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 位:广西柳城县农业局
单位负责人:黄柳革
填 报 人:梁胜杰
日 期: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种植业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布局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技术措施、管理意见;负责种植业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指导种植业生产基地建设;组织种植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规划、遴选、申报,承担农业投资和种植业科技示范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调查统计种植业生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2、拟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措施,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研究农民增收致富措施,协调并积极参与调整和优化种植业结构、发展优势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工作。
3、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指导并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帮助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辐射和带动更多的农民发展订单农业和专业化、规模化生产, 确保农民利益和企业效益共同发展。
4、负责农业生产环境的监测与保护,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农业技术和农业产业质量标准的实施,指导农民按标准化、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生产,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为合理利用土肥水资源提供技术与监测服务;参与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拟定农业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开展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的科技教育培训,参与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开展农民工就业前技能培训工作。
6、负责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开展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工作, 组织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发展优质、高效、安全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
7、组织全县植物内部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部检疫),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指导防治工作。
8、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对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资生产和经营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查处销售、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毒鼠强的非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
9、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参与组织农产品流通,发放广西农产品运输“绿色通行证”;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建设好“柳城农业信息网”,收集并发布农产品供求等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向农民提供生产经营、劳动力就业、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减少农民盲目投资,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
10、组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推广前的试验及真实性鉴定,开展种子质量认证,核发和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落实救灾备荒种子贮备任务,开展农作物种子的供销经营。
1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和协调开展农村改革试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和土地承包管理、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经济收入抽样调查统计工作。
12、承担农业生产物资供应与技术推广相结合的工作,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并提供相应的农资供应服务。
13、承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8人,其中行政在职25人,工勤人员3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23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25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74人,其中事业编制147人,参公编制2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5人,其中事业在职134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117人。其中:
柳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事业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其中事业在职10人,退休13人;
柳城县农业、经济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1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人,其中事业在职13人。退休人员6人;
柳城县甘蔗、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28人;
柳城县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站事业编制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9人,其中事业在职9人,退休6人;
柳城县土壤肥料工作站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2人。
柳城县种子管理站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10人;
柳城县蚕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事业在职6人。退休人员2人;
柳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事业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其中事业在职10人;
柳城县水果生产办公室(参公)事业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事业在职7人,退休3人;
柳城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事业在职11人;
柳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事业在职7人,离休1人,退休2人;
柳城县大埔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人,其中事业在职6人;
柳城县龙头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
柳城县太平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3人;
柳城县沙埔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
柳城县东泉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退休2人;
柳城县凤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退休3人;
柳城县社冲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
柳城县六塘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退休1人;
柳城县冲脉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
柳城县寨隆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其中事业在职2人;
柳城县马山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事业在职3人,退休1人;
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事业在职3人,退休1人;
柳城县太平园艺场事业编制2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事业在职4人,退休23人;
柳城县寨隆蚕种站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0人,其中事业在职0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0472.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72.28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11523.85减少1051.57万元,下降9.1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452.79万元,为柳城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10717.79减少265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变动而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3340.6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1185.05万元增加2155.56万元,增长181.90 %,主要原因是多数项目实施未能在当年度完工结算。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0472.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501.01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9368.29万元增加132.72万元,增长1.42%。
1.支出具体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列举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7万元:主要用于第七界蜜桔节经费及“三支一扶”人员补贴;
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266.4万元减少257.13万元,下降96.52%,主要原因是蜜桔节经费投入减少;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50万元,用于甘蔗综合试验站建设投入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6.4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506.25万元减少了199.79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71.84万元减少了31.54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9.5万元,用于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196.07万元减少了176.57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8842.4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及农业示范建设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8163.32万元增加了679.15万元;其中:水利支出59.38万元,用于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100万元减少了40.62万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菜篮子”建设项目,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55.6万元减少了55.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122.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114.41万元增加了8.03万元。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4311.8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3340.61万元增加971.27万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是当年度项目未能完成实施及结算。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1.0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9368.29万元增加132.72万元,增长1.42%。其中:基本支出 2025.19万元,项目支出 7475.82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预算为1601.6万元,支出决算为9501.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1类99款99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9.27万元,支出决算为9.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专题会议费、“三支一扶”人员补贴;
2、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度预算支出34.82万元,支出决算为34.8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支出。
3、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度预算为67.81万元,支出决算为67.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度预算为203.83万元,支出决算为203.83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年度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度预算为51.81万元,支出决算为51.81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7、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度预算26.57万元,支出决算为26.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年度预算为551.9万元,支出决算为55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行政事务运行的基本支出。
9、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事业管理支出年度预算为133.22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专项事务活动支出。
10、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918.09万元,支出决算为918.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11、213类01款06项科技服务与推广服务支出年度预算337.64万元,支出决算为337.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12、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支出年度预算72.88万元支出决算为72.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病虫害疫情监测、预报、控制等支出。
13、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支出年度预算1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产品残留监测、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方面的支出。
14、213类01款10项执法监管支出年度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执法监督、纠纷处理、安全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5、213类01款11项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年度预算0.95万元,支出决算为0 .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等方面支出。
16、213类01款19项防灾救灾支出预算为16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61.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因遭受自然灾害、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等方面支出。
17、213类01款21项农业结构调整补贴支出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18、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年度预算为3579.94万元,支出决算为3579.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用于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支出。
19、213类01款24项农业组织与产业化经营支出年度预算为196.5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支出。
20、213类01款25项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年度预算为0.95万元,支出决算为0.95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产品展示与市场信息等方面支出。
21、213类01款26项农村公益事业支出年度预算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农村公益事业方面支出。
22、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支出年度预算为24.21万元,支出决算为24.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等方面支出。
23、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支出年度支出预算为1185.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现代农业核心示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面支出。
24、213类03款16项农田水利支出年度预算为59.38万元,支出决算为59.38 万,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用于果园水肥一体化建设补助支出。
25、220类01款06项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年度预算为97.48万元,支出决算为97.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耕地质量监测与土壤有机质提升改良补助支出。
2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度预算为12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5.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22.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820.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遗属生活补助;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56.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159.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六)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 %。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的251.67万元减少232.17万元,下降92.25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
本单位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2121100农业土地开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度预算为 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建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61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1.61万元的100%,比上年14.23万元减少2.6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任务少,接待费结付滞后。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5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0.50万元的100%,比上年12.46万元减少1.9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维护费结算滞后及公务用车减少。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0万元的0%,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5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0.5万元的100%,比上年12.46万元减少1.9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使用维护费结算滞后及公务用车量减少。2017年本单位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5万元,平均每辆1.05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 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1.11万元的100%,比上年2.96万元减少1.8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次,人次14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6万元,占该经费年度预算数76.36万元的100%,比2016年的58.24万元增加18.12万元,增长31.11 %。主要原因是专题会议变化,经费投入不同及公务经费定额增加;
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支出5.94 万元占预算数5.94 万元的100%,比上年2.93 万元增加 3.01 万元,增减原因是费用定额增加、项目实施内容变化形成的差异;
会议费支出0 万元占预算数0 万元的0%,比上年25 万元减少25 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实施内容变动而形成的差异;
培训费支出11.38 万元占预算数11.38万元的100%,比上年4.62 万元增加 6.7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项目实施内容变动形成的差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28万元。
2、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具体内容为:
(1)货物合计采购166.81 万元,其中农资采购了153.77 万元,专用设备采购了13.04 万元;
(2)工程合计采购 0 万元;
(3)服务合计采购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技推广服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32.1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我单位共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监测任务13000个样品,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7,我县已完成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检测13608个样品,平均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基地出现重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0起。
(2)①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资金按耕地面积不少1元/亩安排,县耕地面积为117.5万亩,共安排资金117.5万元。②按至少1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布设一个监测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和评价,柳城县建设监测点数量为12个:资金到位117.5万元,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年内完成耕地质量建设预算资金支出。2017年已经完成冬种绿肥5.3万亩,完成任务的106%,比2016年4.57万亩增加了0.73万亩;秸秆还田53.01万亩,完成任务的101.94%,比2016年49.91万亩增加了3.1万亩;增施有机肥6500亩,完成任务的108.33%,比2016年1800亩增加了4700亩。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和评价,已经完成12个监测点建设,已按要求完成耕地质量评价。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完成100%;耕地质量保护与有机质提升完成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城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