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粮食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粮食工作各项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总体方案和中长期规划,提出收储、管理、轮换,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
3、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仓储建设,维修改造及监督、指导全县粮食仓储工作,搞好全县粮食流通工作,组织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管理粮食财务。
4、负责本县粮食余缺调剂,搞好库区移民粮食供应,保障军队粮油供应,协助政府安排灾区和缺粮贫困地区群众生活以及国家重点项目粮食供应。
5、落实粮食储备制度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管好本级储备粮,搞好粮食流通和市场建设,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县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县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承担行业统计。
6、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建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县级粮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及县金稻香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其他领导人的考核、任免和管理。
7、执行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8、协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协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粮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县人民政府和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储备粮中心的主要职能
1、负责本县范围内的各级储备粮管理具体工作,确保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调得动、用得上。负责向县粮食局提出县级储备粮的储备规模,布局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建议。负责监管各级储备粮规模的落实,指导和检查承储企业完成各级储备粮轮换任务。负责对轮换入库的储备粮质量及质量进行检查。
2、负责完成我县粮食应急供应预案操作程序,建立切实可行的粮食供应、加工、配送流程,并保证供应各环节及各种资源处于可供状态。
3、负责推进全县粮油仓储管理规范化工作,推进仓储管理精细化和标准化,不断提升我县科学保粮水平。负责按规定向市储备粮管理公司报送各类仓储管理报表。
4、受县粮食局委托负责全县粮油安全检查、保管会议、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5、承担粮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粮食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粮食局,事业单位是柳城县储备粮管理中心。
粮食局内设股室分别为: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文件起草、会务、外事活动事项和信访接待等行政事务和基建后勤工作;负责宣传、组织考核、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管理;负责“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
2、财务股
负责全县粮食财务管理和财会信息统计工作,对全县粮食财会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进行内部财会审计,完善管理制度,负责对企业经济效益进行考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推动粮食企业的改革和扭亏为盈,负责协助财政、企业测算储备粮补贴,落实补贴款项。
3、综合业务股
负责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总体方案,提出收储、轮换、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组织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承担核准粮食收购经营资格及粮食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保障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负责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建议,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及仓储设施的建议和维修计划,贯彻落实上级粮食收购价格,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县行业培训,监督检查各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粮食系统粮油的调运、防化和保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管理。
4、监督检查股
负责粮食行政执法、粮食市场交易监督检查工作。
(三)人员构成
1.县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实际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在职12名、工勤人员1名。退休人员23人。
2.储备粮中心事业编制7人。实际在职7人。退休人员2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1.完成好自治区下达的直补订单粮收购任务。
2.抓紧抓好柳城县中心粮食储备库项目建设工作。
3.加强与工商、发改、物价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抓好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4.做好区级、县级储备粮保管工作。
5.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的监督检查工作。
6.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7.督促指导金稻香公司进一步搞好放心粮油店建设及经营,做好军供工作。
8.抓好干部职工廉政勤政工作。
9.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完成党建工作任务。
10.继续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1.继续搞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89.48万元,同比增加8.38万元,同比增长2.9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48万元,同比增加8.38万元,同比增长2.9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8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71%,同比增加8.38万元,同比增长3.26%;项目支出2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9%,与上年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9%,与上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65%,同比增加7.73万元,同比增长12.15%;
(3)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4%,同比增加9.84万元,同比增长93.27%;增加 的原因是2016年度的公务员的医疗补助没有在当年安排预算,在2017年才安排的预算而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8%,同比增加3.24万元,同比增长19.44%。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7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74%,同比减少12.43万元,同比减少6.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65.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71%,同比增加8.38万元,同比增长3.2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2.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16%,同比增加11.90万元,同比增长6.2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2%,同比增加10.83万元,同比增长79.4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38.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62 %,同比减少14.36万元,同比下降27.5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9%,与上年持平。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3.33%,与上年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16.67%,与上年持平。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89.48万元,同比增加8.38万元,同比增长2.98%。其中:基本支出265.48万元,项目支出24.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及储备粮中心行政单位日常工作经费。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部分工资支出”。
3.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中心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部分工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9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6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企业98年前退休人员享受事业工资(事业工资与劳保所工资差额部分)的工资补差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7.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公务员医疗补助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公务员医疗补助。
9.住房公积金支出1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及储备粮中心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10.行政运行支出11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4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在职人员工资及行政公用经费支出。
11.事业运行支出3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8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事业公用经费等支出。
12.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所属企业的人员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6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9.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66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9.52%。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粮食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72万元,比上年9.48万元增加11.24万元,同比增长118.56%。增加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含公务交通补贴11.28万元,去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未包含公务交通补贴。
另外,粮食局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5万元,比上年4.16万元减少0.41万元,同比下降9.86%。减少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粮食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个(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粮食局的柳城县金稻香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经费项目2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粮食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12.22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407]柳城县粮食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