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柳城县食药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9-04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王柳宣

填报人(签字):李燕群

        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安全(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化妆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工作规划。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一般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遴选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和民族药,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柳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

(十)承办柳城县人民政府和柳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立柳城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以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所为基础,设立柳城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执法机构,加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县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负责发布相关产品质量公告;承担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担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以及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置等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

柳城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参公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52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5.55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05.02万元,增长26.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55.5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93.4万元,增长22.6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执法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总收入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68.3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1.62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上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在完成任务之外还剩余大部分结余资金,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并结转至2018年。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52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11.0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05.02万元,增长26.58%。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58万元,增长27.92%,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退休人员及新招录人员,离退休费用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都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25.58万元,增长34.7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相关社保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59.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4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追加了退休人员的购房补贴。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2.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73.27万元,下降64.94%,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的资金多为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今年抽检任务较多,抽检差旅等经费开支较大。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1.0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78.28万元,增长33.89%。其中:基本支出1118.11万元,项目支出292.97万元。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15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8年度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费用。

2101001 行政运行2018年度预算为832.35万元,支出决算为832.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例如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的支出。

2101099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18年度预算为391.07万元,支出决算为278.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71.15%。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如下:上级下达专项经费尚未能在当年支付,形成年度结余结转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度预算为1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是非税返还资金,用于食品药品执法工作方面的开支。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度预算为44.2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度预算为56.62万元,支出决算为56.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开支。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2018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扶贫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经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预算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299901 其他支出2018年度预算为9.15万元,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职工伙食补助费用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09.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7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2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57.62万元的99.4%,比上年16.08万元增加41.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购入食品快速检测车一辆,纳入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8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54.85万元的100%,比上年15万元增加39.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购入食品快速检测车一辆,纳入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8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9.85万元的100%,比上年0万元增加39.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购入食品快速检测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5万元的100%,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万元,平均每辆1.5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77万元的87.73%,比上年1.08万元增加1.6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增加,公务接待开支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9次,人次27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355.55万元,同比增加293.4万元,同比增加21.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5.55万元,同比增加293.4万元。

⑵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411.08万元,同比增加272.52万元,同比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118.11万元,同比增加24.37万元,同比增长24.37%;项目支出292.97万元,同比增加205.76万元,同比减少70.23%。

办公费支出10.7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51万元的238%,比上年2.27万元增加8.46万元,增加原因是办公人员增加,案件数量增加,用纸及打印复印等需求增加;

会议费支出0万元占预算数0.79万元的0%,无增减;

培训费支出0万元占预算数1.58万元的0%,,无增减。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7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07.77万元的100%,比2017年增加1.67万元,增长1.54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5万元。

  2、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 155.60万元,具体为:专用设备购置36.36万元,车辆购置39.85万元,办公通用设备购置79.39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0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45.85万元,具体为:食品示范县抽检服务费用45.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食品及药品快速检测;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3.2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2018年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概况:立项依据为按照2017年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工作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安委〔2017〕7 号),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以下简称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且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可行性为柳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2018-2019年10月,通过开展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推动县(市、区)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达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水平显著提高,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实现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质量和农产品安全质量保障水平的中期目标。                                                                                                      

    2018年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项目概况为:立项依据为《柳州市食品安全办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柳食安[2016]31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改革完善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政发〔2013〕74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通知》(〔2013〕260号)。以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项目评价年度绩效目标。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1.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的支付进度较慢。原因是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预算需追加经费,追加时间较长。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食药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9-04 10:10    |  作者: 财政局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王柳宣

填报人(签字):李燕群

        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安全(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化妆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工作规划。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一般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遴选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和民族药,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柳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

(十)承办柳城县人民政府和柳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立柳城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以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所为基础,设立柳城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执法机构,加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县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负责发布相关产品质量公告;承担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担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以及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置等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

柳城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参公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柳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52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5.55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05.02万元,增长26.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55.5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93.4万元,增长22.6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执法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总收入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68.3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1.62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上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在完成任务之外还剩余大部分结余资金,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并结转至2018年。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52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11.0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05.02万元,增长26.58%。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58万元,增长27.92%,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退休人员及新招录人员,离退休费用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都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25.58万元,增长34.7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相关社保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59.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4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追加了退休人员的购房补贴。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2.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73.27万元,下降64.94%,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的资金多为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今年抽检任务较多,抽检差旅等经费开支较大。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1.0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78.28万元,增长33.89%。其中:基本支出1118.11万元,项目支出292.97万元。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15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8年度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费用。

2101001 行政运行2018年度预算为832.35万元,支出决算为832.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例如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的支出。

2101099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18年度预算为391.07万元,支出决算为278.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71.15%。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如下:上级下达专项经费尚未能在当年支付,形成年度结余结转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度预算为1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是非税返还资金,用于食品药品执法工作方面的开支。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度预算为44.2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度预算为56.62万元,支出决算为56.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开支。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2018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扶贫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经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预算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299901 其他支出2018年度预算为9.15万元,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主要用于职工伙食补助费用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09.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7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2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57.62万元的99.4%,比上年16.08万元增加41.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购入食品快速检测车一辆,纳入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8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54.85万元的100%,比上年15万元增加39.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购入食品快速检测车一辆,纳入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8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9.85万元的100%,比上年0万元增加39.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购入食品快速检测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5万元的100%,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万元,平均每辆1.5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77万元的87.73%,比上年1.08万元增加1.6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增加,公务接待开支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9次,人次27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355.55万元,同比增加293.4万元,同比增加21.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5.55万元,同比增加293.4万元。

⑵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411.08万元,同比增加272.52万元,同比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118.11万元,同比增加24.37万元,同比增长24.37%;项目支出292.97万元,同比增加205.76万元,同比减少70.23%。

办公费支出10.7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51万元的238%,比上年2.27万元增加8.46万元,增加原因是办公人员增加,案件数量增加,用纸及打印复印等需求增加;

会议费支出0万元占预算数0.79万元的0%,无增减;

培训费支出0万元占预算数1.58万元的0%,,无增减。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7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07.77万元的100%,比2017年增加1.67万元,增长1.54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5万元。

  2、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 155.60万元,具体为:专用设备购置36.36万元,车辆购置39.85万元,办公通用设备购置79.39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0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45.85万元,具体为:食品示范县抽检服务费用45.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食品及药品快速检测;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3.2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2018年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概况:立项依据为按照2017年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工作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安委〔2017〕7 号),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以下简称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且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可行性为柳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2018-2019年10月,通过开展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推动县(市、区)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达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水平显著提高,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实现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质量和农产品安全质量保障水平的中期目标。                                                                                                      

    2018年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项目概况为:立项依据为《柳州市食品安全办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柳食安[2016]31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改革完善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政发〔2013〕74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通知》(〔2013〕260号)。以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项目评价年度绩效目标。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1.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的支付进度较慢。原因是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预算需追加经费,追加时间较长。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