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3.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求,抓好本乡党的建设。
4.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5.围绕经济建设,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6.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7.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财产和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8.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9.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共有直属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
行政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古砦乡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古砦乡委员会;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古砦乡财政所;
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古砦乡林业站、柳城县古砦乡水保站、柳城县古砦乡计生所、柳城县古砦乡企业站、柳城县古砦乡文体广播站、柳城县古砦乡劳保所、柳城县古砦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站、柳城县古砦乡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组)。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9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5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5人,其中行政在职29人,事业在职3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6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为了确保2018年度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依法管理资金,强化财政监督
逐步完善财政各资金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支出管理,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通过自查自纠,规范资金用途,规范账务处理,规范档案管理。
(二)认真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加强组织纪律性,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不完善的各种规章制度。
(三)继续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解决税改遗留问题,对疏、漏、错的给予纠正,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
(四)加强监督一事一议项目施工进度,争取11月底全部完工并验收支付完毕。
(五)继续配合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加强与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团结协作,把工作推上新一台阶。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019.74万元,同比增加264.54万元,同比增长35.0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9.74万元,同比增加264.54万元,同比增长35.0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01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48%,同比增加257.34万元,同比增长38.68%;项目支出97.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2%,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8.0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9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607.88万元,包括: 政府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政府对聘用人员和家庭的补助。占支出总预算59.61%,同比增加193.48 万元,增长46.69%。
(2)国防支出类科目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8%,与上年持平。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目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5%,与上年持平。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25.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6
%,同比增加0.22万元,增长0.88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0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6%,同比增加13.47万元,增长15.13 %。
(6)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166.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32%,同比增长72.04万元,增长76.39%。
(7)农林水支出类科目28.72元,占支出总预算2.82%,同比减少15.69万元,减少35.33 %。
(8)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56.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5%,同比增加16.7万元,增长41.88 %。
(9)其他支出类科目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5%,与上年持平。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2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48%,同比增加257.34万元,同比增长38.6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3.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0%,同比增加92.79万元,同比增长20.1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5.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2%,同比增加33.14万元,同比增长77.5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93.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1.78 %,同比增加131.41万元,同比增长81.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97.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8.0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97.07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8.01%;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019.74万元,同比增加264.54万元,同比增长35.03%。其中:基本支出922.67万元,项目支出97.0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12.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购置费物业费等专项经费。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购置费物业费等专项经费。
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职工社会保障保险费用。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购置费物业费等办公经费。
5.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党委职工工资。
6.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0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工资支出。
7.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3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职工工资支出。
8.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3万元,主要用于党委职工工资支出。
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纪律检查专项办公经费。
10.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维稳专项经费。
1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8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购置费物业费等办公经费。
12.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之家活动经费。
13. 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征兵、民兵训练专项经费。
14.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组织科技宣传培训工作专项经费。
15.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组织科技宣传培训工作专项经费。
16. 图书馆0.3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购置图书等文化文艺宣传专项经费。
17. 群众文化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职工工资。
18. 广播1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站职工工资。
1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万元,主要用于劳保所职工工资。
2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购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费用。
21.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开展新农保专项工作经费。
22. 计划生育机构10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7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职工工资。
23. 计划生育服务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办公费用。
24. 行政单位医疗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党委、财政所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25. 事业单位医疗1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万元,主要用于各二层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单位。
26. 事业运行(农业)1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万元,主要用于经管站职工工资支出。
27. 林业事业机构1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职工工资支出。
28. 水土保持(水利)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站职工福利费支出。
29. 住房公积金5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费用。
30. 公务员医疗补助1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单位部分费用。
31. 其他支出2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村委办公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2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28万元,同比增加0.14万元,同比增长2.73%。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5.28万元,同比增加0.14万元,同比增长2.73%。增加原因是古砦乡项目增加,业务增加,相应的公务接待费也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6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6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58万元,同比增加38.06万元,同比增长33.23%。增加原因是2018年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017年此项不在公用经费预算安排。
另外,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下属共有8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7万元,同比增加2.29万元,同比增长12.67%。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办公费用上浮。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2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 预防青少年犯罪项目2万元
2. 生态乡村及保洁经费项目1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及所属二层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古砦乡及所属二层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资产账登记在财政所固定资产账上,其他资产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核算。总额430.12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