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2-13

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1)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城市管理监察、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完善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监察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实施办法。

(2)负责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的城市管理意识。

(3)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经营、临时搭建(盖)及设临时占道宣传咨询活动点、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4)按照市容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辖区市容市貌进行管理和监察;对影响市容市貌逾期不进行改造或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强制拆除。

(5)负责县城及乡镇的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7)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维护县城环境卫生秩序,制定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宣传执行环境卫生法规,为县城居民生活环境提供清扫保洁服务的专门机构。

(二)机构设置

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事业单位是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6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6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事业在职39人,编外在职(非在编人员、协管员、环卫工人)125人,遗属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人员编制总数为2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8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编外在职(非在编人员、协管员)27人。退休人员1人。

2、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人员编制总数为4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8人,其中事业在职39人,编外在职(非在编人员、环卫工人)98人,遗属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1、以市容环境整治为重点,积极开展整治市容环境秩序、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落实长效管理,促使市容秩序整洁有序,着力提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2、以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继续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公众参与度,完善城管共建机制,着力加大城管执法力度。

3、以加强干部执行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城管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城管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5、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城管队伍的党建工作水平。

6、加强干部自身建设,提高城管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二)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1、加强环境卫生区域管理,完善管理网络,对各管理人员和所管的区域进行网格化管理,做到责任到人、管理人员和管理的区域一目了然。

2、服务发展。加强环卫设施的配备和更新,不断推进环卫基础设施系统建设。

3、服务居民生活。从居民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提升服务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创新意识,不断提高保洁站伍服务意识。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968.66万元,同比减少410.10万元,同比下降29.7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8.66万元,同比减少410.10万元,同比下降29.7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96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33%,同比增加54.35万元,同比增长10.07%;项目支出374.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67%,同比减少464.45万元,同比下降55.3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3.4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62%,同比增加18.13万元,同比增长27.74%;

(2)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5%,同比增加18.02万元,同比增长74.68%;

(3)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94.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01%,同比减少456.99万元,同比下降36.52%。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2%,同比增加10.74万元,同比增长28.3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33%,同比增加54.35万元,同比增长10.0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97.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74%,同比增加73.01万元,同比增长17.2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3%,同比增加19.31万元,同比增长25.6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3 %,同比增加减少37.97万元,同比下降95.0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74.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67%,同比减少464.45万元,同比下降55.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8.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03%同比增加9.24万元,同比增长5.80%

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26.70%同比减少153.99万元,同比下降60.63%

其他资本性支出105.9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28.27%,同比减少317.70万元,同比下降75%。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968.66万元,同比减少410.10万元,同比下降29.74%。其中:基本支出594.12万元,项目支出374.5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补助。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补助。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7.城管执法支出23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和行政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8.64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人员经费68.64万元、市容整治及城管执法经费10万元。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6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及事业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95.9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合同工工资福利100万元、防洪堤等清扫保洁购买服务经费50万元、乡镇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运行经费20万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费125.9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4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7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7.5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78万元,同比增加4.57万元,同比增长12.98%。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28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3.17%。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多,迎检工作量加大,造成公务接待费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37.50万元,同比增加4.50万元,同比增长13.64%。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37.50万元,同比增加4.50万元,同比增长13.64%。增加原因是2018年预算把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用合并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34万元,同比增加2.67万元,同比增长8.71%。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公务交通补贴和工会经费增多。

另外,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32万元,同比增加1.82万元,同比增长3.06%。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福利费及事业公用经费增多。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市容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3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一)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市容整治及城管执法经费预算绩效项目10.00万元;

(二)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防洪堤等清扫保洁购买服务经费预算绩效项目50.00万元;

(三)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填埋场场内运营管理费及贷款利息预算绩效项目105.9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市容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506.56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418]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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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1)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城市管理监察、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完善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监察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实施办法。

(2)负责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的城市管理意识。

(3)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经营、临时搭建(盖)及设临时占道宣传咨询活动点、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4)按照市容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辖区市容市貌进行管理和监察;对影响市容市貌逾期不进行改造或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强制拆除。

(5)负责县城及乡镇的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7)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维护县城环境卫生秩序,制定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宣传执行环境卫生法规,为县城居民生活环境提供清扫保洁服务的专门机构。

(二)机构设置

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事业单位是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6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6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事业在职39人,编外在职(非在编人员、协管员、环卫工人)125人,遗属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人员编制总数为2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8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编外在职(非在编人员、协管员)27人。退休人员1人。

2、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人员编制总数为4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8人,其中事业在职39人,编外在职(非在编人员、环卫工人)98人,遗属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

二、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1、以市容环境整治为重点,积极开展整治市容环境秩序、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落实长效管理,促使市容秩序整洁有序,着力提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2、以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继续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公众参与度,完善城管共建机制,着力加大城管执法力度。

3、以加强干部执行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城管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城管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5、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城管队伍的党建工作水平。

6、加强干部自身建设,提高城管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二)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1、加强环境卫生区域管理,完善管理网络,对各管理人员和所管的区域进行网格化管理,做到责任到人、管理人员和管理的区域一目了然。

2、服务发展。加强环卫设施的配备和更新,不断推进环卫基础设施系统建设。

3、服务居民生活。从居民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提升服务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创新意识,不断提高保洁站伍服务意识。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968.66万元,同比减少410.10万元,同比下降29.7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8.66万元,同比减少410.10万元,同比下降29.7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96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33%,同比增加54.35万元,同比增长10.07%;项目支出374.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67%,同比减少464.45万元,同比下降55.3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3.4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62%,同比增加18.13万元,同比增长27.74%;

(2)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5%,同比增加18.02万元,同比增长74.68%;

(3)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94.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01%,同比减少456.99万元,同比下降36.52%。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2%,同比增加10.74万元,同比增长28.3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33%,同比增加54.35万元,同比增长10.0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97.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74%,同比增加73.01万元,同比增长17.2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3%,同比增加19.31万元,同比增长25.6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33 %,同比增加减少37.97万元,同比下降95.0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74.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67%,同比减少464.45万元,同比下降55.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8.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03%同比增加9.24万元,同比增长5.80%

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26.70%同比减少153.99万元,同比下降60.63%

其他资本性支出105.9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28.27%,同比减少317.70万元,同比下降75%。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968.66万元,同比减少410.10万元,同比下降29.74%。其中:基本支出594.12万元,项目支出374.5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补助。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补助。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7.城管执法支出23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和行政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8.64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人员经费68.64万元、市容整治及城管执法经费10万元。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6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及事业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95.9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合同工工资福利100万元、防洪堤等清扫保洁购买服务经费50万元、乡镇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运行经费20万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费125.9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4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7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7.5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78万元,同比增加4.57万元,同比增长12.98%。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28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3.17%。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多,迎检工作量加大,造成公务接待费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37.50万元,同比增加4.50万元,同比增长13.64%。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37.50万元,同比增加4.50万元,同比增长13.64%。增加原因是2018年预算把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用合并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34万元,同比增加2.67万元,同比增长8.71%。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公务交通补贴和工会经费增多。

另外,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32万元,同比增加1.82万元,同比增长3.06%。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福利费及事业公用经费增多。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六、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市容局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有3个,分别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一)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市容整治及城管执法经费预算绩效项目10.00万元;

(二)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防洪堤等清扫保洁购买服务经费预算绩效项目50.00万元;

(三)柳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填埋场场内运营管理费及贷款利息预算绩效项目105.9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市容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总额506.56万元,正常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_[418]柳城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