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3-03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住建厅及市住建委各项工作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乡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各项工作。

具体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规划工作。一是依据县城规划,加快建设城东新区,积极推进旧城改造。注重城市功能的自我平衡,建设完整的居住区、工业区(河西工业片区)、城市综合服务系统,打造生态宜居新城区。二是乡镇规划和乡镇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快东泉镇、六塘镇、沙埔镇、大埔镇等自治区重点镇建设步伐,逐步推进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城主干道路建设,完善和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县电力公司东侧道路、仙葫路二期道路工程、河东大道改造工程、向阳东路、县交警大队西面道路等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特别是县城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扩大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加大公租房建设。

(四)加快实施县城主要街道各路段原有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工作,采用节能LED照明设备,提高节能效果。

(五)实施县城街道绿化整治提升工程,主要整治提升江滨公园、向阳路、河东大道、河西大道、三柳高速路出口至柳城汽车站路段。

(六)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规范有形建筑市场。

(七)完善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建设生态宜居幸福乡村。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扎实推进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和幸福乡村建设,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加强乡村规划,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创新完善农村基层治理结构,建设一批卫生整洁、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和谐幸福的宜居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及二层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柳城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柳城县园林管理所。自收自支单位是:柳城县房地产管理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6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5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2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事业在职4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2人,退休人员52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1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事业在职0人,退休人员12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五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2人,事业编制4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7人,其中事业在职43人,退休人员40人。其中:

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参公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退休人员0人。

柳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0人。

柳城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事业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0人。

柳城县房地产管理所事业编制1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0人,其中事业在职16人,退休人员5人。

   柳城县园林管理所事业编制1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人,其中事业在职13人,退休人员35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655.60万元,同比减少4.05万元,同比下降0.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5.60万元,同比减少4.05万元,同比下降0.6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65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68%,同比减少79.3万元,同比下降13.47%;项目支出14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32%,同比增加75.25万元,同比增长105.8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0.4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75%,同比减少62.79元,同比下降47.11%;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7%,同比增加1.91万元,同比增长8.38%;

 (4)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2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78%,同比增加60.45万元,同比增长13.07%;

(5)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同比减少3.53万元,同比下降8.6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0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68%同比减少79.3万元,同比下降13.4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7.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9%,同比增加43.62万元,同比增长11.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8%,同比增加12.68万元,同比增长42.9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39.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2%,同比减少105.59万元,同比下降72.6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32%,同比增加75.25万元,同比增长105.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1.47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55.6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4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6.55%。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2%。

其他支出预算6.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5%。

二、住建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5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28万元,项目支出146.3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人员职业年金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行政运行支出12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2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27万元,主要是用于聘用职工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工程建设管理支出3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万元;项目支出6.37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人员工资福利及其他工资。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支出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柳城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2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5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柳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7万元,项目支出80.63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柳城县房地产管理所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5万元,项目支出17.05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柳城县园林管理所人员 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3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3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32万元,比上年预算5.46万元,同比增加3.86万元,同比增长70.7%。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3.32万元,同比增加0.46万元。同比增长16.08%,增加原因为人员定额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2017年预算6万元,同比增加3.4万元,增长130.77%。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公车保有量4辆(所属二层事业单位4辆,公车运行费6万元),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6万元,同比增加3.4万元,同比增长130.77%,增长原因为车辆定额增加及2017年预算系统把房地产管理所纳入住建系统。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预算无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2.18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住建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住建局二层单位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检测费:工程实体抽测费算绩效项目;

(2)住建局二层单位柳城县园林管理所:白阳岭公园绿篱养护与管理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及所属二层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县住建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产账登记在住建局机关固定资产账上,其他资产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405]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3-03 00:00    |  作者: 财政局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住建厅及市住建委各项工作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乡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各项工作。

具体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规划工作。一是依据县城规划,加快建设城东新区,积极推进旧城改造。注重城市功能的自我平衡,建设完整的居住区、工业区(河西工业片区)、城市综合服务系统,打造生态宜居新城区。二是乡镇规划和乡镇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快东泉镇、六塘镇、沙埔镇、大埔镇等自治区重点镇建设步伐,逐步推进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城主干道路建设,完善和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县电力公司东侧道路、仙葫路二期道路工程、河东大道改造工程、向阳东路、县交警大队西面道路等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特别是县城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扩大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加大公租房建设。

(四)加快实施县城主要街道各路段原有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工作,采用节能LED照明设备,提高节能效果。

(五)实施县城街道绿化整治提升工程,主要整治提升江滨公园、向阳路、河东大道、河西大道、三柳高速路出口至柳城汽车站路段。

(六)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规范有形建筑市场。

(七)完善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建设生态宜居幸福乡村。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扎实推进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和幸福乡村建设,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加强乡村规划,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创新完善农村基层治理结构,建设一批卫生整洁、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和谐幸福的宜居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及二层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柳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柳城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柳城县园林管理所。自收自支单位是:柳城县房地产管理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6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5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2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事业在职4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2人,退休人员52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1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事业在职0人,退休人员12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五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2人,事业编制4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7人,其中事业在职43人,退休人员40人。其中:

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参公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退休人员0人。

柳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0人。

柳城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事业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0人。

柳城县房地产管理所事业编制1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0人,其中事业在职16人,退休人员5人。

   柳城县园林管理所事业编制1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人,其中事业在职13人,退休人员35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655.60万元,同比减少4.05万元,同比下降0.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5.60万元,同比减少4.05万元,同比下降0.6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65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68%,同比减少79.3万元,同比下降13.47%;项目支出14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32%,同比增加75.25万元,同比增长105.8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0.4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75%,同比减少62.79元,同比下降47.11%;

 (3)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7%,同比增加1.91万元,同比增长8.38%;

 (4)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2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78%,同比增加60.45万元,同比增长13.07%;

(5)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同比减少3.53万元,同比下降8.6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0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68%同比减少79.3万元,同比下降13.4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7.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9%,同比增加43.62万元,同比增长11.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8%,同比增加12.68万元,同比增长42.9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39.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2%,同比减少105.59万元,同比下降72.6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32%,同比增加75.25万元,同比增长105.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1.47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55.6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4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6.55%。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2%。

其他支出预算6.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5%。

二、住建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5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28万元,项目支出146.3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人员职业年金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行政运行支出12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2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27万元,主要是用于聘用职工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工程建设管理支出3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万元;项目支出6.37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人员工资福利及其他工资。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支出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柳城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2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5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柳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7万元,项目支出80.63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柳城县房地产管理所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5万元,项目支出17.05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柳城县园林管理所人员 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3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3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32万元,比上年预算5.46万元,同比增加3.86万元,同比增长70.7%。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3.32万元,同比增加0.46万元。同比增长16.08%,增加原因为人员定额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2017年预算6万元,同比增加3.4万元,增长130.77%。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公车保有量4辆(所属二层事业单位4辆,公车运行费6万元),增加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6万元,同比增加3.4万元,同比增长130.77%,增长原因为车辆定额增加及2017年预算系统把房地产管理所纳入住建系统。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预算无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2.18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住建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住建局二层单位柳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检测费:工程实体抽测费算绩效项目;

(2)住建局二层单位柳城县园林管理所:白阳岭公园绿篱养护与管理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及所属二层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县住建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合署办公,办公楼房屋建筑物资产账登记在住建局机关固定资产账上,其他资产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405]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