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柳城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2-13

柳城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柳城县权限范围内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检测和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县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柳城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管理权限内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执行有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政策;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2、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柳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者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柳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柳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所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直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和处理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受理不服县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处罚而申请价格行政复议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应诉有关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价格行政诉讼;组织、指导柳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价格诚信”活动。

3、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

4、对纪检监察、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其他各种有形、无形资产)的价格进行认定、鉴定。

5、承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物价局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物价局、柳城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柳城县价格认证中心。

物价局内设综合法规股、价格股、收费管理股。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5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1、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市有关稳价控价工作指示要求,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等政策的落实;二是完善价格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实时价格监测和应急价格监测机制,加大对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基本消费品价格的监控力度,加强价格监测巡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上报价格监测信息,实现价格异动的早监测、早报告、早预警;三是按照最新出台的《广西定价目录》(桂价综[2015]96号)文件精神,做好柳城县价格管理工作。

2、加大清费治乱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做好收费许可证制度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合柳城县财政局开展相关收费单位的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清理,积极探索和推进收费管理工作方式转变,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收集整理全县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数据,为加强收费监管提供依据。二是继续做好全县各行业的收费公示工作,争取全县收费公示率达100%。三是根据上级文件对全县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和调整。

3、加大整治力度,强化价格领域的监管

(1)加大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日常巡查,特别是加大对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信息,充分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价格监督检查机制,防范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2)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不折不扣,完成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安排的检查任务。一是继续开展教育收费检查;二是积极配合柳州市物价局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三是继续开展全县价格收费大检查,规范价费行为。

(3)继续做好“网格化”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完成诚信档案资料收集录入工作。

(4)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畅通价格维权渠道,充分发挥 “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咨询等工作,认真查处违反价格政策法规案件,扎实开展价格纠纷调处工作,为群众维权提供有力支持,树立“12358”品牌形象。

4、夯实基础,扎实开展农本调查工作。以服务“三农”为重点,选准调查户,重视做好原始数据收集工作,督促指导各农调户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对原始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撰写调查报告,扎实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桑蚕茧生产成本、农户存粮等调查工作任务,为政府科学决策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生产提供参考依据。

5、拓展领域,强化价格认证服务功能。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价格认证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涉案物品、涉税财物等价格鉴证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树立认证品牌。有计划的培养和充实价格认证专业队伍,加强认证中心建设。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96.18万元,同比增加24.86万元,同比增加14.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18万元,同比增加24.86万元,同比增加14.5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9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5%,同比增加24.86万元,同比增加17.60%;项目支出3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5%,同比无增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3.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97%,同比增加5.86万元,同比增长4.2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3.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6%,同比增加6.26万元,同比增加36.37%;

(3)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9%,同比增加8.99万元,同比增长138.73%;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8%,同比增加3.75万元,同比增长36.3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66.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5%,同比增加24.86万元,同比增加17.6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78%,同比增加23.36万元,同比增长19.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21%,同比增加11.85万元,同比增长117.4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0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14%,同比减少10.35万元,同比下降99.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5%,同比无增减。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2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77%。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9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7万元,项目支出30.1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10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支出。

物价管理30.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添置办公设备、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30.11万元。

事业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万元,主要用于价格认证中心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支出1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3万元,比上年预算2.59万元,同比减少0.56万元,同比下降21.62%。减少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53万元,同比减少0.56万元,同比下降51.83%,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1.5万元,同比无增减。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5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物价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72万元,比上年10.09万元增加10.63万元,同比增长105.35%。增加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含公务交通补贴10.68万元,去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未包含公务交通补贴。

另外,物价局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万元,同比增加1.21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预算新增1个二层事业单位柳城县价格认证中心。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物价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绩效项目3.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物价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总额40.96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402]柳城县物价局.xls


柳城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柳城县权限范围内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检测和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县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柳城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管理权限内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执行有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政策;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2、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柳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者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柳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柳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所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直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和处理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受理不服县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处罚而申请价格行政复议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应诉有关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价格行政诉讼;组织、指导柳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价格诚信”活动。

3、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

4、对纪检监察、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其他各种有形、无形资产)的价格进行认定、鉴定。

5、承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物价局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物价局、柳城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柳城县价格认证中心。

物价局内设综合法规股、价格股、收费管理股。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5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1、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市有关稳价控价工作指示要求,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等政策的落实;二是完善价格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实时价格监测和应急价格监测机制,加大对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基本消费品价格的监控力度,加强价格监测巡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上报价格监测信息,实现价格异动的早监测、早报告、早预警;三是按照最新出台的《广西定价目录》(桂价综[2015]96号)文件精神,做好柳城县价格管理工作。

2、加大清费治乱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做好收费许可证制度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合柳城县财政局开展相关收费单位的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清理,积极探索和推进收费管理工作方式转变,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收集整理全县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数据,为加强收费监管提供依据。二是继续做好全县各行业的收费公示工作,争取全县收费公示率达100%。三是根据上级文件对全县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和调整。

3、加大整治力度,强化价格领域的监管

(1)加大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日常巡查,特别是加大对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信息,充分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价格监督检查机制,防范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2)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不折不扣,完成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安排的检查任务。一是继续开展教育收费检查;二是积极配合柳州市物价局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三是继续开展全县价格收费大检查,规范价费行为。

(3)继续做好“网格化”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完成诚信档案资料收集录入工作。

(4)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畅通价格维权渠道,充分发挥 “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咨询等工作,认真查处违反价格政策法规案件,扎实开展价格纠纷调处工作,为群众维权提供有力支持,树立“12358”品牌形象。

4、夯实基础,扎实开展农本调查工作。以服务“三农”为重点,选准调查户,重视做好原始数据收集工作,督促指导各农调户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对原始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撰写调查报告,扎实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桑蚕茧生产成本、农户存粮等调查工作任务,为政府科学决策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生产提供参考依据。

5、拓展领域,强化价格认证服务功能。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价格认证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涉案物品、涉税财物等价格鉴证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树立认证品牌。有计划的培养和充实价格认证专业队伍,加强认证中心建设。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96.18万元,同比增加24.86万元,同比增加14.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18万元,同比增加24.86万元,同比增加14.5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9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5%,同比增加24.86万元,同比增加17.60%;项目支出3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5%,同比无增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3.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97%,同比增加5.86万元,同比增长4.2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3.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6%,同比增加6.26万元,同比增加36.37%;

(3)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9%,同比增加8.99万元,同比增长138.73%;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8%,同比增加3.75万元,同比增长36.3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66.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65%,同比增加24.86万元,同比增加17.6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78%,同比增加23.36万元,同比增长19.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21%,同比增加11.85万元,同比增长117.4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0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14%,同比减少10.35万元,同比下降99.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35%,同比无增减。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2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77%。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9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7万元,项目支出30.1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10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支出。

物价管理30.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二层单位添置办公设备、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30.11万元。

事业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万元,主要用于价格认证中心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支出1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3万元,比上年预算2.59万元,同比减少0.56万元,同比下降21.62%。减少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53万元,同比减少0.56万元,同比下降51.83%,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1.5万元,同比无增减。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5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物价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72万元,比上年10.09万元增加10.63万元,同比增长105.35%。增加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含公务交通补贴10.68万元,去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未包含公务交通补贴。

另外,物价局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万元,同比增加1.21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预算新增1个二层事业单位柳城县价格认证中心。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物价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绩效项目3.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物价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总额40.96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402]柳城县物价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