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工商质监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县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及相关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对本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取缔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3.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和维护,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4.承担本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组织查处本县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本县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本县的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本县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本县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县的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
11.组织实施本县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当地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2.负责对本县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提供服务和监督管理。
13.组织协调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14.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质量振兴发展战略;推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全县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1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按照分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产品专项打假活动。
16.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7.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管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及其服务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法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
18.协助管理监督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机构、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
19.承担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工作,参与调查特种设备事故。
20.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工作。
21.组织制定本县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本县质量技术监督科技、重大科研、技术引进和技术机构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内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2个内设机构和纪检监察室。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与行政执法监督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化管理股、人事股、财务股、经济检查大队、12315申诉举报中心、柳城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按乡(镇)或经济区域设立12个工商行政管理所,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机构,受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06人,其中行政编制97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6人,其中行政在职80人,事业在职6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878.64万元,同比增加74.05万元,同比增加9.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8.64万元,同比增加74.05万元,同比增加9.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87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95%,同比增加76.04万元,同比增加9.69%;项目支出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5%,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减少11.1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8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3%,同比增加209.69万元,同比增长44.3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99.4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32%,同比减少150.2万元,同比下降60.15%;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5.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7%,同比增加6万元,同比增长20.13%;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0.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7%,同比增加8.6万元,同比增长16.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6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95%,同比增加76.04万元,同比增加9.9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0.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82%,同比增加259.04万元,同比增长57.4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8.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1%,同比增加54.89万元,同比增长234.5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5%,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减少11.1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柳城县工商质监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87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64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55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2万,其中项目支出2万,主要用于日常工商行政管理类经费支出。
执法办案专项支出4万,其中项目支出4万,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经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支出4万,其中项目4万,主要用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支出3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2万元,主要用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
归口单位离退休支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6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5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5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51万元,比上年预算13.62万元,同比增加8.05万元,同比增长59.10%。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7.01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同比增长0.66%,减少原因为有调出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25.5万元,同比增加25.5万元。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车辆保有量17辆,其中执法用车15辆、计量所公务车2辆,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5.5万元,同比增加25.5万元。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车改革后,局机关保留15辆执法用车,计量所保留2辆公务车。2017年公车保有量17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25.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8.29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工商质监局机关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工商质监局机关:流通领域商品检验检测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工商质监局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局机关及乡镇工商所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产账登记在局机关固定资产账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123]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