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广西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张力毅
填报人(签字):罗淑洁
日期: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负责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辞职、辞退工作。
(4)综合管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详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确定。
(5)负责大中专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6)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
(7)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的确认
(8)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权,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职业中介机构、社会培训机构遵守劳动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或依法处理、处罚
(9)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10)拟定促进城乡就业政策、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
柳城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参公
柳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参公
柳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参公
柳城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参公
柳城县就业服务中心 参公
柳城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我单位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城县XX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请按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数据提取任务参数提取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39159.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908.55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064.62万元,增长162.1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852.14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152.29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拨款。
2.事业收入3.2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从财政专户回拨的预算外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
4.其他收入49.69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1.7万元,下降64.86%,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存款利息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6.上年结转和结余 251.0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4.23万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调整年初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39159.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9106.10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313.83万元,增长164.37%。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6.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放的2017年度绩效奖金以及预发2018年度绩效奖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9.92万元,增长22.6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61.6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原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转由社保发放的养老金支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到龄领取养老金待遇以及参保人员缴费补贴。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203.49万元,增长65.8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提高。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67.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单位应缴部分的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支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226.30万元,增长1307.73%,主要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92.53万元,主要用于参保缴费人员的缴费补助及特殊人群缴费补贴。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11.07万元,下降69.52%,主要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主要是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5)其他支出18.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伙食补助。
2.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年末结转和结余53.4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4.94万元,下降73.90%,主要原因是财政列支转暂存资金支付完毕。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87.9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189.43万元,增长164.57%。其中:基本支出 36843.49万元,项目支出 2044.44万元本单位
本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 39100.89万元,支出决算为 38887.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4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11001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 年度预算为586.98 万元,支出决算为586.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用于人员经费、基层办拨给党员的活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20110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事务)年度预算为34.81万元、支出决算42.69万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本年度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招面试考务费等支出。
3、201100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年度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4、2011008引进人才费用 年度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引进人才的办公经费支出。
5、2011009公务员考核 年度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办公经费支出。
6、2011011公务员招考 年度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公务员招考报名材料审核、体检、录用等办公支出
7、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年度预算为35.91万元,支出决算为35.91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柳城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等支出。
8、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是上年人员变动未支付完毕本年继续用于我县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37名退休干部生活及医疗待遇经费。
9、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度预算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党员活动经费方面的支出。
10、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 年度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劳动违法案件的查处的办公经费支出。
11、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 年度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56.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上年经费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聘用人员的工资等。
12、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年度预算为716.58万元,支出决算为712.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46%。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公用经费略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用于社保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方面的支出。
13、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年度预算为 548.03万元,支出决算为548.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用于人员经费方面、创建微车间、微市场、微田园补助;贫困劳动力岗前培训、技能培训补助;微车间项目建设的支出。
14、20801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年度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仲裁案件审理的办公经费支出。
15、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年度预算为 672.46万元,支出决算为655.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49%。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上年度服务惠民活动专项经费项目未执行完毕的专项经费,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年度按进度未支付完结转下年度使用的资金。主要用于柳城县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等支出。
16、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年度预算为 24.66万元,支出决算为24.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17、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 年度预算为 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1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度预算为438.78万元,支出决算为438.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19、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年度预算为301.87万元,支出决算为301.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20、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度预算为9226.07万元,支出决算为9226.07万元,完
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对全额拨款单位在职6614个人员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年度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春节慰问费。
22、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年度预算为1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相关支出
23、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 年度预算为410.86万元,支出决算为410.86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
24、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年度预算为664万元,支出决算为664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相关支出。
25、2082601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度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县财政对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549个退休人员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度预算为6192.22万元,支出决算为6192.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县财政对具有柳城县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27、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度预算为22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46.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13%。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上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经费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用于财政对失业人员的慰问、开展年全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发放等。
28、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年度预算为52.4万元,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奖的发放。
2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年度预算为70.01万元,支出决算为70.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 年度预算为20.6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年度预算为10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年度预算为99.62万元,支出决算为99.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县财政对全县符合条件的三十六名特殊人员、离休人员和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按医疗经费74000元/人、年为标准给予全额统筹缴纳支出.
33、2101201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度预算为503.9万元,支出决算为50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主要用于县财政对全县符合条件的三十五名特殊人员、离休人员和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全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34、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度预算为1637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9.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对我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给予财政补助,其中:中央补助324元/人.年、自治区补助100元/人.年、市县财政26元/人.年。
35、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度预算为23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32.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镇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进行补助。
36、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年度预算为92.53万元,支出决算为92.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具有柳城县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37、2299901其他支出 年度预算为18.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主要用于职工的伙食补助。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43.4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8375.3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4.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30.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度预算数无差异。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4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01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4.14万元的49.58%,比上年10.67万元减少3.6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降低接待标准,来人一律见公函接待,单位公车使用从严,减少使用量,把“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控制在县财政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5万元的100%,比上年0.81万元增加3.6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的各项检查使用本单位车辆外还需租赁城投公司车辆进行公务使用。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 0 万元增加(减少)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5万元的100%,比上年0.81万元增加3.6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5万元,平均每辆 1.5 万元,无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51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9.64万元的26.04%,比上年9.86万元减少7.3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除正常业务交流接待外,杜绝公款消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7次,人次46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38908.55万元,同比增加24064.62万元,同比增长162.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852.14万元,同比增加24152.29万元,同比增长164.3%,。
(2)2018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39106.10万元,同比增加24313.83万元,同比增长164.37%。其中:基本支出37014.23万元,同比增加23933.98万元,同比增长182.98%;项目支出2091.87万元,同比增加379.85万元,同比增长22.19%。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49.5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49.55万元的100%,比上年48.41万元增加1.14万元,增加原因是业务量增大相应增加办公费;
会议费支出2.4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2.46万元的100%,比上年5.09万元减少2.63万元,减少原因是减少会议工作餐接待;
培训费支出6.5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6.50万元的100%,比上年86.25万元减少79.75万元,增减原因是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职业培训补贴上级拨款减少。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78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314.78万元的100%,比2017年增加28.09万元,增长9.8 %。主要原因是:我县的日常公用经费由4500元.人/年提高为5000元.人/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 0万元,具体为(列举主要采购货物情况以及金额);
(2)工程合计采购 0万元,具体为(列举主要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金额);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具体为(列举主要采购服务内容以及金额)。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35644.5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1.66 %。
共组织对“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等1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44.59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情况绩效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本单位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是“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该项目属于行政运转类经常性项目,资金总额172万元。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桂办发〔2016〕60号)文件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协管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按2∶3∶5比例分担,并按年度拨付至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 2.2016年12月6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议定情况,确定分配要素为网络费、运营维护费、六项服务补助经费,其中,网络费标准为2280元/年•村;运营维护费标准为3000元/年•村;六项服务补助经费12000/年‧村(包括十项具体业务,每项具体业务服务费100元/月)。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7年“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桂财社〔2017〕66号)。
用于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协管服务。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按2∶3∶5比例分担。按照网络费2280元/年‧村,运营维护费3000元/年‧村,六项服务补助经费12000/年‧村(包括十项具体业务,每项具体业务服务费100元/月)的标准安排资金,自治区财政按照20%的比例2018年需安排补助资金42万元、柳州市财政按照30%的比例2018年需安排补助资金62.72万元、县级财政按照50%的比例2018年需安排补助资金104.5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都建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体、法律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社会事业管理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农村国防教育得到加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农民群众多样化文化生活需求日益满足,获得感显著增强。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力争到2018年年底,实现全县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行政村的就业服务、儿童福利督导员配备、基础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园)在籍学生资助、对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学生补助、村卫生室建设、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全覆盖;以县为单位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达100%;广播综合覆盖率和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1.积极做好就业社保工作,全县各行政村实现就业社保服务全覆盖。县人社局采取集中培训和进村现场指导的方式,对各乡镇服务惠民活动分管领导、社保中心负责人和各村协管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使群众能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享受到基本就业社保服务。就业方面,2018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62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25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3%;共开办创业、技能培训班累计12期,培训人员累计420人;开展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岗前培训2期,110余名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各村就业窗口定期收集更新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群众可通过公示栏知晓就业和培训信息,并就培训意向和就业意向进行登记。协管员收集信息后,按时向乡镇社保中心报送。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8年参保139670人,参保率100%;参保缴费76341人,参保缴费率89.59%;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23646人,参保率100%;60周岁以上(含)符合领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6091人,100%享受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方面,参保339868人,参保率达100%。各村社保窗口均配备了网络摄像头和移动智能终端POS机,群众可通过终端机、微信进行参保缴费,协管员正常开展各项社保服务,并做好公示,社保服务实现“四个不出村”。
2.完善民政保障服务,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扎实稳妥地开展“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活动,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非贫困户,经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愿申请的,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2018年5月份,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由170元/月提高到190元/月。
目前全县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901人、城乡困境未成年人2955人。各村均已创建了“儿童之家”,配备了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通过社工服务、学校家庭共建等方式,开展各种助困帮扶活动。
3.加大教育资助力度,各项教育助学政策得到完全落实,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从学前到大学的教育资助全覆盖。2018年,全县资助贫困生71182人次(其中建档立卡学生8672人次),共资助5453.963万元。其中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普通高中学杂费补助1004人次,补助81.8675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受助学生2343人次,补助246.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2513人次,资金735.15万元;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1264人,补助96.73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488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145人),补助113.5万元;筹措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使用资金1902.2万,受益学生48828人次。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做好助学政策宣传解读和贫困学生家庭基本信息初步调查等工作。
4.深入开展农村卫生健康服务,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提升公共卫健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分级诊疗工作在乡村落地。我县建有村卫生室109个(乡镇政府或卫生院驻地除外),聘请村医95人,无村医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派出医生驻点或返聘医生驻村。全县重点人口111383人,已签约服务人数为72298人,签约率为64.91%;健康扶贫系统贫困人口签约22924人,签约率100%。各村均配有康复协调员,协助开展残疾人相关服务。
5.大力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全县各行政村已全部覆盖广播电视,全部建有完善的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播放室,各村屯共有篮球场208个,覆盖96%行政村。积极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各行政村农家书屋坚持免费正常开放,年借阅书籍2万多人次;电影公司2018年到各村屯放映农村公益电影共1454场,观众约15万人次;各村均有文艺队,节假日演出较为活跃。
6.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我县已全面建立行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已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网络和法律顾问全覆盖。2018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2363次,调解纠纷2578件,调解成功2495件,调解成功率96.6%;全县法律顾问到各村(社区)现场服务106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211人次;提供法律意见406条;提供法律援助230次,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解525件。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针对各村硬件条件较差的现状,县人社局积极筹措资金200多万元,为全县121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配备了全新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电视机、网络摄像头和网络切换器。柳州市2018年为民办实事“加强基层劳动社保平台建设”项目为所有行政村配备了智能终端缴费POS机。我县各村群众均可在村级社保窗口办理包括社保卡信息确认、通过POS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通过摄像头进行养老资格认证等各项社保业务。此外,县人社局筹措资金,为30个村配备了多功能信息查询触摸屏,为7个村制作了服务柜台,为42个村添置了办公桌椅、沙发和档案柜等办公家具,为给群众提供整洁服务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我县建设美丽乡村奠定了基础,也大大提高了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组织对五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06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我部门2018年绩效目标:保障本部门及各所属事业单位业务正常开展:(1)公用经费按规定支用;(2)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3)紧扣“民生为本”社会保障事业工作主题,不断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好,各部门均按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一是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任务,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744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17976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22441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61%、104.02%、168.6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642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8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081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3338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8.85%、101.27%。职工医疗保险征缴收入974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8.45%。符合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3913人,已参保23913人,参保率100%;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5365人、16872人、15165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0%、105.98%、120.58%;征缴收入分别为937万元、401万元、419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32.53 %、169.20%、134.73%。二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为139670人,已参保139670人,参保率100%。应参保缴费人数为85209人,已参保缴费80310人,参保缴费率94.25%。符合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3913人,已参保23913人,参保率100%;60周岁以上(含)符合领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6159人,100%享受城乡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完成了全县公务员72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5人的招聘录用工作,及时补充了各单位的岗位空缺,保障其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完成了对全县23名企业军转退休干部的“八一、春节”慰问及门诊体检费用的划拨,保障了其权益和待遇,维护了社会稳定;五是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进行了专项清理,有效遏制了“吃空饷”现象,有效的规范了对病假人员的日常管理。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自评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过两年的探索,我们发现一是服务中心多项服务与村委工作重叠,二是基层人才严重不足,三是协管员业务水平普遍较低,需要开展培训。我们建议采取集中培训和轮流跟班培训相结合方式对协管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由县一级或乡镇一级对协管员进行全员集中培训,并根据业务需要,分批次安排协管员到乡镇各部门进行跟班学习,每批次跟班时间半个月到一个月不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