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柳城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3-03

柳城县公安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城县公安局是柳城县人民政府主管本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的落实,受县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为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领导侦查工作,直接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依法管理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交通安全。

(八)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和保卫组织的建设;指导城乡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管理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民警的政治理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干部管理及民警的教育培训,纪律作风建设和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十二)组织开展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三)对我县的武警内卫、消防部队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四)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六)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

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防。强化县城街面巡逻防控。交巡警大队根据县城治安状况和人员分布等因素,按照“一个区域、一项方案、一张图表”的要求,制定具体到点、线、面、部位的巡防方案,设置必到点和必巡线,形成覆盖县城整个街面的巡逻防控网。形成以交巡警大队、大埔派出所为主的战斗实体,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增强对主要街道、重点路段、要害部位、复杂地区的治安管控,提高见警率、执法管事率和现场抓获率。

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坚持传统走访和信息化手段相结合,督促指导社区民警、村警结合日常警务活动,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违法青少年、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各类治安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摸,做到摸清底数、查明情况、采集信息、入库上网、及时更新、动态掌握。将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特殊人群纳入视线,积极预防减少个人极端行为造成恶性案事件发生。加大对社会面上的吸毒感染艾滋病毒等传染性疾病和病残吸毒等特殊人群收戒力度,防止脱管失控,净化社会面。

加强枪弹危爆物品的监管。建立完善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发现生产、使用、运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充分依靠“大情报”平台,与旅店业、暂住人口等管理信息系统比对预警,对涉枪涉爆重点人员进行实时动态布控,密切掌握重点人员的流向轨迹和活动状态,严防其漏管失控。依法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仿真枪、大片刀等管制器具犯罪,最大限度防止流散社会。严管酒精、硝酸铵等易制爆危险品,落实实名登记、实时监控、异常报告等制度,严防被利用制造极端、暴恐事件。

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健全完善人口登记、户籍管理制度,加强户口登记专项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户口和身份证管理。大力推进人像比对在人口信息系统嵌入式应用和户籍电子档案建设,加快实现全县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强化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动发展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做到“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完善流动人口、出租屋信息登记系统,拓宽流动人口、出租屋的采集渠道,提高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登记率、录入率、项目完整率。

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矛盾多发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依托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平台,发挥好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防群治力量的优势,强化矛盾排查预警,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严防群体性、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健全完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机制。加强情报研判专门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基础信息与情报研判、情报研判与打击防范有效对接,促进基础信息研判应用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有效应对能力。提高情报信息研判的质量和效能,快速将研判成果和预警情报推送到打防管控一线实战部门、推送到街面警力,将侦查破案能力前置应用到主动防控打击工作中,提高应急处置的主动性、巡逻防控的针对性、侦查破案的精确性、警务部署的科学性。

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建设覆盖重要单位、人流密集、交通要道、案件多发地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视频监控网络,加快视频监控向村屯的延伸和覆盖面。计划在县城安装高空探头,因地制宜在城区交通要道、城乡进出口等地建设电子卡口、电子围栏。稳步提升视频监控联网运行质量,完善视频图像信息传输专用网和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逐步建成可靠成熟的视频图像技术服务体系,满足实战。推进视频资源联网整合,强化政府职能部门视频资源整合,加强社会探头接入工作,推进公安机关与各单位、部位视频监控资源联网运用。推进智能小区建设,在小区进出口安装视频。根据“投资少、覆盖广、作用大”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抓好农村地区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把视频监控延伸到基层,使全县形成一个全方位、全天候的严密“天网”。

三、机构设置

我局为一级独立核算机构,内设机构总数为13个,其中:执法勤务机构10个、综合管理机构3个;下设派出所16个、监管场所3个。

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加挂预审大队牌子)、纪检监督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政工室、警务保障室。

下设16个派出所分别为:大埔派出所、龙头派出所、太平派出所、沙埔派出所、东泉派出所、凤山派出所、冲脉派出所、社冲派出所、古砦派出所、寨隆派出所、六塘派出所、马山派出所、狮子山派出所、虎山派出所、河西派出所、西安派出所。

3个关押场所:柳城县看守所、柳城县拘留所、柳城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22人,其中行政编制315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09人,其中行政在职304人,事业在职1人,工编在职4人;非在编长期聘请人员实有人数8人,退休人员73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4,630.91万元,同比增加1,750.96万元,同比增长6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30.91万元,同比增加1,750.96万元,同比增长60.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4,63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2.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59%,同比增加917.46万元,同比增长34.29%;项目支出1,0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41%,同比增加833.5万元,同比增长407.5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8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66%,同比增加1,577.04万元,同比增长71.5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28.9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26%,同比增加106.06万元,同比增长32.85%;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6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同比增加28.72万元,同比增长21.54%;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5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7%,同比增加39.13万元,同比增长17.8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592.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59%,同比增加917.46万元,同比增长34.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72.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73%,同比增加1058.14万元,同比增长55.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8.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7%,同比增加142.34万元,同比增长65.9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6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同比减少283.03万元,同比下降51.9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41%,同比增加833.5万元,同比增长407.5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7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2%。

二、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63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2.91万元,项目支出1,0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86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53万元,项目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治安管理79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94万元,主要用于巡防队员工资福利支出。

禁毒管理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柳城县禁毒办日常工作支出。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拘押场所关押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医疗费、衣被费的支出。

事业运行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人员工资支出。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25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0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04万元,比上年预算11.08万元,同比增加111.96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1.04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0.36%,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112万元,同比增加112万元。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执法执勤车辆保有量56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12万元,同比增加112万元。增加原因为: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车改革后,公安局保留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58辆。2017年执法执勤车辆实际保有量56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11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占总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其中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58.12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 柳城县禁毒办:禁毒办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 柳城县应急处突特警队:队员工资预算绩效项目;

(3) 柳城县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押人员给养费预算绩效项目;

(4) 县公安局本级:办案(业务)保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安局内设机构及下设派出所、监管场所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所有资产分部门登记在县公安局固定资产账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116]柳城县公安局.xls


柳城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3-0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公安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城县公安局是柳城县人民政府主管本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的落实,受县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为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领导侦查工作,直接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依法管理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交通安全。

(八)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和保卫组织的建设;指导城乡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管理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民警的政治理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干部管理及民警的教育培训,纪律作风建设和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十二)组织开展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三)对我县的武警内卫、消防部队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四)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六)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

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防。强化县城街面巡逻防控。交巡警大队根据县城治安状况和人员分布等因素,按照“一个区域、一项方案、一张图表”的要求,制定具体到点、线、面、部位的巡防方案,设置必到点和必巡线,形成覆盖县城整个街面的巡逻防控网。形成以交巡警大队、大埔派出所为主的战斗实体,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增强对主要街道、重点路段、要害部位、复杂地区的治安管控,提高见警率、执法管事率和现场抓获率。

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坚持传统走访和信息化手段相结合,督促指导社区民警、村警结合日常警务活动,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违法青少年、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各类治安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摸,做到摸清底数、查明情况、采集信息、入库上网、及时更新、动态掌握。将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特殊人群纳入视线,积极预防减少个人极端行为造成恶性案事件发生。加大对社会面上的吸毒感染艾滋病毒等传染性疾病和病残吸毒等特殊人群收戒力度,防止脱管失控,净化社会面。

加强枪弹危爆物品的监管。建立完善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发现生产、使用、运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充分依靠“大情报”平台,与旅店业、暂住人口等管理信息系统比对预警,对涉枪涉爆重点人员进行实时动态布控,密切掌握重点人员的流向轨迹和活动状态,严防其漏管失控。依法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仿真枪、大片刀等管制器具犯罪,最大限度防止流散社会。严管酒精、硝酸铵等易制爆危险品,落实实名登记、实时监控、异常报告等制度,严防被利用制造极端、暴恐事件。

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健全完善人口登记、户籍管理制度,加强户口登记专项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户口和身份证管理。大力推进人像比对在人口信息系统嵌入式应用和户籍电子档案建设,加快实现全县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强化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动发展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做到“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完善流动人口、出租屋信息登记系统,拓宽流动人口、出租屋的采集渠道,提高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登记率、录入率、项目完整率。

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矛盾多发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依托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平台,发挥好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防群治力量的优势,强化矛盾排查预警,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严防群体性、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健全完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机制。加强情报研判专门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基础信息与情报研判、情报研判与打击防范有效对接,促进基础信息研判应用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有效应对能力。提高情报信息研判的质量和效能,快速将研判成果和预警情报推送到打防管控一线实战部门、推送到街面警力,将侦查破案能力前置应用到主动防控打击工作中,提高应急处置的主动性、巡逻防控的针对性、侦查破案的精确性、警务部署的科学性。

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建设覆盖重要单位、人流密集、交通要道、案件多发地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视频监控网络,加快视频监控向村屯的延伸和覆盖面。计划在县城安装高空探头,因地制宜在城区交通要道、城乡进出口等地建设电子卡口、电子围栏。稳步提升视频监控联网运行质量,完善视频图像信息传输专用网和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逐步建成可靠成熟的视频图像技术服务体系,满足实战。推进视频资源联网整合,强化政府职能部门视频资源整合,加强社会探头接入工作,推进公安机关与各单位、部位视频监控资源联网运用。推进智能小区建设,在小区进出口安装视频。根据“投资少、覆盖广、作用大”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抓好农村地区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把视频监控延伸到基层,使全县形成一个全方位、全天候的严密“天网”。

三、机构设置

我局为一级独立核算机构,内设机构总数为13个,其中:执法勤务机构10个、综合管理机构3个;下设派出所16个、监管场所3个。

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加挂预审大队牌子)、纪检监督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政工室、警务保障室。

下设16个派出所分别为:大埔派出所、龙头派出所、太平派出所、沙埔派出所、东泉派出所、凤山派出所、冲脉派出所、社冲派出所、古砦派出所、寨隆派出所、六塘派出所、马山派出所、狮子山派出所、虎山派出所、河西派出所、西安派出所。

3个关押场所:柳城县看守所、柳城县拘留所、柳城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22人,其中行政编制315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09人,其中行政在职304人,事业在职1人,工编在职4人;非在编长期聘请人员实有人数8人,退休人员73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4,630.91万元,同比增加1,750.96万元,同比增长6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30.91万元,同比增加1,750.96万元,同比增长60.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4,63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2.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59%,同比增加917.46万元,同比增长34.29%;项目支出1,0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41%,同比增加833.5万元,同比增长407.5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8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66%,同比增加1,577.04万元,同比增长71.5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28.9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9.26%,同比增加106.06万元,同比增长32.85%;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6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同比增加28.72万元,同比增长21.54%;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5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7%,同比增加39.13万元,同比增长17.8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592.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59%,同比增加917.46万元,同比增长34.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72.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73%,同比增加1058.14万元,同比增长55.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8.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7%,同比增加142.34万元,同比增长65.9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6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同比减少283.03万元,同比下降51.9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41%,同比增加833.5万元,同比增长407.5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7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2%。

二、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63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2.91万元,项目支出1,0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86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53万元,项目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治安管理79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94万元,主要用于巡防队员工资福利支出。

禁毒管理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柳城县禁毒办日常工作支出。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拘押场所关押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医疗费、衣被费的支出。

事业运行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人员工资支出。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25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0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04万元,比上年预算11.08万元,同比增加111.96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1.04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0.36%,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112万元,同比增加112万元。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执法执勤车辆保有量56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12万元,同比增加112万元。增加原因为: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车改革后,公安局保留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58辆。2017年执法执勤车辆实际保有量56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经费11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占总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其中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58.12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 柳城县禁毒办:禁毒办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 柳城县应急处突特警队:队员工资预算绩效项目;

(3) 柳城县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押人员给养费预算绩效项目;

(4) 县公安局本级:办案(业务)保障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安局内设机构及下设派出所、监管场所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所有资产分部门登记在县公安局固定资产账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116]柳城县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