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柳城县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单位,下属有柳城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1个参公事业单位。主要是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华侨经济管理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2017年主要预期目标:
1.组织完成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罚没收入预期目标20万元,同比持平。
2.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二)机构设置
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城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安监一股、安监二股、职业健康监管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共有行政编制10人,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2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13人,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2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人,其中行政在职12人,事业在职1人,退休人员2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柳城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十一、纳入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十二、上年结余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
十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14表)
十五、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预算15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预算01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13.46万元,同比增加42.63万元,同比增长24.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46万元,同比增加42.63万元,同比增长24.9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1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40%,同比增加42.63万元,同比增长28.36%;项目支出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0%,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3.7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12%,同比增加14.58万元,同比增长1.59%;
(2) 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增加0.45万元,同比增长5.34%;
(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类科目支出预算166.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08%,同比增加27.43万元,同比增长19.7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4%,同比增加0.17万元,同比增长1.2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9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40%,同比增加42.63万元,同比增长28.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6.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07%,同比增加44.70万元,同比增长36.8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1%,同比增加6.83万元,同比增长189.9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4.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2%,同比减少8.9万元,同比下降3.8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安监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预算03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1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96万元,项目支出20.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4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人员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1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2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13表)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3万元,比上年预算4.07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1.47%。增加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2.63万元,同比减少1.44万元,同比减少35.38%,减少原因为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1.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5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为2016年公车改革年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预算14表)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2.57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2017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财政批复为准):
(1)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安全生产检查及执法预算绩效项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汽车、办公设备等。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合署办公,资产账登记在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账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_[408]柳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