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的实施方案,审核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定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柳城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施、监督工作。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工作。
5.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组织协调实施柳城生态县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辐射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民用辐射安全、放射性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反生物、反化学、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环境保护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环境监察大队、柳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保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股、项目办、行政审批股、监察大队、监测站、宣教办、应急股。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3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参公管理事业在职2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保法》及其配套的四个办法、新《广西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列入柳城县“双随机抽查”排污单位、建设项目实施随机抽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二)开展各项环保安全专项行动,狠抓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2019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各有关部门实施,结合各项环保安全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实行环境后督察,确保企业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排查整治。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大队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督促重点排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要求企业应急预案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五)继续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危害性做到心中有数,对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理处置及去向建立档案;同时加强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做到危险废物管理有计划、有台账,产生和转移的数量有籍可查,教育督促他们按规范化管理,不让危险废物流落到无处置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手中,确保环境安全。
(六)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工作。严格执行“12369”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登记,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环保投诉,把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把矛盾上缴,杜绝集体事件发生。
(七)继续推进柳城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实效。
(八)继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完成全县其他行业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更加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更加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更加有效。完成我县所有行业超标整治任务。
(九)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354560”改革提升服务企业效能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3号)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认真做好柳城县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十)做好柳城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及县城、马山、太平、东泉镇集镇饮用水保护区调整规划。
(十一)加强环境监测。开展县域地表水水质监测,委托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联合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加强辖区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不定期开展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开展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及交通噪声监测。
(十二)继续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十三)继续强化环保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十四)继续提高抓学习、筑体系,切实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继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继续抓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创新“党员活动日”方式和内容;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487.62万元,同比增加104.73万元,同比增长27.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62万元,同比增加104.73万元,同比增长27.35%。
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48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63%,同比增加109.77万元,同比增长32.11%;项目支出35.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7%,同比减少5.04万元,同比下降12.29%。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5.95万元,比上年增加84.19万元;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0.18万元;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69万元,比上年增加5.39万元;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56万元,比上年减少5.84万元;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4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87.62万元,同比增加104.73万元,同比增长27.35%。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487.62万元,同比增加104.73万元,同比增长27.35%。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62万元,同比增加104.73万元,同比增长27.35%。按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5万元,同比增加6.12万元,同比增长2660.86%,增加的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72万元(退休人员的春节慰问金800元/人),增加了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5.63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6000元/人),增加了5.4万元,合计增加支出预算6.12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43万元,同比增加11.96万元,同比增长24.17%,增加的原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1.43万元,比上年增加11.96万元,该项的增加是因为依据国办发[2018]112号文件,2018年7月调增工资9048元/月,以及2018年预发了当年绩效奖43.71万元,因此按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增加了11.96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76万元,同比增加4.56万元,同比增长25.05%。增加的原因:该项的增加是因为依据国办发[2018]112号文件,2018年7月调增工资9048元/月,以及2018年预发了当年绩效奖43.71万元,因此按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了4.56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4.28%。减少的原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3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是本单位的非在编人员的收入比上年减少了0.6万元,因此按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了0.05万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96万元,同比增加5.49万元,同比增长37.94%。增加的原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96万元,比上年增加5.49万元,该项的增加是因为依据国办发[2018]112号文件,2018年7月调增工资9048元/月,以及2018年预发了当年绩效奖43.71万元,因此按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了5.49万元。
6.行政运行支出304万元,同比增加74.35万元,同比增长32.37%。增加的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54.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了19.46万元。
7.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56万元,同比减少5.84万元,同比下降35.84%。减少的原因:环境监测与监察工作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了5.84万元。
8.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5.4万元,同比增加0.8万元,同比增长3.25%。增加的原因:其他污染防治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了0.8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36.86万元,同比增加7.33万元,同比增长24.82%。增加的原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86万元,比上年增加7.33万元,该项的增加是依据国办发[2018]112号文件,2018年7月调增工资9048元/月,以及2018年预发了当年绩效奖43.71万元,因此按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增加了7.33万元。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1.66万元,同比增加109.77万元,同比增长32.11%。按经济分类科目,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5.95万元,同比增加84.19万元,同比增长28.85%。增加的原因:基本工资预算105.33万元,比上年增加5.16万元;津贴补贴预算70.54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奖金(13月工资)预算8.78万元,增加0.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61.43万元,比上年增加11.96万元;行政医疗保险预算22.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预算2.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9.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9万元;住房公积金预算36.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33万元;公务员绩效奖预算45.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14万元等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0.01万元,同比增加20.18万元,同比增长40.49%。增加的原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5万元,同比增加1.65万元;工会支出预算6.08万元,同比增加1.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伙食补助)预算12.8万元,同比增加12.8万元;邮电费(通讯补贴)支出预算3.61万元,同比增加3.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公用经费春节慰问金)预算0.72万元,同比增加0.72万元等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5.69万元,同比增加5.4万元,同比增长1796.67%。增加的原因:生活补助支出预算5.4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6000元/人),同比增加5.4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1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1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13万元,同比增加0.35万元,同比增长21.15%。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2.01万元,同比增加0.35万元,同比增长21.15%。增加原因是:环保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5.12万元,同比增加2.12万元,同比增长70.67%。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增加原因:2辆车车龄都超10年,车辆维修费用高,耗油多等等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5.12万元,同比增加2.12万元,同比增长70.67%。增加原因是:2辆车车龄都超10年,车辆维修费用高,耗油多等等原因。
六、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01万元,同比增加20.18万元,同比增长40.49%。增加原因是:2019年预算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公用经费500元/人)、预算增加安排了伙食补助12.8万元、预算增加安排通讯补助支出3.61万元,增加预算退休人员的春节慰问金0.72万元等等。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1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万元),分散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
九、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即:环境监测监察经费18万元(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环境保护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390.77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_[404]柳城县环境保护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