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投资促进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投资促进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覃建球
填报人(签字):蓝永星
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承办柳城县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调查、研究全县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牵头组织全县性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项目招商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赴外举办各种招商活动。
(四)、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柳城县组团参加国内外的重大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牵头负责柳城县组织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县级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六)、根据柳城县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县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项目储备的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开展项目招商工作。
(七)、发布招商引资信息,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研究区内外投资政策及投资方向,综合分析区内外招商引资动态,向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八)、负责与自治区、柳州市主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指导乡(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城县投资促进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城县投资促进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17.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7.1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5.81万元,增长43.48X%。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7.18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5.81万元,增长43.48%,主要原因是:1.2018年新增加3人,2.工资、社保调增,3.增加伙食费(2017年没有),4.退税企业(安琪)。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为0。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0。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 217.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8.1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5.81万元,增长43.48%。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招商引资等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0.17万元,增长48.44%,主要原因是:1.2018年新增加3人,2.工资调增,3.增加伙食费(2017年没有),4.退税企业(安琪)。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5万元,主要用干部职工社保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55万元,增长69.51%,主要原因是:调增社保费用。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6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39.28%,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加3人。
其他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伙食费补助,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2018年执行伙食费补助政策。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1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5.81万元,增长(下降)XX%。其中:基本支出 182.2万元,项目支出 34.98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 217.18万元,支出决算为 217.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18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84.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招商引资等工作。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20.85万元,支出决算为20.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10.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2299其他支出年度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伙食补助费。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2.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五)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六)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5.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八)其他支出1.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43万元的100%,比上年2.86万元减少0.4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规范手续等。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43万元的100%,比上年2.86万元减少0.4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规范手续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8次,人次38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⑴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17.18万元,同比增加65.81万元,同比增加65.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18万元,同比增加65.81万元,同比增加43.48%。
⑵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217.18万元,同比增加65.81万元,同比增加65.81%。其中:基本支出182.2万元,同比增加51.82万元,同比增长34.23%;项目支出34.98万元,同比增加13.99万元,同比增加66.65%。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16.19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6.8万元的100%,比上年增加16.8万元,增加原因是组织到广东、山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等地方招商引资考察推荐会活动。
会议费支出2.44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44万元的100%,比上年2.87万元减少0.43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范手续等;
培训费支出1.54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54万元的100%,比上年0.12万元增加1.42万元,增加原因参加自治区、市、县的组织开展培训班活动。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7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0.17万元的100%,比2017年增加14.57万元,增长260 %。主要原因是:组织到广东、山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等地方招商引资考察推荐会活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0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0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1个项目共涉及资金 6.0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5月31日至6月11日组织县委办、县投资促进局、工管委、科工贸局等单位共17人考察县委记带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共17人招商组到江西、江苏、山东省考察特小镇、对接有关精细化工企业的考察活动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大招商精准度,提升柳城投资软环境。通过组织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顺利开展有关项目招商的工作,有成效,做好多平台多渠道的招商宣传工作。走出去,请进来,不单要走出去招商,还要做好客商来访接待介绍工作。组织项目评审会,做做项目进驻的前期服务工作,对来柳投资企业进行走访,跟踪企业投资进度,做好招商引资数据上报工作。
组织对1 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1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预算编制科学,民主理财、公开理财氛围浓厚,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2018年招商引资(内外情况),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49个,总投资62.2亿元,完成柳州市下达我县境内招商引资任务35亿元的38.4亿元,占总任务的1.09%;其中新实施项目28个,总投资45.9亿元,新实施项目本年累计到位资金27.4亿元。本年度柳州市下达全口径利用外资任务为440万美元,目前到位资金520万美元,占总任务的118.2%;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目标任务。单位动行正常平稳,招商工作有成效,改善我县的投资环境。柳城县在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中获得柳州市良好县。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 项目自评结果理想,达到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变动及时预算没有跟进;二是绩效目标填报内容不完整、准确、详实,不能够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明确和细化各项费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各项费用支出。二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配置专管部门和专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切实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三是对往来款项应进行全面清理,履行相关的手续后及时进行账务调整,以便能准确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四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五是细化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六是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投资促进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