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3、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4、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水域滩涂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及发证工作。
5、实施土地开发和节约利用标准,负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管理国土资源市场。
6、依法管理全县采矿权出让及登记发证工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及相关用的征收使用。
7、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管理工作。
8、承担测绘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
9、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10、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1、负责全局机关和二层单位的人事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培训。
12、指导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柳城国土资源局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国土资源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柳城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柳城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规划耕保调控股、土地利用股、地质环境与矿产资源管理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乡镇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信息中心、档案室。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6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参公编制14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2人,其中行政在职17人,参公在职13人,事业在职25人,在职非在编7人。退休人员27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拓展国土利用空间
1、在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落实地块等工作,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确保成果顺利通过国家审核验收。
2、积极争取市级年度建设用地指标,集中力量,组织完成供地计划,对具备出让条件的县农机校、东区广场、新华书店、电力公司等地块实施挂牌出让,完成广西天然气供应管道等项目用地的划拨供地工作。
(二)严格矿产管理制度,推进露天采石场整治
1、按时按质推进《柳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柳城县砂石资源专项规划(2016-2020年)》顺利通过区厅审批,启动《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工作。
2、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立企业投入地质环境治理机制,履行治理义务。狠抓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利用无人机监测系统,严厉打击越界、越层、超量开采行为。
(三)加大全县执法监察巡查力度,持续高压态势执法打非,严厉打击土地和矿产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稳步推进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顺利过关。
(四)加强重大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1、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截至2017年12月底,整县推进项目(39个子项目)总体进度已完成98.5%,其中列入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柳城县大埔镇乐寨村土地整治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36个项目已进行质检复核,剩余3个项目将继续进场复核。该项目总投资为4.6个亿,资金支付率为56.22%。力争2018年,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2、“双高”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项目。2017年我县土地整治项目任务面积4.4万亩,上报面积5.32万亩,总共50个片区,下一步工作为落实实施主体,力争2018年4月前完成整个建设任务。
(五)做好宗地权属及权籍审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力争在年底完成坐标2000的转换。
(六)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窗口办事效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621.88万元,同比减少98.88万元,同比下降13.7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1.88万元,同比减少98.88万元,同比下降13.7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2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同比减少98.88万元,同比下降14.83%;项目支出5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同比无增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5.2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71%,同比减少0.88万元,同比下降1.02%;
(2)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7.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1%,同比增加14.18万元,同比增长42.81%;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3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75%,同比减少111.66万元,同比下降20.24%;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9.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4%,同比减少0.52万元,同比下降1.0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6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0%,同比减少98.88万元,同比下降14.8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99.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97%,同比减少64.92万元,同比下降1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6.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73%,同比增加16.14万元,同比增长3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30%,同比减少50.10万元,同比下降96.7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同比无增减。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49.4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91.3%,同比减少4.70万元,同比下降9.69%;
其他资本性支出4.7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8.7%,同比增加4.7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21.88万元,同比减少98.88万元,同比下降13.72%。其中:基本支出567.78万元,项目支出54.1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23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行政公用、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费等支出。
2.事业运行支出15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及非在编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事业公用、福利费、工会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支出。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补助(5%)。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参公、事业、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参公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4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参公、事业、非在编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
9.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1.8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8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打击非法采矿执法、土地执法、地矿资源保护等办公经费支出。
11.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7.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7.3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经费11万元、国土资源管理费16.3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7万元,同比减少1.63万元,同比下降17.53%。减少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4.67万元,同比减少1.63万元,同比下降25.8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3万元,同比无增减。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3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柳城县国土资源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55万元,比上年23.06万元增加28.49万元,同比增长123.55%。增加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含公务交通补贴24.78万元,去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未包含公务交通补贴。
另外,柳城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共有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2万元,比上年27.37万元减少同比减少12.35万元,同比下降45.12%。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撤销乡镇国土所,人员减少,运行经费也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4.7万元,同比增加(减少)4.7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7万元,同比增加4.7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4.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7万元),分散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项目11.8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24450.34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403]柳城县国土资源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