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种植业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布局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技术措施、管理意见;负责种植业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指导种植业生产基地建设;组织种植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规划、遴选、申报,承担农业投资和种植业科技示范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调查统计种植业生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2、拟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措施,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研究农民增收致富措施,协调并积极参与调整和优化种植业结构、发展优势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工作。
3、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指导并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帮助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辐射和带动更多的农民发展订单农业和专业化、规模化生产, 确保农民利益和企业效益共同发展。
4、负责农业生产环境的监测与保护,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农业技术和农业产业质量标准的实施,指导农民按标准化、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生产,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为合理利用土肥水资源提供技术与监测服务;参与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拟定农业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开展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的科技教育培训,参与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开展农民工就业前技能培训工作。
6、负责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开展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工作, 组织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发展优质、高效、安全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
7、组织全县植物内部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部检疫),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指导防治工作。
8、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对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资生产和经营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查处销售、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毒鼠强的非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
9、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参与组织农产品流通,发放广西农产品运输“绿色通行证”;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建设好“柳城农业信息网”,收集并发布农产品供求等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向农民提供生产经营、劳动力就业、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减少农民盲目投资,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
10、组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推广前的试验及真实性鉴定,开展种子质量认证,核发和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落实救灾备荒种子贮备任务,开展农作物种子的供销经营。
1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和协调开展农村改革试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和土地承包管理、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经济收入抽样调查统计工作。
12、承担农业生产物资供应与技术推广相结合的工作,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并提供相应的农资供应服务。
13、承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农业局共有直属单位2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个,差额拨款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农业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水果生产办公室、柳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柳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柳城县农业及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柳城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柳城县病虫害预测预报站、柳城县种子管理站、柳城县甘蔗及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柳城县蚕业发展服务中心、柳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2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局属差额拨款单位2个,柳城县太平园艺场、柳城县寨隆蚕种站。
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股、经济作物股、项目办、粮油料作物股、农产品流通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0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75人(其中参公编制数2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66人,其中行政及参公在职53人,事业在职113人,离休2人,退休人员129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8人,其中行政在职25人,工勤人员3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23人。
2.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25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75人,其中事业编制147人,参公编制2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41人,其中事业在职141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107人。其中:
柳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事业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其中事业在职10人,退休13人;
柳城县农业、经济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1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人,其中事业在职13人。退休人员6人;
柳城县甘蔗、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28人;
柳城县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站事业编制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其中事业在职9人,退休6人;
柳城县土壤肥料工作站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2人。
柳城县种子管理站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10人;
柳城县蚕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事业在职6人。退休人员2人;
柳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事业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其中事业在职10人;
柳城县水果生产办公室(参公)事业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事业在职7人,退休3人;
柳城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事业在职11人;
柳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事业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事业在职7人,离休1人,退休2人;
柳城县大埔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事业在职6人;
柳城县龙头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
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3人;
柳城县沙埔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
柳城县东泉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2人;
柳城县凤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退休3人;
柳城县社冲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
柳城县六塘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退休1人;
柳城县冲脉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
柳城县寨隆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
柳城县马山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事业在职3人,退休1人;
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退休1人;
柳城县太平园艺场事业编制2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退休24人;
柳城县寨隆蚕种站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0人,其中事业在职0人,退休人员11。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1.粮食生产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夯实粮食稳产增产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高产创建和增粮提质工程,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9.24万亩,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全年任务48.6万亩的101.3%;粮食产量17.14万吨,完成全年17.1万吨任务的100.2%。
2.水果生产 抓住柳州市实施柑橘产业跨越式发展战略机遇,深入实施“优果工程”,不断优化调整水果品种种植结构,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生态水果栽培技术,重抓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严格水果质量安全监管,发挥“侨城桔园”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水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全县水果面积30.55万亩,水果产量 35.5万吨,新植水果2.83万亩,完成年度新植计划任务2.8万亩的101.1%。水果产值超10亿元。
3.蔬菜、食用菌生产 深入实施“放心菜篮子工程”,着力开展生态无公害蔬菜、食用菌生产,大力发展秋冬菜种植,建设“南菜北运”和保障性蔬菜基地。全年蔬菜种植面积达17.8万亩(含复种),产量29.37万吨;食用菌种植面积760万㎡,产量6.69万吨。在古砦、太平、东泉、社冲、大埔、冲脉等乡镇建立无公害标准化蔬菜、食用菌高效种植示范基地10个,面积3500亩。
4.桑蚕生产 大力推广“人蚕分离清洁化养蚕”模式及高产、高质、高效“三高”蚕业技术,不断改良桑树品种,充分发挥“禅韵丝缘”核心区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我县现代蚕业发展。全县桑园面积达14.6万亩,鲜茧产量超过1.87万吨,产值近9亿元。
5.茶叶生产 加大生态有机茶园建设力度,提高茶叶质量,不断培育壮大我县茶叶品牌。全年茶园面积0.7万亩,干毛茶产量400吨。
6.甘蔗品种选育 对柳城07/150进行甘蔗新品种保护申请;选送“柳城09/15”参加国家第十三轮甘蔗品种预备试验,“柳城07/150” 继续参加国家第十一轮品比试验(宿根)和国家甘蔗产业技术体系第五轮集成示范试验(宿根),完成向全国18个试实验点寄送了“柳城09/15”;选送柳城15/33、柳城15/35、柳城15/36、柳城15/37、柳城15/39等5个较有潜力的甘蔗新品种到北海市扩繁,以期利用北海的优势气候,快速扩繁甘蔗新品种用于试验观察;加强完善“桂柳系列甘蔗新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圃,新增柳城12/09、柳城09/15、柳城09/50、柳城07/206等品系入圃;选育的“桂柳05136”甘蔗新品种推广应用荣获2017年度柳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673.55万元,同比增加43.56万元,同比增长2.6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3.55万元,同比增加43.56万元,同比增长2.6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67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94%,同比增加37.56万元,同比增长2.35%;项目支出3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同比增加6万元,同比增长21.1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大类,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59.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29%,同比增加42.06万元,同比增长2.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49.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4.92%,同比增加32.2万元,同比增长14.8%;
(3)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6.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5%,同比增加39.75万元,同比增长51.9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8.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4%,同比增加26.93万元,同比增长22.2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639.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94%,同比增加37.56万元,同比增长2.3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80.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34%,同比增加128.98万元,同比增长9.5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7.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9%,同比增加36.61万元,同比增长33.0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66 %,同比减少128.03万元,同比下降92.15%(由于住房公积金补贴2018年列入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同比增加6万元,同比增长21.1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34.4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6万元,同比增长21.13%。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673.55万元,同比增加43.56万元,同比增长2.67%。其中:基本支出1639.15万元,项目支出34.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3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和行政公用支出。
2.事业运行支出75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与事业公用支出。
3.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6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经费2万元、农业技术培训经费0.65万元。
4. 病虫害控制支出7.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控工作经费。
5. 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
6. 执法监管支出3.7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7.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信息网络工作经费。
8.农业结构调整补贴支出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南菜北运工作经费。
9.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市场信息调查工作经费。
10.其他农业支出1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耕地质量监测经费。
1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奖励金。
1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奖励金。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24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公积金支出14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6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67万元,比上年17.70万元增加0.97万元,增长5.48%。增加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7.67万元,同比增加0.47万元,同比增长6.53%。增加原因是上级对项目调研检查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11万元,同比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4.76%。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1万元,同比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4.76%。增加原因是开展项目增多,车辆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柳城县农业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33万元,比上年42.38万元增加28.95万元,同比增长68.31%。增加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含公务交通补贴37.92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未包含公务交通补贴。
另外,柳城县农业局下属共有2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09万元,比上年68.43万元增加7.66万元,同比增长11.19%。增加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计算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的工资总额包括绩效考评奖,比上年提高了定额标准。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农业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2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黄龙病调查防控项目4.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农业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专用设备、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248.61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