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人(签字):石仁忠
填报人(签字):梁莉
日期:2021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办理驾驶员、车辆相关业务
3.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审核材料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580.1万元,支出总计1580.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9.79万元,增长1.92%;支出总计增加29.79万元,增长1.92%。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本年收入总计1580.1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9.79万元,增长1.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38.9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7.28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政府批复增加聘请辅警人员,执法办案经费增加28.06万元,民警工资奖金津贴增加29.22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 10.95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15.76 %,主要原因是上年支队拨入专项经费,今年没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上年结转和结余 3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5.44万元,下降45.72%,主要原因是财政结余减少。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二)本部门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80.10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37万元,增长2.00%。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1363.6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38万元,增长1.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及红绿灯建设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5.99万元,增长35.89%,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53.6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6万元,增长6.0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50.6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15万元,下降7.56%,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13.7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6.49万元,下降54.6%,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余支出固定资产盘点费用,购置车管所设备高拍仪等。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538.95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7.28万元,增长3.86%;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538.95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7.28万元,增长3.86%。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38.95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57.28万元,增长3.86%。其中:基本支出 848.59万元,项目支出 690.36万元。
本单位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 1538.95万元,支出决算为 1538.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4公共安全支出年度预算为1363.6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及红绿灯建设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98.4万元,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年度预算为53.65万元,支出决算为53.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21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50.68万元,支出决算为50.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警公积金缴费。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6.77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7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8.79万元的100%,比上年24.59万元增加4.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使用频率高,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10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32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7.32万元的100%,比上年23.01万元增加4.3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10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32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7.32万元的100%,比上年23.01万元增加4.3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7.32万元,平均每辆 2.48 万元,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超出原因是车辆陈旧,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8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48万元的100%,比上年1.58万元减少0.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检查。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4个、来宾16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单位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 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⑴2020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549.9万元,同比增加55.24万元,同比增加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8.95万元,同比增加57.28万元,同比增加3.86%。
⑵2020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566.39万元,同比增加46.29万元,同比增加3.04%。其中:基本支出848.59万元,同比增加48.66万元,同比增加6.08%;项目支出690.36万元,同比减少29.81万元,同比减少4.14%。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7.8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7.85万元的100%,比上年13.59万元减少5.74万元,减少原因是控制开支,减少办公费用;
会议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100%,比上年0.06万元减少0.06万元,减少原因是没有会议支出;
培训费支出1.0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08万元的100%,比上年1.2万元减少0.12万元,增减原因培训人员减少。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7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96.77万元的100%,比2019年减少1.74万元,降低1.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控制开支,减少办公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货物合计采购 27.34万元,具体为办公设备采购27.34万元(其中电脑打印机18.89万元,车管所监控设备5.85万元,空调机2.6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40.01万元,具体为县城主要道路标线标牌制作施工及红绿灯维修维护。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一、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224.1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整治,切实有效地加强路面的巡逻管控,促进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推广互联网+交管服务,延伸下放业务简化办事手续,拓宽办理渠道,更好更高效的为群众服务,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方式,增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能力,切实落实日常巡逻管控措施,提高路面管控的有效性,做到路面不漏管、不失控。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8.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预算指标执行率100%。大队采取流动与固定巡逻相结合、点线结合、错时工作制、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等方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依法严管的高压态势,确保了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果理想,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地方限制,车辆停车泊位不够,乱停乱放的现象还存在;二是各项明细费用还要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二是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停车泊位,改
善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