.7359万元,同比增长6.56%。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7.4465万元,同比增加19.1716万元,同比增长13.86%。增加的原因:工资福利提高,公用经费提高。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7911万元,同比减少34.3457万元,同比下降38.53%。减少的原因:因柳城县单位机构改革,住建局减少了两个二层单位,人员减少。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5264万元,同比增加1.8167万元,同比增长14.29%。增加的原因:2018年全年预发绩效奖纳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8844万元,同比增加5.5136万元,同比增长53.16%。增加的原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5.住房公积金支出32.8732万元,同比减少20.455万元,同比下降38.35%。减少的原因:因柳城县单位机构改革,住建局减少了两个二层单位,人员减少。
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9719万元,同比增加12.8708万元,同比增长12730.76%。增加的原因: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7.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91万元,同比减少15.3072万元,同比下降70.54%。减少的原因:因柳城县单位机构改革,住建局减少了两个二层单位,事业人员减少。
8.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32.0298万元,同比增加3.8824万元,同比增长13.79%。增加的原因:二层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提高。
9.工程建设管理支出41.0863万元,同比增加0.3864万元,同比增长0.94%。增加的原因:二层参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提高,预发2019年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
10.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支出48.529万元,同比增加9.0958万元,同比增长23.06%。增加的原因:二层事业单位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提高。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98万元,同比减少2.02万元,同比下降8.78%。减少的原因:项目支出科目调整。
1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25万元,同比减少136.4019万元,同比下降96.29%。减少的原因:住建局二层单位房地产管理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不纳入2019年年初预算。
1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同比增加200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该支出项目为2019年农村改厨改厕县级配套,2018年农村改厨改厕县级配套从另外渠道中支出。
14.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00万元,同比增加100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该支出项目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配套,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配套从另外渠道中支出。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5297万元,同比减少212.1211万元,同比下降34.12%。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38.7155万元,同比减少217.3725万元,同比下降39.08%。减少的原因:因柳城县单位机构改革,住建局减少了两个二层单位,人员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2089万元,同比减少5.2512万元,同比下降8.27%。减少的原因:因柳城县单位机构改革,住建局减少了两个二层单位,人员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2.6054万元,同比增加10.5027万元,同比增长499.48%。增加的原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预算。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5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55万元,同比减少0.125万元,同比下降2.16%。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155万元,同比减少1.625万元,同比下降58.45%。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定额公务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4.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50%。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增加原因:住建局二层单位(市政站)增加了1辆工作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4.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50。增加原因是住建局二层单位(市政站)增加了两辆工作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万元,同比增加0.75万元,同比增长11.11%。增加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另外,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共有3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万元,同比减少5.65万元,同比下降46.5%。减少原因是因柳城县单位机构改革,住建局减少了两个下属事业单位。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1.65万元,同比增加1.65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5万元,同比增加1.65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6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65万元),分散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65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2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2019年农村改厨改厕项目200万元、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0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工作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339.8085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_[405]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