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52年8月,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三农”为办社宗旨,主要经营范围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日用工业口品销售、农副产品购销,是全县基层供销社、直属公司的管理机构。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于2009年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要职能是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二、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
1.组织完成2016年供销系统棚户区改造项目370万元。
2.引领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土地流转进度。
3.强化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4.完成上级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属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业务科、财务审计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人,事业在职15人,退休人员18人,离休干部2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50.38万元,同比减少40.47万元,同比下降26.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38万元,同比减少40.47万元,同比下降26.9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67%,同比减少40.47万元,同比下降27.27%;项目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1.2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7.44%,同比减少57.81万元,同比下降58.35%;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4%,同比增加0.25万元,同比增长4.57%;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94.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10%,同比增加18.70万元,同比增长24.54%。
(5)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2%,同比增加0.41万元,同比增长4.6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8.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67%,同比减少40.47万元,同比下降21.4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3.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73%,同比增加27.38万元,同比增长35.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2%,同比增加4万元,同比增长83.6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36.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34%,同比减少71.84万元,同比下降66.5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8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9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商品服务支出经费2万元。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万元。主要用于镇南关人员津补贴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9万元,比上年预算0.42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16.67%。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49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16.67%,增加原因为有新增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公车保有量0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78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供销工作管理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办公设备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410]柳城县供销合作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