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柳城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3-03

柳城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审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规范性文件;拟定柳城县审计政策和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依法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9)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

1.以提高公共资金绩效作为着力点,不断深化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2.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政策落实。主要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专项审计等。

3.继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开展好4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4. 切实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提高投资项目绩效。继续开展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执行及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审计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审计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

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法规股、投资审计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人,参公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4人,其中行政在职20人,事业在职4人,退休人员7人,离休人员1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20人,事业在职0人,退休人员7人,离休人员1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柳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74.07万元,同比增加48.06万元,同比增长21.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07万元,同比增加48.06万元,同比增长21.26%。。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7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6%,同比增加48.06万元,同比增加22.88%;项目支出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同上年持平未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5.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08%,同比增加45.12万元,同比增长28.0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8.0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89%,同比减少0.72万元,同比下降1.86%;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同比增加1.40万元,同比增长13.7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8.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同比增加2.26万元,同比增长13.8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5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6%,同比增加48.06万元,同比增加22.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7.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27%,同比增加70.65万元,同比增长48.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6%,同比增加6.86万元,同比增长85.7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5.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7%,同比减少29.46万元,同比下降53.3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同上年持平未增长。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审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7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7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8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审计业务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16万元。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万元。主要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1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4万元,比上年预算0.72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同比增长16.67%。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84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同比增长16.66%,增加原因为有新增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86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审计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县审计局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预算绩效项目;

(2)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办公设备等。县审计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产账登记在审计局机关固定资产账上,未进行独立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105]柳城县审计局.xls


柳城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3-0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审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规范性文件;拟定柳城县审计政策和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自治区审计厅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依法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9)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

1.以提高公共资金绩效作为着力点,不断深化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2.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政策落实。主要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专项审计等。

3.继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开展好4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4. 切实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提高投资项目绩效。继续开展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执行及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审计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审计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

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法规股、投资审计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人,参公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4人,其中行政在职20人,事业在职4人,退休人员7人,离休人员1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20人,事业在职0人,退休人员7人,离休人员1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柳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74.07万元,同比增加48.06万元,同比增长21.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07万元,同比增加48.06万元,同比增长21.26%。。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7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6%,同比增加48.06万元,同比增加22.88%;项目支出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同上年持平未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5.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08%,同比增加45.12万元,同比增长28.0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8.0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89%,同比减少0.72万元,同比下降1.86%;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同比增加1.40万元,同比增长13.7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8.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同比增加2.26万元,同比增长13.8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5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6%,同比增加48.06万元,同比增加22.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7.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27%,同比增加70.65万元,同比增长48.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76%,同比增加6.86万元,同比增长85.7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5.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7%,同比减少29.46万元,同比下降53.3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4%%,同上年持平未增长。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审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7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7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8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审计业务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16万元。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万元。主要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1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4万元,比上年预算0.72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同比增长16.67%。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84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同比增长16.66%,增加原因为有新增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86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审计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县审计局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预算绩效项目;

(2)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办公设备等。县审计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产账登记在审计局机关固定资产账上,未进行独立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105]柳城县审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