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 位:广西柳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签字):黄惠金
填 报 人(签字): 林娟
日 期:2018年8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类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
(二)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和任务,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相关措施。
(三)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扶贫开发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经上报批准下达项目计划后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协调、监管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县贫困状况的检测和统计。
(五)动员、协调、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县直机关挂钩扶贫责任制;负责县内外扶贫交流协作工作。
(六)负责扶贫信贷资金的计划、协调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组织全县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贫困地区参加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与有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的劳务输出工作。
(八)负责贫困产业开发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
(九)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总结推广扶贫先进典型经验。
(十)承担县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如下:
机构和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人数 | 实有在职人数 | 离休 | 退休 | 聘用人数 | 遗属 |
柳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行政单位 | 7 | 12 | 6 | |||
柳城县扶贫办综合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39 | 35 | 0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7440.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22.29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12.44万元,下降1.5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440.25万元,为柳城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12.44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317.9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7440.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238.21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12.44万元,下降1.15%。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9万元,主要用于我办本年按规定发放的职工社会保障缴费
2.住房保障支出(类)1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7170.9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317.9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202.0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16.3万元,(下降)57.56%,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资金的合理317分配。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38.2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4.48万元,下降2.09%。其中:基本支出184.38万元,项目支出7053.83万元。
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7440.25万元,支出决算为7238.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2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年度预算为4万元,支出 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办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年度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年度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度预算为5.36万元,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社保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130501 行政运行,年度预算为117.13万元,支出决算117.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办行政办公运行;
2210201 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度预算为10.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反应行政单位一般行政支出;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年度预算为584.13万元,支出决算为761.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0.4%,反应用于反映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超出部分是由于工程量增加。
2130505 生产发展,年度预算为595万元,支出决算为575.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3%,反应用于农村贫困地区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部分是由于部分项目未竣工
2130506 社会发展,年度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反应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部分是由于工程进度受到各方面材料供应影响
2130550 扶贫事业机构,年度预算为73.09万元,支出决算为73.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反应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年度预算为5642.13万元,支出决算为5606.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7%,反应用于其他方面的扶贫支出.减少部分是由于精简支出,节约成本。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3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8.6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57%,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8.59 %,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18.96%,人员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0万元。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76万元的96.6%,比上年2.45万元减少0.7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 0 万元的100%,比上年 0 万元增加 0 万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没有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76万元的96.6%,比上年2.45万元减少0.7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批次25次,人次385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9.16万元的100%,比2016年增加0.17万元,增长1.8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2.73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02万元的267.64%,比上年41.21万元减少38.48万元,减少原因是节约开支;
会议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17万元的0%,
培训费支出1.2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34万元的367.64%,比上年1万元增加0.25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 0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0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共组织对“革命老区”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3.85 万元。
革命老区项目: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扶贫开发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经上报批准下达项目计划后及时进行组织实施,动员、协调、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县直机关挂钩扶贫责任制。
第一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原安排16个,调整1个资金项目到第二批资金项目社冲乡冲江村木康屯码头修建工程,补充该工程资金缺口,调整后实际安排项目为15个。目前完工验收4个,完工未验收8个,动工3个,预计2017年12月底前项目全部能完成100%。项目资金已拨付256.8万元。
第二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安排9个,目前已动工6个,未动工2个(社冲乡冲江村木康屯码头修建工程、社冲乡冲江龙团屯码头修建工程,因两个项目运料的道路正在修建硬化,目前无法进料施工)。预计2018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雨露计划项目:完成学生补助867人,完成短期培训92人。短期培训以奖代补3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05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柳城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