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柳城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柳州市委、柳州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县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按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调查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县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按规定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6)调查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制订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地方性行政监察的规章或规范文件。
(7)会同县直属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各乡(镇)纪委(监察室)领导干部以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纪检组长、副组长(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主任人选,提出任免意见。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如下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中共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城县监察局 | 行政单位 |
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 合 计 | 行政 单位 |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其他
|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
编制数 | 30 | 30 | ||||
实有人数 | 28 | 28 | ||||
在职人数 | 28 | 28 | ||||
离退休人数 | 14 | 14 | ||||
其中:离休人数 | 1 | 1 | ||||
退休人数 | 13 | 13 | ||||
遗属 | 0 | |||||
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 0 |
二、 关于中共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331.1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331.1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331.17万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331.1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9.18万元。
三、关于中共柳城县纪委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得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中共柳城县纪委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中共柳城县纪委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 331.1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66.17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住房公积金。
(2)项目支出65万元,主要是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6年“三公”“两费”经费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未做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用经费预算6.9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2016年公用经费未做预算。
(四)会议费4.48万元。
(五)培训费11.78万元。
柳城2016部门预算公开表_[107]中国共产党柳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