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委政法委
负责人(签字):金耀
填报人(签字):吴叔原
日期:2021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柳城县委政法委员会为县委工作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县委政法委挂牌,根据《中共柳城县委员会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柳城县政党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柳城发〔2002〕1号)精神,设立中共柳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政法委员会),为县委工作的部门。柳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在县委政法委员会挂牌(并保留印章)。增加协助管理干部、执法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全县政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公正司法的情况,研究制定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
(五)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组织推动全县政法战线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和新思路;
(八)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要求,组织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九)研究和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县政法部门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审批工作,协助纪委、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的案件;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以及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外增加协助管理干部、执法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柳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柳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政法委设3个内设机构。柳城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防范处理邪教办)、中共柳城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维稳办)、柳城县委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国安办)、柳城县法学会设在县委政法委。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柳城县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680.38元,支出总计680.3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5.45万元,增长12.47%;支出总计增加71.83万元,增长11.80%。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本年收入总计680.46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1.78万元,增长11.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0.3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5.45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职务晋升和绩效奖基数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0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61万元,下降97.56%,主要原因是加强往年项目的支出力度。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二)本部门2020年度本年支出总计680.46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1.83万元,增长11.80%。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1.5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项目、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综治网格化服务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6.55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项目经费的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33.2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增加了17.27万元,主要原因是禁毒项目和维稳项目经费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0万元:较2019年增加了32.11万元,主要原因是廖义胜丧葬一次性抚恤金及正常调资基数的增加。
医疗卫生健康支出23.18万元,较2019年增加了5.6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
住房保障支出20.29万元,较2019年增加国0.21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基数的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61万元,下降97.56%,主要原因是加强往年项目的支出力度。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0.46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1.83万元,增长11.80%;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80.46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1.83万元,增长11.80%。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0.3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55.39万元,增长29.60%。其中:基本支出 325.06万元,项目支出 355.32万元。
本单位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 680.38万元,支出决算为 680.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601基本支出219.49万元,与年度预算219.49万元相一致,为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奖金;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602项目支出322.05万元,与年度预算322.05万元相一致,为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维稳信访、综治平安建设等项目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救济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204公共安全支出33.27万元,与年度预算33.27万元相一致,为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司法救助支出30万元,与年度预算30万元相一致,为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禁毒专项工作支出和司法救助支出。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0万元,与年度预算62.10万元相一致,为年度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9万元,与年度预算23.09万元相一致,为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10卫生健康支出23.18万元,与年度预算23.18万元相一致,为年度预算的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51万元,与年度预算11.51万元相一致,为年度预算的10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67万元,与年度预算11.67万元相一致,为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20.29万元,与年度预算20.29万元相一致,为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46万元的88.36%,比上年1.78万元减少0.4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压缩经费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开支为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10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2020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没有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455万元的88.66%,比上年1.28万元增加0.0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没有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其中:国内接待批次15批次,人次12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⑴2020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680.38万元,同比增加75.45万元,同比增加12.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0.38万元,同比增加75.45万元,同比增加12.47%。
⑵2020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680.38万元,同比增加71.83万元,同比增加11.80%。其中:基本支出325.06万元,同比增加72.43万元,同比增加28.67%;项目支出355.32万元,同比减少0.60万元,同比减少0.17%。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1.44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44万元的100%,比上年6.18万元减少4.74万元,减少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
会议费支出0.1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13万元的100,比上年5.58万元减少5.45万元,减少原因是压缩会议费开支;
培训费支出0.2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26万元的0.97%,比上年5.13万元减少4.87万元,减少原因是压缩培训费开支。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6.85万元的100%,比2019年增加3.60万元,增长15.4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29万元。
2、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4.98万元,主要是县委政法报废一批办公设备和成立柳城县综治中心,需要购置一批新的办公桌椅、办公用柜、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
(2)工程合计采购 0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87.29万元,具体为全县各乡镇综治禁毒网格员33名工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一、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61.7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整体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0.38万元,具体如下:
(1)“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项目预算经费74.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对安全感意度和政法部门执法满意度的宣传、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基层平安建设的创建、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等工作。县综治中心具体负责应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配合制定考评指标,搜集考评基础信息,做好部门和考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审核该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群众安全感满意度97%以上。处理群体性事件达96以上。
(2)“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项目预算经费87.29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全县统一的网格以及网格员队伍,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与社会化服务有效结合,以民生问题为根本,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注重对网格内现有服务资源开发整合,构建便民利民服务管理体系。县平安建设室具体负责应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配合制定考评指标,搜集考评基础信息,做好部门和考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审核该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网格管理要实现全覆盖,上报网格事件达到2000件以上,及时处理率达到95%。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信息掌握到位;二是矛盾化解到位;三是治安防控到位;四是帮扶解困到位;五是组团服务到位。
(3)绩效整体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县委政法委整体项目工作能够按时按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达到预期目的,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执行,财政支出680.3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国家安全、扫黑除恶、防范邪教和铁路护路等各方面的工作,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的加大维稳工作方面资金的支出,资金来源全是财政预内支出,各项指标完成预期完成。实现了两个“五个不发生”的目标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5%以上,即达到97.89%;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达91.74%;群众对网格化管理满意度达93%。绩效评价自评为满分100分。
2.存在的问题
(1)“三大纠纷”还比较突出,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基层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相对薄弱。当前,我县农村地区社会治理的硬件设施与现实需要还不匹配,信息化程度低,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村屯涉及面窄,基层网格化管理缺乏专门科技设施,我们在信息获取、案件查控、证据固定、矛盾预警方面,仍然存在盲区、盲点,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等重点人员的管控,在人防、技防力量,在动态管理上存在不足。
(2)农村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法律宣传教育和援助久久为功。在农村,一些农民群众缺乏法律常识和指引,遇事习惯采取私力救济维权,造成民转刑案件发生。2020年,因个人利益临时起意的违法犯罪仍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在基层,法律宣传、对群众的法律教育和正面利益引导工作仍需加强。
3.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强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2)全面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常态化。按照“属地管理,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专门出台规定,全面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前预警隐患,从源头上防止重大风险隐患。
(3)加强法治柳城建设,提升农村群众尊法、守法意识。
(4)继续加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