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总工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总工会
单位负责人(签字):潘立峰
填报人(签字):周艳玲
日期:2020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和区总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通过维护,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3、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基层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协助乡镇党委和县直有关单位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县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承担全国、全区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和地区劳模以及县劳模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为加强县总工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监督、检查县总工会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建立健全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
9、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县劳模的推荐、评选和具体负责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柳城县总工会 | 行政 |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城县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4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4.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24.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全县干部职工工资增长,足额计提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没有收项目。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没有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事业基金弥补收支。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结余结转资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42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24.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1.5%。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4.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公务费和全县工会会员工会经费等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94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是全县工会会员工会经费的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32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增加3个退休人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下降6.21万元,下降24.86%,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减少了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核算。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结余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结转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4.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1.5%。其中:基本支出1357.83万元,项目支出66.67万元。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14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12901 行政运行年度预算数为100.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0129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度预算数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012950 事业运行预算数为5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0129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年度预算为1178.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度预算为15.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度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预算为27.13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度预算为6.67万元,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度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度预算为8.51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度预算为1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6.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7.8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3.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83.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28万元的100%,和上年相比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费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XX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是否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超出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28万元的100%,和上年相比持平。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7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⑴2019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424.5万元,同比增长21.4万元,同比增长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4.5万元,同比21.4万元,同比增长1.5%。
⑵2019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424.5万元,同比增长21.4万元,同比增长1.5%。其中:基本支出1357.83万元,同比增加1101.65万元,同比增长430%;项目支出66.67万元,同比1080.25万元,同比下降1720.29%。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3.4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424.5万元的83.08%,比2018年增加65.11万元,增长5.82 %。主要原因是: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增长。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1.71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71万元的100%,比上年2.96万元减少42.23万元,减少原因是办公用品经费用量减少;
会议费支出0.0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08万元的100%,比上年0.08万元支出持平。
培训费支出0.1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16万元的100%,比上年0.16万元支出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财决附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2、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0万元,具体为(列举主要采购货物情况以及金额);
(2)工程合计采购0万元,具体为(列举主要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金额);
(3)服务合计采购0万元,具体为(列举主要采购服务内容以及金额)。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关爱劳模”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县财政下拨劳模资金共有1笔,其中:劳模津贴9万元,共计9万元。
项目目标:
一、关爱劳模,为劳模服好务。开展了“关爱劳模,送你健康”活动。
二、充分发挥劳模作用,积极投身全县的精准扶贫主战场。
三、以创建“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为平台,推动职工力争科技创新蓬勃发展。
四、通过发放劳模津贴和慰问困难劳模是工会推动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是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的重要途径,是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劳模生活、子女上学、医疗等各方面难题的一种手段。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4.5万元。
一、基本情况
(一) 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按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63.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8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52万元;项目总支出为:66.67万元。
“三公”经费情况:2019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完成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预决算公开情况。按照县财政局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及时组织开展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预决算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不存在预算空转、虚列收支等问题。
2.资产管理情况。为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由财务部统一建账、核算和管理,所有固定资产的购买、领用、收回、核销、报废等手续均由财务部负责,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并让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定期检查,贵重物品要确定专人保管。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公费接待管理控制和压缩经费,随着公车改革的推行,本单位无保有公务用车。本单位每年都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并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依据:
根据《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柳城政发〔2014〕48号)文件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目的: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认真核查2018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主要绩效如下:
县总工会单位属于群团组织,在县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领导全县各基层工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全面地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工会在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的同时,还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四、存在的问题
对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重视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自评工作,注重评价质量。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关爱劳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县总工会劳动保障部机构不够完善,人员编制没有落实。劳动保障部工作人员只是聘用和兼职,没有正式人员。二是慰问方式单一,没有创新慰问的方式方法,慰问方式几乎都是沿袭多年以来的方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坚持督导检查,严把劳模关,逐步提高劳模技术创新水平。二是以促进和谐社会为目标,实现劳保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健全和完善劳模中心队伍学习制度,稳步推进服务型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研究解决工会的机构、人员编制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劳模队伍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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