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
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运输、屠宰、储存各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负责动物疫情的处置、扑灭、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负责民间执业兽医队伍及动物诊疗活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动物防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动物卫生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等。
2、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提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负责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诊断定性和技术仲裁;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负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检测与评价等。
3、畜牧站主要职责
负责畜牧科技推广(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畜禽品种改良(畜禽新品种引进、推广,杂交改良,地方优良品种保护与开发利用)、草地牧业发展(优质牧草品种引进、种养效果认证、应用推广,农作物秸秆调剂饲用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蜂业技术推广以及产业管理、行业管理(种畜禽管理、畜牧法实施)等。
4、渔政监督管理站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检查国家缔结的在本县管辖的水域内的渔业条约、协定的执行;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渔业条约、协定的行为,依法执行行政处罚;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处理渔政监督管理的涉外事宜;负责渔业捕捞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渔业管理证件的审批、发放、注销;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保护、增殖渔业资源和珍稀水生动物监测、处理渔业水域污染,维护渔业环境及其生态平衡;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调解和处理渔业生产纠纷,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管理渔业通讯和导航业务;办理其他有关渔政监督管理事项;推广水产技术,水产技术推广管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水产技术培训;水产职业技能鉴定;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鱼药、鱼饲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
5、渔业技术推广站主要职责
推广水产技术,水产技术推广管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水产技术培训;水产职业技能鉴定;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鱼药、鱼饲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
6、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
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负责畜牧、饲料、草原(草地)、渔业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共有直属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15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柳城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城县畜牧站、柳城县渔业技术推广站、12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水产畜牧饲料股、防疫监督股。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4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93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事业在职126人。退休人员60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2018年水产畜牧业生产目标:全县生猪出栏46.12万头,同比增长3%;肉牛出栏5.47万头,同比增长4%;肉羊出栏4.97万只,同比增长4%;家禽出栏463万羽,同比增长3%;肉类产量49490吨,同比增长3%;水产品产量21722吨,同比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亿元,同比增长3%。
(二)抓好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计划发展新建200头以上母猪规模的养猪场5个;完成旧猪场改扩建高架网床建设10个养殖场,新建或改建面积10000平方米;新建规模禽场2个7000平方米;鱼塘标准化改造8个场共150亩;发展田螺养殖300亩;小龙虾养殖200亩。争取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再次安排到我县并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搞好螺蛳养殖。积极学习借鉴区内其他地市螺蛳养殖先进经验,推进积极发展我县螺蛳养殖。
(四)积极深入农村基层,掌握农村基层一线材料,确确实实关心关注养殖户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开展农民养殖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科学养殖技术水平,为促进我县水产畜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五)继续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抓好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做好扶贫资金的安排和管理,力争我局干部挂钩的贫困户全面脱贫。
(六)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完善春、秋防各项考核及材料归档工作,做好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七)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渔业渔政监督执法水平。坚持强化监管,抓好动物产品从产地、运输、市场、屠宰到餐桌等各环节的检疫和执法监管,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347.05万元,同比增加153.1万元,同比增长12.8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7.05万元,同比增加153.1万元,同比增长12.8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34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05%,同比增加151.85万元,同比增长12.99%;项目支出26.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5%,同比增加1.25万元,同比增长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7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66%,同比减少29.26万元,同比下降3.2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27.6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6.9%,同比增加79.63万元,同副增长53.78%;
(3)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09.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1%,同比增加53.23万元,同比增长95.04%;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25%,同比增加49.5万元,同比增长55.89%。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同比持平。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2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05%,同比增加151.85万元,同比增长12.9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15.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06%,同比增加230.45万元,同比增长23.3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3%,同比减少4.02万元,同比下降4.5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9.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1 %,同比减少74.58万元,同比下降78.8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6.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5%,同比增加1.25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21.25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80.95%,同比增加1.25万元,同比增长6.2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05%,同比持平;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347.05万元,同比增加153.1万元,同比增长12.82%。其中:基本支出1320.80万元,项目支出26.2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26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的工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行政公用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责上缴给社保中心的养老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4.事业运行支出57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在职人员的工资、大额附加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院附加险、独生子女保健费,以及事业工会费、事业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工作的办公经费。
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5%独生子女奖励金。
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公积金支出13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责上缴给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支出。
10.病虫害控制支出1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春防员补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出。
11.执法监管支出6.9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95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所、渔政部门的办公支出。
1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工作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7万元,同比减少3.25万元,同比下降23.86%。减少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37万元,同比减少3.25万元,同比下降70.45%。减少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单位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9万元,同比无增减。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3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9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57万元,比上年24.98万元增加32.59万元,同比增长130.46%。增加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含公务交通补贴31.38万元,去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未包含公务交通补贴。
另外,下属共有15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33万元,比上年63.94万元减少36.61万元,同比下降57.26%。减少原因是压减办公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级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1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819.08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502]柳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